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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2 08:39:49瀏覽2138|回應4|推薦83 | |
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務機要費將從三千萬元增加到四千萬元,總統府解釋說,實際運作一年來發現,適度增加能照顧更多弱勢族群。但受到歲入緊縮影響,明年度歲出預算負成長三點九%,因此國務機要費增加,頗引起討論。 在扁政府「國務機要費弊案」發生前,鮮有人注意此一預算,也不知道此一預算的真正用途。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天表示,國務機要費主要用於三節犒賞、捐助弱勢與公益團體,幫助優秀清寒學生,及現行法制無法顧及的民眾身上。 然而,國務機要費支出準則與《國務機要經費支用程序作業規定》與《總統府執行國務機要經費作業規定》兩法規相關,是總統府因應執行業務需要,並核定國務「機密」相關案件所需的費用。 但王郁琦的說法若可信,則所謂總統之國務機要費,將無異於「里長辦公費」,馬英九是否「把總統做小了」? 實際上,根據總統府單位預算所附的《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所述,國務機要費是供總統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職權相關必要的費用,包括政經建設訪視、軍事訪視、犒賞及獎助、賓客接待與禮品致贈等費用。 因此王郁琦所言國務機要費用途,包括捐助弱勢與公益團體、幫助優秀清寒學生等,顯然與法規所定不合。當然這與扁政府時代的作法不同,並無貪瀆情事,但這不啻把國務「機密」費用變成「公益基金」,豈非笑話? 另外,王郁琦表示,新竹縣泰崗部落的民宅遭到火燒毀損,對於這部分「法令顧及不到」的地方,馬總統也使用國務機要費協助部落重建。民宅失火的重建,是「法令顧及不到」的地方嗎?如此而動用國務機要費,那四、五千萬元的經費豈敷所需? 國務機要費增加一千萬元不算多,但用途是否合法、合宜卻必須釐清。做善事、照顧窮困人民並無不妥,但這有一定的部會負責,有一定的政府經費可用,甚至民間團體都在執行,總統府不應變成里長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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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