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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12 10:00:38瀏覽338|回應0|推薦1 | |
二二八事件的後續發展 隨著各地蜂起的反政府運動,在臺灣各地紛紛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然而,長官公署的態度卻是一面虛與委蛇,一面與中央聯絡。另一方面處委會的參加分子十分複雜,所提出的軍事方面的要求被政府視為是反叛的證據,因此派軍鎮壓。中央軍隊於3月8日抵台進行全面鎮壓行動,在濫捕濫殺、風聲鶴唳的情況下,才使二二八事件告一段落。 陳儀在二二八事起之初,可能也希望以政治手段化解危機。然而,事態的演變頗出陳儀意料之外。原來,台灣人累積一年多之政治不滿與經濟剝削已達沸點。而處委會見民氣可用,乃進而提出一系列的政治、經濟改革要求,而此種要求陳儀當然不能接受。原因是獨攬大權之公署制度原乃其所設計提出的,如今面臨全盤瓦解之命運,對其政治聲望、地位實乃一沉重打擊。但事態的發展已非其所能控制,因此陳儀轉而要求中央加派重兵鎮壓。大軍抵台後,他身為台灣最高軍政長官,卻未能有效約束軍警人員依法執行綏靖任務,以致「警察及警備部軍士施行報復手段,毆打及拘捕暴徒」,並令「憲兵駐台特高組秘密逮捕國大代表」等,擴大了事件追究之打擊面,引起台灣人之驚恐與怨恨。然而,事後他只「承認這是他的一次失敗,不承認他的政策有誤」,自然不能為國人所諒解。 據檔案資料顯示,蔣主席與陳儀反對報復政策。3月10日,陳儀即下令軍法處徐世賢處長與參謀長柯遠芬:稱有士兵凌辱台灣人事件多起,規定連排長以上人員必須不斷出巡,制止士兵凌辱台灣人行為。同日,柯氏也下令所屬各部遵行。3月11日,徐世賢處長報稱,自戒嚴至今,各部隊機關拘捕民眾一三五人,經訊問後,發現問題極多,常與「事實大相逕庭」,而解送之人犯「重傷者有之」、「財物被奪者有之」。因此他建議陳儀應分良莠,避免株連無辜;並下令官兵「不得恣意報復」。可見濫捕、濫殺、劫財之事不少。訪談中亦印證此事。 彭孟緝於6日下午出兵綏靖後,電報陳儀,受到陳儀的指責,陳儀指出:「台灣問題應由政治途徑解決,聞高雄連日多事,該司令輕舉妄動,應負此次肇事之全責,著自電到二日起,全部撤回兵營,聽候善後解決。」。7日敉平高雄後,彭氏再度向陳氏解釋用兵的原因,且請允處決數名「暴徒」首領。此電發出後,警總立刻覆電,稱彭氏「處置得宜,實堪嘉慰」,並允處決主犯。陳儀之所以改變態度,原因之一當在安撫彭氏,且南部必須由彭氏主導戡亂之故。 蔣中正在平息「二二八事件」中的角色是眾所矚目的問題。當時身為國家元首,蔣氏對叛亂活動,自有派兵鎮壓之職權。然而,此項決定有無瑕疵、執行過程有無弊端,也不容忽視。根據各項資料顯示,處委會之所做所為充其量只為求高度自治,並無反叛中央之意,但蔣中正因軍務繁忙,無暇查證,又過度信任陳儀,接受其請兵之要求,不能不說有失察之責。其後,蔣氏亦了解真相,但歷史的錯誤已造成,難於挽回。其次,在執行綏靖任務時,報復、違紀事件不少,亦是一憾事。固然蔣氏的確曾一再嚴申紀律、禁止報復,但終未能防止弊端之發生。而事後台籍官僚(如丘念台、蔡培火等)曾建議懲治失職者,以平民怨,但未被接納,以致留下長期的社會傷痕,確實是有考慮不周之處。 3月1日凌晨,南京中統局接到台灣調查統計室十萬火急電文,報告「二二八事件」後每天急電二次。中統局局長葉秀峰向蔣主席建議加派勁旅三師赴台。中統局刻意強調事件之嚴重性,例如五日電稱參加暴動者多屬前日軍徵用之海外回來浪人,全省約計12萬人。在加油添醋的報告下,不難想像中央對此事件的反應。而資料也顯示,憲兵司令部與中統局3月12日報告蔣主席,陳儀在國軍登陸後濫行報復。13日蔣主席以急電諭令陳儀,「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口氣極嚴厲。同日,陳儀也急電回報稱,已嚴禁軍政人員報復,但「自當再行嚴飭」。14日,陳儀乃再飭所屬軍政人員,嚴禁報復。儘管三申五令,報復事件仍無法禁止。 林茂生,字維屏,號耕南,1887年生於台南府城。1916年,林茂生以優異的成績獲得東京帝國大學的文學士學位,成為台灣人在日本統治下的第一個文學士。民國16年,林茂生被遴選為「在外研究員」,公費赴美國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留學,進入該校著名的Teacher’s College 。民國34年日本無條件投降,台灣「光復」,林茂生雀躍的心情,不可言喻,他舉家遷居台北,並擔任國立台灣大學先修班主任,過一段時間,又接任文學院院長,同時,台灣省政府教育處處長范壽康組成教員甄選委員會,他也被網羅其中,成為12位委員之一。民國36年2月27日因專賣局緝察私煙人員施暴,引發翌日群眾暴動。事態擴展開來之後,林茂生憂心忡忡,感慨地說:「局勢不好了!看樣子,台灣人將要更加艱苦了!」後來有電台廣播,請他出面磋商處理的方法,他認為一個學者對實際政治無從參與,也就沒有積極參與,只有在3月4日時去了一下處理委員會,發表了簡短的意見,督促他們要公平,要有建設性,以後就沒有出面了。3月10日晚上林茂生被帶走,從此就沒有再回來了。 王添灯(1901-1947),出生於新店,民國19年6月「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成立,王添灯擔任台北支部的主幹(即支部負責人),後來並膺選為自治聯盟的理事,開始投入政治社會運動。戰後初期王添灯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私力來建設新臺灣,因此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民國35年當選省參議員,問政期間,十分認真。二二八事件發生後,擔任「處理委員會」宣傳部組長,王參議員膺此重任,不敢掉以輕心,在一些同仁參議下,草擬三十二條處理大綱,要求當局付諸實施,後來在大會中又追加十條,但這四十二條卻在兩日後成為「反抗中央背叛國家陰謀」的罪證,成為大屠殺的藉口。此四十二條處理大綱向陳儀提出後,卻遭陳儀震怒拒絕。王添灯沈痛的在電臺廣播,認為這次事件已不能由處委會單獨處理,只有全體省民的力量才能解決。3月11日淩晨,憲兵隊包圍王添灯住處,王氏在睡夢中被拖走。據聞,他被抓後,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審訊,卻因大聲抗辯不屈不撓,而遭人以汽油焚身而亡,令人不勝欷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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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雜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