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合夥出資作畫,每人出100弗羅崙(荷幣),請畫家繪出排排站的肖像。然而,這位畫家竟然構圖成戲劇性畫面,有人站在畫面中央的明亮處,有人則被安排在後面的陰暗處。結果呢?被擺在畫像暗處的出資者強烈不滿,原本出資相同,竟有不同待遇,揚言要索回畫款,與畫家大興訴訟,爭鬧法庭。以後,也沒人敢出錢請這位畫家作畫了。 這是世界名畫「夜巡」,畫家為荷蘭的林布蘭(Rembrandt van Rijn,1606~1669)。他擅長運用陰影與亮光的強烈對比,捕捉剎那神韻。「夜巡」畫作中央是兩名前導者,帶領著一個隊伍,衛兵架起武器,旗手高揮軍旗,鼓手敲動鼓聲。由於畫中人物眾多,各有表情,甚至安排一名女性於中,引發許多討論。有人認為畫中是官方軍隊,有人認為是描寫民兵為追求獨立而戰,有的則推測為藏有51項謎團的街頭黑暗故事,是世上討論最多的著名群像畫之一。 林布蘭的藝術傾向,讓他忽略了出資者想要的圖像。排排站的等比例畫像談不上美感藝術,總要有主有從,故林布蘭加上劇情,把這群人分出主角與配角。至於這群出資者,乃是阿姆斯特丹的射擊團,其目的不在藝術,而是想藉由藝術家的手來烘托他們的煥發英姿,結果事與願違,其憤怒也是必然反應。 這樣的事情發生,雙方立場都有可檢討之處。出資者與畫家的價值觀原本差異甚大,相互溝通瞭解不足,而契約洽談過程似也草率,讓一樁美事成為破局。如果當初林布蘭先把作畫構想提出與這些出資者溝通,甚至以作圖呈現比例決定出資大小,可能便可避免衝突。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倘若事先明說細節,難道這些出資者還會願意掏出錢?他們會成全大畫家任意揮灑的藝術手法,寧可在畫中扮演個不起眼的小角色?或者乾脆退出? 觀乎中外各國經濟社會,不少事務便面臨此等景況。群體中有個別意識差異,若無明確的決策與執行機制,便可能導致破局,鴉飛雀亂,聚訟紛紜。常見某些投資案例,大夥共同出資經營事業,面臨變局時,無論賺錢或虧損,往往齟齬相向,拆夥以終。政府與民眾之間,更有不少類似情事。人民繳稅,由政府運用經營公共事務,然而,民眾的偏好歧異多樣,對政府的期待不同。倘若政府罔顧民意,專斷獨行,勢必民怨沸騰。若是政府一味討好短期民意,往往目標失焦,而成父子騎驢,左右掣肘。 觀賞「夜巡」畫作,一方面贊嘆畫家的絕妙畫思,另方面也為他因擺不平一大群出資者而斷送後路深感扼腕。難道無法兩者兼顧嗎?為何當時不能適切處置?無論如何,當時欠缺明確與適切的溝通、瞭解、委託與付款程序,讓藝術家與出資者雙方都受苦了。 並不是每件事都必須一大堆人擠在一起,某些事適合少數人共事,甚至單獨進行,某些事方適合群策群力。當委託者與受委託者洽談時,若委託者是一個群體時,如何建立明確的溝通與互諒機制,便是無可逃避的課題。私部門的個人關係應如此,企業關係也應如此,政府與民眾的關係亦應如此,不要讓痛苦的磨合始終在社會上啃噬。這些痛苦的傷痕,若無宣洩的管道,只能靠著時間的巨輪慢慢撫平,是何等的沉重。 (作者是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兼任教授,專長貨幣金融與經濟,涉獵文藝與音樂) 【2008-06-11/經濟日報/A4版/金融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