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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12 09:56:43瀏覽248|回應0|推薦1 | |
二二八事件的過程 在中國統治下經過一年多,台灣經歷經濟、政治、民生的壓迫,不滿國民政府的情緒早已積壓[許久,但也已有過幾次的警民衝突,甚至是流血事件,然而民國36年發生的228事件卻未能像前幾次一樣化解,反而蔓延成全島性的衝突。 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乃在民國36年2月27日,查緝人員接到密報,前往當時位於台北市南京西路的天馬茶房附近查緝,但僅查獲一四十歲寡婦林江邁的私煙。查緝人員不理小販林江邁哀求,仍將其金錢與私煙全部沒收,甚至以槍托擊傷林氏的額頭。後因急於離開,其中一名查緝人員傅學通開槍示警,卻誤中市民陳文溪。往後事件有如滾雪球一般,越滾越大。因專賣局官員查緝私煙不當,誤殺了民眾,事後又處理不當,激起民怨。因此民眾聚集不散,有人到處宣揚此事,有人則到《臺灣新生報》要求刊登此事件。次日事情越演越烈,民眾群聚抗議,台北工人、學生、商人也都加入抗議行列。 2月28日下午一時,群眾往行政長官公署前進,不料受到公署士兵開槍射擊,此為「廣場事件」。下午二時,群眾至中山公園(今之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佔領臺灣廣播電台,向全省廣播,號召臺灣各地群眾反抗官吏,終於使得查緝私煙不當事件演變成為全島性的反政府行動。關於查緝私煙事件有幾種不同的說法: 由於未獲得滿意的答覆,台北市民於28日罷市罷工,並示威請願。然而,在這一期間又發生公署衛兵開槍事件,使得亂事越加嚴重。首先是民眾圍攻專賣局。民眾因緝私傷人事件未解決,因此於28日上午9時遊行,至10時到位於今重慶南路的專賣局台北分局,群眾誤以為局內查緝員其中之一是昨天兇手,乃將他與另一警員圍毆致死。並將局裡所存之火柴、菸酒、汽車及腳踏車丟到街上焚燒。隨後民眾轉往長官公署抗議。下午一點左右,約有四五百名群眾往長官公署前進,沿路並有人呼喊口號,另有民眾以為長官公署有米可領,乃尾隨而至,場面浩大。然而,群眾至中山路路口尚未到公署廣場前,即被配備整齊的士兵所攔下,不久槍聲響起,民眾四處奔逃,有人傷亡倒地,此即公署衛兵開槍事件。這件事也是導致整個局勢惡化的關鍵所在。然而,事件真相已經無法釐清,唯一能確定的是此事件之後,官民對立已是形同水火,而台灣人自光復以來所累積的怨氣也一股腦地爆發出來。於是,台灣人原本發洩的對象從長官公署擴大到所有的外省人。在對抗公署的同時,也對外省人進行暴力的行為。 台北市參議會邀請台籍國大代表及省參議員、國民參政員於3月1日成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並提出數項要求:解除戒嚴令、釋放被捕市民、軍警不當開槍等,並由陳儀向全省廣播。陳儀全部接受,並認為應該名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簡稱處委會),此即名稱的由來。然而,處委會在官方的運作下規模急遽增大,各方成員加入,使得處委會竟變成各派系勾心鬥角的戰場。 3月2日下午2時,處委會假中山堂三樓開會,會中決定採納「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之意見,由商會、工會、學生、民眾、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五方面選出的代表組成處委會。惟最後決定擴大組織,包括省內各參議員、國大代表,並定每日上午十時與下午三時在該會處理民眾之要求。然如前所提及的,其中各個派系不是全為台人著想,同時也想趁機擴大自己的勢力,其中「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乃一重要的本土勢力,與另一本土勢力「憲政協會」處於對立的狀態。而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也想趁利用事件以建立秩序。不論如何,在官民交涉之際,社會秩序有逐漸安定的跡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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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雜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