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罰單、追討房租的存證信函,這些都不是陳同學犯的錯,但卻全找上他,只因為他的身份證96年遺失,雖然補辦,這二年卻還是持續遭人冒用,身份證一直被冒用已經夠嘔,但讓陳同學一家人更不能諒解的是警方的態度,原來當時身份證遺失時,陳同學向警方報案,但警方卻沒有給他案件登記表,導致這二年來他們得不斷出庭,證明自己也是被害者,一直到今年八月,黑道登門討債,警方這時終於受理陳同學的恐嚇報案,但身份證遺失,卻還是拿不到報案文件,讓人不解的是,陳同學當時不是已經向戶政機關申請身份證遺失補發了嗎?
戶政機關和警方資料根本沒連線,等於形成治安大漏洞,還是提醒身份證遺失的民眾,別以為到戶政機關辦遺失就沒事,還是得到警局報案索取案件登記表,雙重保障,才不會變成跟陳同學一樣的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