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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詞如味精,最好不用
2017/05/03 21:26:47瀏覽726|回應0|推薦14

向來喜歡文辭簡潔、細膩寫實、情感克制的小說,西方作家如莫泊桑、契訶夫、孟若…;華文作家如魯迅、蕭紅、張愛玲、畢飛宇、嚴歌苓…;日本作家更多了,從大正、昭和時期到現代,十根手指頭都數不完。

 

剛才Google美國短篇小說大師-瑞蒙・卡佛,發現這篇南方朔老師寫的文章,當中提到瑞蒙・卡佛曾引用海明威的話為自己的小說註解:「文章是建築,而非室內裝潢。巴洛克風格的時代結束了。」他的文學啟蒙老師,同時也是作家-約翰・嘉德納(John Gardner)就曾期勉他寫作要簡潔:「十五個字可以講清楚的就不要用二十個字」(剛好最近才從「書房味道」訂購了一本約翰・嘉德納寫的《大師的小說強迫症》,要趕快抽空來讀讀)。

 

這些作家文字敘述精簡,渲染鋪陳的東西少,沒有雕欄畫棟的形容詞矯飾,描寫的都是受困於生活與心靈的小人物。即便文字表演能力極強、渲染力十足的張愛玲、畢飛宇,運用的詞彙總是那麼熨貼(對加拿大作家艾莉絲・孟若的喜愛已講過很多遍,此不贅言)。三兩下就寫到重點上、打進心窩裡,那絕非華美的詞藻堆砌、眩目的文學技巧所能達到的境界。

 

忘了哪位作家說過:「形容詞如味精,最好不用」。其實連成語都該盡量避免。真正文字敏感度很高的作者,寥寥數字就能讓讀者看到畫面、走入情境,理解作者想要說的故事。期許自己在寫作上能永遠記住這句話,乾乾淨淨、不沾不滯。

 

 

【延伸閱讀】瑞蒙・卡佛 用生命煎熬出來的文學傳奇:

http://blog.xuite.net/chi12345678/1/43194868-%E7%91%9E%E8%92%99%EF%BC%8E%E5%8D%A1%E4%BD%9B+%E7%94%A8%E7%94%9F%E5%91%BD%E7%85%8E%E7%86%AC%E5%87%BA%E4%BE%86%E7%9A%84%E6%96%87%E5%AD%B8%E5%82%B3%E5%A5%87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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