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之困
選自2014年與馬勇教授的對談
William Z. Liu | 劉仲敬
南京政府不存在「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
主持人:我們知道1911年,爆發了辛亥革命,這一次沒有再像以前的改朝換代,而是成立了「民主共和國」,革命黨領袖孫中山提出了「三民主義」和「五權分立」,請問,兩位老師怎麼看待孫中山的這兩大「法寶」?
劉仲敬:我想這有一點小小的問題,「三民主義」和「五權分立」很難歸因於辛亥以前或者辛亥當時。孫中山在辛亥當時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政治綱領,你看他在辛亥當時發表的演說和文章,政治綱領相當模糊,大體是歐美當時流行的自由主義的大雜燴,要說這是「三民主義」有點誇張。當然他很佩服林肯,包括16世紀晚期某些關於社會福利的見解、關於土地國有制的想法,但是這些不能稱之為「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
「三民主義」要說有一個理論體系是要接近20年代末期,他決定聯俄聯共以後,覺得有必要推進列寧主義,培養國民黨本身的幹部,這在辛亥年間還不存在。當時還沒有國民黨,同盟會也是鬆散的體制,沒有幹部培訓體系。同盟會不需要一個統一的理論思想體系,它是由各個別派構成的,孫只是在其中威望較高,雖然對別人影響是有的,但沒有形成自己的理論體系。
「三民主義」至少要到國民黨在廣州開始搞教育體系、搞黃埔軍校的時候才開始有完整的理論體系,在這個體系中,戴季陶和汪精衛的貢獻也不比孫本人少。
至於「五權憲法」,它產生的時間更要晚一些。孫在民國初期行憲失敗以後,想搞一套有中國特色的行憲主義論。這時候他提出了「五權分立「,他想在西方「立法、司法、行政「這三權分立的基礎上,加上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的考試、監察二權,這樣綜合一下,形成新的五權憲法體系,具有一定的優越性。 但這個也是比較晚出的,也是孫失敗以後反復重新總結的產物。在1912年前後他還沒有這樣的觀點,1912年前後真正的問題是是否允許清政府立憲君主形式保留,以及建立總統制、內閣制孰優孰劣的問題,但這兩個都沒有五權憲法的性質在裡面。孫當時就沒有五權憲法的概念,更不要談理論體系。五權憲法的理論體系如果說要完備還是孫文去世以後,由國民黨新一代的理論家完善的,不好算是辛亥的成果。
辛亥人物具有強烈的國家主義色彩
主持人:劉老師,您在書中說到孫中山提出的民族民權民生具有很強的國家主義色彩,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劉仲敬:孫中山的基本選民團,主要是來自於馬來西亞、南亞和北美以及太平洋各島的華僑社團,他們之所以對政治感興趣,直接的動機顯然因為他們在西方主導的勢力中處於弱勢地位,使他們感到一種壓力。用最直接的表現看,他們背後的國家不是一個像樣的君主國家,而是一個半野蠻的國家,這樣國外瞧不起他們,影響到了他們的生存地位,因此他們迫切希望他們的背後的政府能夠融入國際,間接提高他們自己的地位,這是孫中山在海外籌款碰到的情況,他必須要迎合這個選民團。
另外,孫中山主要的取向是對內而不是對外,對地方民眾壓力的感知還是比較間接和遙遠的,不足以使他們產生強烈的應激。強烈的應激主要來自於人數不太多的保皇一黨,孫有很強烈的意識,要在海外和保皇黨來爭奪這個選民團。所以,當時辛亥人物都有強烈的國家主義色彩,如果說有誰是不大強調國家主義,倒不如說是湖南他們不太強調國家主義,但不太強調不是因為他們懂得西方所謂民權理論,而恰好是他們因循傳統的儒家思想,希望與民休養,他們用儒家思想反對新政的做法,只有這些人才可以提出一種類似於小政府的觀點。
如果我們把孫當時提出的意見拿出來分析一下,就可以看出他要實現他的綱領,肯定要求要成立一個比清政府強勢多的政府,不僅要比清政府強得多,甚至還要比明治維時日本政府強得多的政府。因此,處在他的地位,他迫在眉睫的問題,一是要從理論上證明他的理論比其他理論更具有優越性,第二個是籌款搞組織建設的問題,這兩個問題沒有解決,考慮遠景問題應該是不經濟的,是沒有必要的。
清廷不可能實現君主立憲
主持人:民國是在清帝遜位的基礎上成立的,現在史學界有一種觀點,認為清王朝亡的有點冤,晚清政府一再縮短立憲時間,也做出立憲承諾,成立咨政局等機構,如果革命黨再耐心一點點,是可以立憲成功的,不知道兩位老師對這個觀點是如何評判的?
劉仲敬:這個說法本身肯定是錯誤的,但錯誤在哪裡,是有一個定義沒有搞清楚,這是說「立憲成功」是什麼意思?有兩種意義,一是清朝所管轄的這片領土,不說達到美國標準,至少可以達到西方世界主流所認可的立憲政體的標準。如果按照這個標準來談立憲,清政府立憲是不可能成功的,正如奧斯曼帝國立憲是不可能成功的。清朝受若干先天條件的約束,本來就沒有成功的機會。
什麼是立憲?立憲成功就是你所屬的政治共同體內部各部分能夠達成某種契約性共識。立憲的前提是,立憲所處的政治共同體本身是存在的。但是像清朝和俄羅斯帝國、奧斯曼帝國這種國家和日本這樣的地方性民族國家有極大的不同,它們是跨多族群、多種文化、多實體的多元帝國。這些政治實體非常特殊,立憲會造成極大的分歧。如果你用軍事來征服,這是沒有問題的,但只能是專制的統治,不可能是民主共和的。但要立憲就意味著各個團體都要建立自己的政治共識,這樣的政治共識建立起來非常麻煩,試想怎樣才能讓希臘人、亞美尼亞人和突厥人達成共識呢?立憲將解放各族群,提供構建各民族的極大機會。原來清朝只是有地方性的居民和風俗,但政治解放、普遍政治參與以後,風俗的不同就啓動了各自創造民族的過程。就像東歐各地,當初波西米亞人也是一個地方風俗群體,但慢慢就創造出捷克民族。奧斯曼帝國立憲比清政府領先要早,但也失敗了,這是一個預兆。清廷在當時最有可能發生的事情是:當共同體問題達到一個臨界點的時候,帝國將不得不面臨選擇。或者是通過軍事政變,用一個進步的精英集團的統治把各階層和群體壓下去,強行維持軍事專制統治;或者就退一步,把多民族的帝國改寫為互不統屬的一些國家。奧斯曼就變成了這樣的一系列國家。就清政府的統治方法來說,我們無法想象,它立憲成功以後能夠逃避這種情況。
所以,把清統治下的土地建立一個單一的立憲帝國這是不可能的。這和日本不一樣。第一,日本不是跨文明的國家,它只是一個地方性的邦國,性質和英法兩國差不多。第二它的居民同質性非常高,可以視為一個習俗共同體,用一個習俗共同體構建一個民族國家的困難非常小;第三,日本沒有或者是缺乏中國和奧斯曼帝國這種長期的官僚帝國傳統,這種官僚帝國傳統會使廣大的居民喪失獨立的政治行動能力。日本實際上是一種封建統治,意味著各個等級的資源、權力一開始是分散的。權力分散在地方,地方上的各階層和團體有一定的參政能力。在這種意義上,日本更接近西歐而不是中國。官僚帝國轉向民族國家是非常困難的,而封建國家轉型是非常容易的,因為封建各等級共治體系很容易轉變,由各等級分權轉變為各機構分權。日本符合這些條件,而中國是不符合的,所以我不認為清政府有建立立憲君主國的條件。
有人說,立憲君主國能使國家強大,因此日本才能戰勝俄國。實事求是地看,這一點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如果真是這樣,我們是不是就能說立憲君主國的荷蘭和丹麥一定能夠戰勝法蘭西或德意志的專制政體?日本打贏俄國,多半歸因於特殊具體的原因,而不是體制的一般性原因。
但如果把立憲另外解釋一下,我們不要求建立完善的立憲共和國,只是要鎖定一條歷史路徑。這條歷史路徑比其他任何路徑更有可能實現立憲。我們可以合理地假設:清政府沒有被革命推翻,而是按照我剛才描述的方式,逐步改建成各族群的聯邦或邦聯。各邦聯自己立憲,可以不經過大的革命。這樣就會造成一個多國體系。經過一百年以後,這個多國體系中的一部分或者大部分很可能已經建立了相當優良的立憲體制。通過革命的方式來推翻清朝,開啓了一系列的更加危險的暴力革命和社會革命的浪潮,摧毀了原有的社會結構,使得百年以後建立立憲政體的可能性比百年前反而減少了。從路徑依賴角度看,辛亥革命減少了東亞大陸建立一系列的立憲政體的可能性,但這些立憲政體在某些人看來可能比專制還糟。有些人寧願要專制體制的大中國,也絕不要多民族的東亞多國體系。在這些東亞國家中,要麼根本不存在現在所謂的中國,要麼只存在繼承不了清朝傳統的小共和國。
鄂州約法是一部製造內戰的憲法
主持人:在臨時約法之前,其實還有一個約法,黎元洪頒布的《鄂州約法》,這部約法也是宋教仁草擬的,劉老師如何評價這部約法?
劉仲敬:《鄂州約法》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憲法,而是憲法的雛形,是一個路徑約束。有它的規定在先,就對其他約法的制定構成一定限制,你不能偏離它太遠。
《鄂州約法》把湖北變成了一個中央集權共和國,因此它設定了這樣一種約束:未來中華民族如果能夠組成,將是由一系列的擁有數百萬、數千萬人口,規模相當於一個歐洲共和國的小共和國組成的一個邦聯和聯邦,這對省級小共和國是非常有利的。
從美國當時的情況就可以看出,因為鄉鎮的權力直接來自於人民,美國各州不能對鄉鎮行使法蘭西對各省那樣的集權。《鄂州約法》將法國式中央集權的權力授予了武昌軍政府,就對湖北各府縣實施了一種政治殖民者的權力。在武昌起義以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從襄陽開始到宜昌,基本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被武昌軍政府接管了,武昌軍政府能夠把它的權力直接下到基層,而其他各國的地方政府只能和自己不能控制的縣一級政府打交道,可以說美國各州、法國各省都從來沒有這樣強的政府。美國是實施聯邦制的國家,但即使是它的州政府,在更基層的鄉鎮體制面前都是必須要讓步的。民國出現的各省政府就像法國中央政府一樣專斷,具備美國各州沒有的權力和決斷能力。其實,早在憲法執行以前,某種近乎革命的格局已經初具規模了。如果說《鄂州約法》為各省的權力結構做了一個路徑約束,那麼各省的政府將是一個非常強勢的政府,足以約束各下級地方政府,就像唐代的藩鎮可以控制他們手下的州縣一樣,而中央政府對藩鎮或各省只能通過外交手段進行合縱連橫。中央政府的權力來自各省,不能像美國聯邦政府一樣直接訴諸國民,很難行使字面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
這部憲法可以說是一部製造內戰的憲法,它製造的路徑約束將導致這樣的局面:將來中央政府或許默許中華民國是一個過渡性的權力機構,以後逐步解體成各省組成的聯盟和各省的獨立共和國;要麼它要求中央政府對各省發動內戰,用戰爭權力破壞內戰,實施新的憲法。
以暴易暴,門檻越來越低
主持人:您認為民國雖有共和立憲之名,真能解其大義者,只有宋教仁和梁啓超,您如何看待宋教仁遇刺一案?宋的遇刺又給民國帶來了哪些影響?
劉仲敬:宋教仁遇刺只是把民國一種極其不利的情況給實現了而已。就算宋沒被刺,他既不受北洋的聘任,也不會受到南方的支持,也會因為他無法解決多方的矛盾,聲望迅速跌落,可能當總理當幾個月就下台了。所以,當時的刺殺無必要的。無論他能否當上總理,他的內閣怎麼樣,民國初年的政治結構都會通過更加激烈的方式來解決。
他的遇刺是證明了沒有強有力的司法權的約束,能夠在憲法危機中取得利益的一方應該是最不擇手段的一方,這對後來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間接推動政治手段要向越來越卑劣和殘暴的方向前進。
儘管民國本身的憲法注定了要引發衝突,但並不意味著這種衝突一定要像後來那樣發展。比如我們假設,將來的衝突可能有點像美國的南北戰爭,政治衝突不至於嚴重惡化,在政治衝突外社會不受到嚴重的干擾,在當時的民國,出現這種氣象的情況是很有可能的。但宋教仁的遇害是成為了開啓以暴易暴的第一擊,以後的事情就變得越來越門檻降低了。
不是內因決定外因,而是外因決定內因
主持人:劉老師您在您的書中,強調了地緣政治對民國的影響,地緣政治是如何貫穿民國並影響其政治的,還請您詳細說說。
劉仲敬:地緣政治不僅影響東亞,實際上影響到全世界。我們看英國是怎樣變成憲政國家,一個基本的前提是:英國地緣政治和波蘭不一樣。它四面在海洋保護下,以至於就算它在政治最敏感的時間也有安全保障。假設它像波蘭一樣,四面都被強大的軍事國家包圍,內戰就會變成複雜的國際戰爭。這一點也適用於日本,日本的地緣形勢也是這樣。它在海洋的保護下。中國的地緣形勢很複雜,它越過了漫長的內陸邊疆,世界上可能沒有第二個邊疆的形勢像中國這樣複雜,北方有滿蒙,西方有伊斯蘭,南方是印度,還有越南,這些鄰居彼此之間鬥爭和政治關係的複雜程度都遠高於德國當年處在法國和俄國之間的形勢。
但是人類智慧都是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才能發揮出來的,很有可能在這種危險的形勢下,它已經造成了某種奧斯曼式的危險,你不可能同時兼顧所有的邊疆,也不可能維持強有力的軍事政府,在保衛邊疆的同時還能夠從容不迫的開啓國內的憲政構架。一般來說,你要犧牲其一。你如果採取俾斯麥的戰略,至少你的邊疆地區是不可能搞自由憲法的,而為了軍事動員維護邊疆,在內地也必須有相應的體制為之配合,如果當年英國處在這種情況下,憲政就變得不可能了。
雖然民國初年以模仿美國為號召,但是美國有上百年時間實現各州的政治平衡。在此時此地,逐漸磨合的機會是不存在的。在東亞,至少日俄兩國會通過滿蒙介入中國本土的戰爭,國內的政治派系自然而然和外部力量配合。維護中國憲法和遠東體系的動力不足以應付這樣巨大的壓力。崩潰是自然的,不崩潰是不自然的。
我們現在的評價認為民國的一系列失敗是決策錯誤造成的,但更靠譜的說法是:他們雖然失敗了,但沒有徹底失敗了。在100年以後,中國還是一個中國; 100年以後奧斯曼,已經不再是奧斯曼了。出現這種情況,你不得不評價,當時的政治家不是庸碌的,他們在比土耳其更加惡劣的情況下,保持了中國大部分的邊疆。這是了不起的成就。
但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可以說中國內部的制度必須配合它在國際鬥爭中的地位和需要加以調整,不是內因決定外因,而是外因決定了內因。 例如在抗戰這種形勢下,要想實現宋教仁式的理想,從容不迫的開啓國內憲政架構是不可能的,當時設計的憲法草案都要賦予中央政府超級權力,這個權力遠比袁世凱在1913年向進步黨和國民黨所要求的權力大得多。但是後來在抗戰時期提出這樣巨大的超級權力的時候,基本沒有任何人提出抗議,這就是外因壓內因。外因壓倒內因不是只有一次,早在民國開始以前,甲午戰爭和日俄戰爭這一系列事件就在中國境內造成了中國不能控制的奇特環境,清朝和它的繼承國一開始就不能作為一個正常國家存在。別的不說,就像滿洲和18省的國家關係是怎樣的?它不可能建立一個聯邦,因為它有先於民國確定的條約權利,先於民國存在的族群權利。滿洲的族群作為憲法的主體單獨存在,表明長城以外不能和內地實施同樣的體制。這等於說民國要改變它的憲法,並不僅僅是改變憲法的問題,它要在改變憲制的同時改變遠東的政治體系,這個是它根本沒有力量來完成的,哪怕俾斯麥來承擔這個任務也是絕對不能勝任的。這個情況下,合理的要求不是說你怎樣能夠修改條約體系,在把中國整體作為一個獨立主權國家建構起來的同時,又把它變成一個合格的立憲民主國家,取消或者改造原有的各權力主體的要求,這種事情如果讓它自然發展,100年的時間都是不夠的,在民國擁有的非常短暫的機會中,實現這樣的理想是不可能的。我不是當時的政治家,我只能考慮在這樣一個亂七八糟的敗局中,到底要放棄哪些東西,留下哪些東西。我們現在知道他們的選擇是什麼樣的。
我前面有提到,不管民國號稱民主派、自由派還是什麼派,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他們在政治派系下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是,他們都是國家主義者,袁世凱是,國民黨是,後來的共產黨也是,其實梁啓超和他沒有機會上位的進步黨也是,在這個先決條件下選擇恐怕是不經意的。但確定的是,這個即將誕生的政治體不管它叫什麼,它已經決定在優先順序上把保存一個統一國家作為考慮,而把憲政、民主、共和都排在後面,它犧牲了所有這些東西保持了一個統一的政治勢力,做到這一點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世界上大多數處在類似情況下的國家都沒有做到這一點,但不付出代價是不可能的事。
現實有很多討論是錯誤的,希望民國建立維持在統一國家的前提下,還可以實現很多的其他的目標,我認為這對當時的現實政治來說,要求過高了。不是當時的人不行,而是後來人對他們的要求太苛刻了。
憲政主要的保障是權力的分割和平衡
主持人:現在回望民國,可以發現民國其實普選程度是非常高的,深入到非常基層的地方,甚至超過了歐美國家,那為什麼普選並沒有成為立憲的保障呢?
劉仲敬:這個問題是一個政治學的問題。照現在的觀點來看,我覺得普選不見得是憲政的保障,憲政主要的保障是權力的分割和平衡。英國行憲的大部分時間內有選舉權的居民大概只佔男性成員中八分之一,簡單粗暴的說,必須是有錢者才能有選舉權。對兩院議員而言,一般的平民是沒有選擇權的,但它只要把分權結構弄好了,少數選民和貴族間能夠達到平衡,在各方面權力都有平衡,即使沒有選舉權的臣民也很難受到另一方的迫害和壓迫。
另一方面,雖然普選率極高,但權力都集中在一個單一的權力下,即使這個權力當局是由真實的選民選舉出來的,普選率極高,也很容易壓抑居民。就像拿坡侖當時發動政變,它的理由是第二共和國的選舉權不完善,第二共和國只是少部分精英投票選舉出來的,而他是全體選民選出來的,90%的人贊同拿坡侖當皇帝,相比法蘭西第二共和國的國會只是由90萬的有產者投票選出來的。但歷史吊詭的是,這樣一個居民投票型的政府,毫無疑問比英國那種政府更加專橫暴力。因為像拿坡侖這種政體可以不斷的實行投票,因為它再也沒有別的組織可以和它競爭。在這種情況下進行投票,我們可以預期一盤散沙的權力根本不能投票支持其他人,實際上所有人都知道,只要你舉行公民投票肯定有90%的人是能夠佔領的。你如果只按照投票率來看,它肯定比英美更加民主,但這樣保證不了它的憲政,也妨礙不了任何掌握行政集權的人或政治家實行專制統治。所以,從這個角度看,是不是一下子實施普選權並不是最重要的,而是分散權力的架構。
居民的政治德性不是完全相同的,完全貧窮或者一盤散沙的選民肯定會比較容易受到別人的恐嚇或者欺騙。這樣對不負責任的政治家非常有利。我們可以用一個更加近的例子來說明,比如1943年國民黨的選舉,我們的傳統觀念里,總是覺得國民黨是得到比較有錢人支持的,窮人傾向於反對他,但富人支持它。但如果察看具體的情況,發現恰好相反。越是大城市和有錢人集中的地方,越有可能選出獨立候選人、民主黨派的人,越是偏僻的農村基本選票清一色是國民黨,更合理的解釋是太窮困的居民沒有選擇的餘地。他們的縣長說要選舉支持蔣介石,他們根本不可能提出反對蔣介石的意見,他們也根本不知道蔣介石和其他人有什麼區別,但大城市比較有錢的居民或受教育程度比較高的居民就有選擇的餘地。比如,在成都這樣的地方,有青年黨派,這些人有一定的身份地位,他們不太害怕國民黨特務集團的威脅,他們有吸引一定的選票的能力,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你才能有一個比較健康的選舉保障。
通過剛才我的那種描繪,可以推導,即使在40年代的中國,大多數窮人參加選舉,不是提高了選舉的質量,而是降低了這種質量,增大了政治的風險程度。我傾向於像英國,隨著教育程度,分階段用一百年時間來實現全民普選是比較好的。法蘭西共和國用過激的想法,採取了接近全民普選政府,立刻就發生了政變,還有拿坡侖這種政治家利用公民來實現他的個人的目的,法國付出的代價比英國大得多,這不是個好辦法。
就民國初年的政治格局來說,袁世凱提出一開始只讓少數有產者和知識分子來選舉,逐步推廣,這是有合理性的。國民黨在民初的情況下,實際上它是在野黨的情況下,它雖然增加了選舉權和很多窮人的投票,但窮人投票不會投給他們,他們只會投給當地的頭面人物。按當時的報告來講,不管競選候選人的綱領是什麼樣的,當地的選民都會像綿羊一樣支持當地的政治首領,政治宣傳是基本無效的,可以說在這種情況下增加一些極窮沒有知識的人當選民,實際上就是增加了軍事強權的力量。像英國剛開始的時候,只有有權的商人和地主才能參與選舉,商人和地主害怕軍閥向他們橫徵暴斂,迫使他們交更多的稅,他們很可能像英國的國會議員一樣起來反抗國王的徵稅權,這樣反而比較有可能形成限制權,至少機會會多一點。有的事情是欲速則不達的,這一點你要分析民國時候集權政治家的口號,他們沒有把自己的政治利益和國家的政治利益考慮清楚。
中國國會政治產生的是一種知識分子的輿論權力
主持人:那您說民國的國會有一些先天不足,是指哪些不足?
劉仲敬:先天不足是由路徑約束決定的。民國國會表面上和英國國會一模一樣,但實際責任不一樣。英國國會是怎樣產生的?統治者覺得:我們現在辦的是公共事務,又不是國王一家的事情,不能由國王一家出錢。你們這些商人和地主本身就是有錢人,難道不應該分攤一些錢,給我們辦事嗎?國會就是這樣產生的。當時的議員他們不太願意來,因為找他們進京就是要他們掏錢。國會表決不是說:你們國會議員只要同意就行了,我根據你的決議另外找第三方來要錢。我找你來,就是找你要錢。你投贊成票,錢就從你那裡來。議員不贊同就得罪了國王,贊同就得從自己口袋里出錢,所以才會有後來的憲法危機。他們雖然害怕國王,但這個錢出得不甘心,出了錢以後又沒有辦法監督。沒有辦法,最後只好打仗解決。打到最後,錢還是國會出,但國會出的錢要落到實處,就要由國會自己管理。這就是英國國會政治的起源。這些議員不是清議的監察員,他們是負責出錢的人。什麼叫做無代表不納稅呢,意思是說有產階級應該掌握政權,出錢的人應該掌握國家政權。這句話有一個前提,就是窮人或沒有納稅的人,或者是納不起稅的人,沒有選舉權。我們納稅人可以去約束國王,但你們這些非納稅人去約束國王幹什麼。你們本來就在政治之外,這個事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中國的國會政治無形中繼承了明清的清流政治,產生的是一種知識分子的輿論權力。這些人和英國的地主商人不一樣,本身沒有錢,他們只是批評。袁世凱找這些人不是向他們要錢,袁世凱國內沒錢了,就到國際上借款。但國會一定要行使財政權力,覺得向國外借錢是種錯誤的行為,一點兒都不能借。要按照英國的邏輯,這種行為就是不講理的,英國議員之所以要管財政,因為這筆錢是他們出的;但中國的國會議員自己拿不出錢來,還要唧唧歪歪不准別人借錢。別人弄到錢以後,他們還要分錢,而且還要享有優先權。民初的國會在要錢的時候非常理直氣壯,在用錢的時候他們堅持:國會和國會的職員享有優先權,先給我們發夠工資,然後再給政府官員、軍隊、警察發錢。所以,後來民國的財政危機非常嚴重,而且出現了非常荒謬的情況,中央政府有些清水衙門的職員靠打白條過日子,而國會議員的下屬卻活得很滋潤。
權利和責任對等是憲政的常規要求,而歷史造成的既成事實是:中國的有產階級,或者說地主、商人缺少政治德性。他們不像封建制度下的英國商人,從來沒有到朝廷上保護自己權利的政治習慣。憲法倉促間把權利賦予他們,他們不知道怎麼做。
國會的這些清流派都是一幫文人,不懂得怎樣籌款,也不懂得怎樣辦理實事,享有了法定權利而沒有能力盡法定義務,有能力盡法定義務的人馬又沒有合法的權力。這種分裂的狀態造成了政治危機必然爆發的格局。有了這種格局,具體的政治鬥爭反而變成了次要因素。
文軍追求抽象原則,武軍追求具體利益
主持人:劉老師,您曾說辛亥之前,軍隊之中有實力者,無外乎北洋和鄂軍兩只。這兩只軍隊分別有什麼特點,又是怎麼樣影響民國政治的?
劉仲敬:北洋軍和鄂軍的產生可以說是中國地方政治演變的一個結果。實際原因是中央政府在財政上很難同時支持各省軍隊政權。所以,建立新軍的過程中就對各省的財政實力提出了強有力的考慮。北洋軍是得天獨厚的,照我們現在的說法是它接受了中央的轉移支付,所以是不缺錢的。北洋六鎮新兵是作為全國軍隊的種子來建設的,它是模範師,以後其他課程都是以他為模範的。但是其他各省能不能搞成,或者搞成什麼樣子,就取決於各省實力人物的決斷。有些地方像是四川、江蘇,依靠自己財政能力本來可以搞像樣點,但決策者不太給力,也搞得很差。鄂軍和張之洞本人有很大的關係,他對後世造成的影響大得多,在清朝滅亡前的最後一次軍事演習中,輿論普遍認為只有鄂軍才能和北洋軍比肩,其他各省的新軍都是來陪練的。張之洞能夠搞成這一點,是因為他想要做曾國藩和李鴻章那樣影響歷史路徑的人物,軍隊不僅僅是軍隊,必須是有主義、有思想的軍隊,這個主義和思想照他理解還是經過改造後的思想,因此文官應該是領導軍隊的,新軍官必須要有文化,他們的效忠要取決於他們自己的教養和他心目中的中西合璧價值觀。因此鄂軍不僅僅重視技術意義上的建軍工作,而且有一系列配套活動。經過張之洞的培育,鄂軍學風很盛。有很多組織,什麼文學社之類的。後來我們說「文學社」之類團體是革命組織。其實在它開始的時候,和湖北當時的各種社團沒有區別。與其說它有革命的思想,不如說它有一種模模糊糊追求新學的思想,這是當時普遍的輿論氛圍。
湖北新軍用不大準確的說法來說,是一支知識分子的軍隊,它經常做出了超乎它自己所允許的事,所以,武昌起義最後在湖北發生,湖北政府一度成為中華民國的臨時政府是有道理的。而北洋軍掌握在袁世凱手裡,它的路徑是不一樣的。曾國藩早就認為:文官領導武官,有學問的領導普通的士兵,只有受過教育的知識分子才能成為領導,這是很有必要的,這樣製造出來的軍隊才不至於危害國家,才可以使人民免遭生靈塗炭。
曾國藩攻陷南京以後,自己甘願退休,放棄了自己的政治權利,這是它的一種特色的體現,它在某種意義上延長了清政府的壽命,使清末轉型變得比較平和一些,不像以前中國的朝代滅亡那樣的極端。而袁世凱本身是一個學歷很差的人,當然關鍵不在於學歷,而在於他的政治傾向。他太傾向於用急功近利的手段來辦事,而無視儒家的基本道德觀,這一點在清末比較有名。大家都知道他的辦事行政能力很強,別人辦不了的事情他都能辦得了。他在河北省組織新政的成績是全國第一,相比之下張之洞在湖北就有點誇誇其談,比如他在漢陽搞工業建設的時候,工程師報告我們這裡的煤不合用,他說中國地大物博,礦產這種東西將來會有的。結果把工廠建成以後,只能依靠進口煤,於是又花了很多錢。這是張之洞在清末被人詬病為「屠財」的一個重要原因。但他辦事亂花錢,私人開銷在官場還算是比較清廉的。張之洞有知識分子的毛病,就是眼高手低,但你不能說他的這種理想主義是不對的,他的這種理想主義是非常寶貴的。袁世凱辦事比他細膩得多,但他缺乏較高層面的價值追求。所以,北洋軍後來產生一系列的負面作用,和創始人的作風有極大的關係。
曾國藩是用儒家的基本倫理,搞一群志同道合的知識分子去辦事。而袁世凱只認錢和權,他認為全世界的所有人都可以用錢和權收買,這樣他手下的人就比曾國藩和李鴻章差很多,在他所處的關鍵時刻,如果他真的想有古大臣之風,應該利用自己的權力去創造有利於國家和民族的權益,但他沒有這麼做,他只要求強化本派系的力量,只要技術上過關,觀念層面上完全不管,這就是北軍和鄂軍的重要區別。北洋軍有更大的實力發動革命,因為當時的滿漢之爭骨子裡是官職爭奪,北洋和禁衛軍的矛盾很明顯比和外省軍隊大得多。禁衛軍13000人,他們的待遇比其他所有單位都要好。最重要的是,只有滿人才能參加。用後來的話語說,禁衛軍是要查三代的,首先要講政治忠誠。禁衛軍和北洋軍吃的是同一碗飯,禁衛軍多吃的飯全是從北洋軍的碗里掏出來的。
鄂軍和湘軍不一樣,他們和禁衛軍沒有爭食的關係。那麼,衝突應該以北洋軍為先導,鄂軍和湘軍應該和清政府沒有那麼深的矛盾。但鄂軍更容易受到非功利因素的影響,哪怕是這種理論會使自己處在不利的地位。很明顯,武昌起義嚴重破壞了鄂軍的經濟資源。軍隊幾個月拿不到銀子。招募沒有戰鬥力的市人加入軍隊,又嚴重破壞了鄂軍的軍事建制。軍官團的損失是不可彌補的,直接影響到本地政治集團的前途,但這些事情他們都做出來了。他們認為:為了爭取某種歷史地位和抽象原則,為了享受「創造共和」這個榮譽,犧牲一些利益是值得的。但是北洋軍不會這麼做的,實際利益對他們來說比理論的價值要高得多,他們寧願在歷史上處在一個不大受人尊重的地位。他們利用鄂軍起義的機會逼宮,這樣他們就獲得了更多的實際利益。在南北後來的談判中,他們首先提出的要求是具體的,南方的要求是抽象的。南方對於清帝退位不退位,應該是用「遜位」還是「退位」這樣的詞非常非常關心,而北洋提出的要求其實就是:一定要保證我們的官職和待遇。如果我們官職和待遇不變,讓我們拋棄清廷是可以的。時人認為如果沒有北洋對鄂軍的這種勝利,或者北洋有曾國藩這種品德比較高的人主持局面,可能中國的命運會好一些,這不是毫無根據的。
民國最重要的是形成了一種新的路徑依賴
主持人:現在一談起民國,要麼斥之為民不聊生、軍閥混戰,要麼捧之為自由民主、大師輩出,也有人說:民國不如大清。雖然有誇大、牢騷之嫌,但肯定有一定的合理性及原因,對比清王朝以及當時的世界各國,民國有哪些閃光點,又有哪些不足之處?
劉仲敬:要說民不聊生,任何時代都可以找出個案。但整體來看,清末民初,對比1928年前的早期民國和庚子之亂的清朝,它們在社會經濟上是一個連續體,戰爭和政變的規模很小,不足以影響大多數日常百姓生活。應該說,早期民國生活狀態和經濟狀況和清朝末年極為相似,總體是處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戰爭和政變的規模很小,經濟,特別是沿海地區的資本主義經濟一直在平穩發展。內地像河南和陝西這些地方雖然經常發生災荒災難,但似乎並不比清朝以前尤其是不比李鴻章時期的飢荒更加嚴重。
更重要的一點,清朝滅亡按照中國傳統的政治邏輯,清朝滅亡本來應該出現大規模的人口滅絕,但實際上這種情況並沒有出現,也就是說,民國改朝換代跟明末、元末的改朝換代相比,民國的改朝換代更文明、更正常。居然那些人還能活下來,還有很多人在發財致富,GDP的總量還在一直往上漲,就可以看到民國的不凡之處了。因為你處在改朝換代的情況下,面臨的壓力和困難肯定比王朝中葉時期大得多,就不能用王朝中葉的標準來要求它。本來應該發生動亂的時期,居然表現的是和正常時期沒有什麼明顯差別,這說明了憲法和共和的觀念雖然不完美,但還是發揮了一定的作用,這個一定作用比起中國傳統改朝換代的優越性十分明顯。
清末民初是西方文明引進的時代,保障早期民國合法性及其經濟增長的因素都從屬於西方,前後制度性架構的要素非常一致。清末新政以後制定那些保障私人財產和商務的法律,以及治安警察的法律和交通各方面的基礎建設,這些東西都是傳統政治中不存在的東西,這些東西現在不顧改朝換代,繼續發揮了作用,所以一般的說法都把清末民初當成一體來看,如果是大清好,民初不好,或者反之,這種說法本身是矛盾的。所以,要好本身都是好的,他們好的理由是差不多的,如果壞的話,他們一樣都壞,而且壞的理由也是差不多的。
但民國不如大清的說法,在某個特殊的問題上也是正確的。大清是什麼呢?它能夠運用大清多民族的帝國的殘餘的政治資本維持一個較大的疆域和版圖,因此有些建設是只有它能做,而民國不能做的。比如鐵路建設,清政府在它最後幾年內,在修建鐵路的先後順序上是有講究的,如果按經濟發展角度,外蒙古和內蒙古都沒有什麼好說的,我們要先修鐵路是不是要先修京廣或者京滬鐵路比較合理?但大清首先修的是京張鐵路,這個鐵路修建難度非常高,絕對不像另外兩條經過的都是平原,沒有重大的障礙。所以,詹天佑能夠名垂後世,就是因為經過張家口一段的工程建設很有成績。他們為什麼這樣做?因為他們明智地預見到了,未來最有可能脫離清朝版圖的就是漠北蒙古地區,所以,他首先要用鐵路把京師和蒙古連起來,滿足戰略和安全第一的需要,保證領土完整,其次他們才會為經濟發展的緣故修南北方的鐵路。
這樣的帝國式的格局和眼光,民國是不如清朝末年統治者的,當然他們的出發點不一樣。清朝的根源來自於內亞,它看待內亞的觀念和大多數出生在江南的漢族士大夫的觀點是不一樣的,關外蒙藏對他更為重要。保持帝國版圖,就是保存清朝的生命線。這是絕對不可以放棄的東西。沒有這個東西,它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就消失了。我們可以合理地假定:如果民國倒霉到極點,乾脆把滿蒙和長城以外的地方都放棄掉,按照明朝的版圖搞個18省聯合共和國,它也是完全能夠站得住的。這就像土耳其割讓了阿拉伯和希臘領土,建立了一個小的土耳其共和國,仍然是能夠站住腳的。南北雙方的著眼點是不一樣的。
同時因為強勢的中央集權的解體,某些需要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事情反而不好辦了,比如川漢鐵路什麼的,雖然從清政府就開始修建,實際上是100多年後,到最近才搞成的,民國沒有能力搞這種非常大規模的工程,籌款和協調各省非常困難。
但是問題是有兩面的,這種困難有另一方面的收益,權力下放是有利有弊的事情,從這種浮在表面上的大工程來說,缺少一個中央集權政府是個大損失,但是對江浙這種經濟本來就發達,受西方影響比較深,地緣條件很好的地方就完全兩碼事。權力集中到省議會,省議會漸漸由地方上新派商人掌握。權力下放對他們極其有利。江蘇的紡織業在民國的發展遠超過清朝時期,這和江蘇士紳在省議會內部的經營和江蘇歷任督軍的開明態度都有極為密切的關係。這種關係只有在民國時期強調各省權力的政治生態中才能實現。
如果我們要看經濟總量或者從具體的民生來看,地方分權體制優於中央政府,至少江浙或東南沿海地區因為民國的分權機制而獲得的實際利益,要多於北京政府因為分權而損失的政治利益,兩相比較還是所得多於所失。當然人是個別和具體的,如果你是依靠中央政府拿朝廷俸祿的,如果你發現江浙省等地富得流油,而你所在的中央政府連工資都發不出;或者你本來就是清廷的官員,因為清廷死了,你的政治前途也死了;或者是你是一個舊思想習慣比較濃厚的人,習慣於皇帝應該永遠在位,不到死不退位,然後看到總統和總理隔幾天就要下台,動不動議會就要吵起來的;你會覺得對民國非常不習慣。也就是這些人造出了所謂「民國不如大清」的學說,但這只能算歷史上一個小波瀾。作為總體歷史性的描述,你要分各種不同的因素在重量級上是有差別的。對民國不利的因素,應該說在重量級上是比較輕的。而且民國最重要的問題不僅在於它的政治制度上、經濟發展上或者是教育建設上和法制建設上有很多超出清朝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它形成了一種路徑依賴,使中國從此以後很難或者完全不可能擺脫近代國際體系的約束。這個近代國際體系的約束,我可以毫不猶豫地判斷,絕對要比中國歷代王朝的政治的戰爭和動亂要更文明、更先進、更人道。如果按照王朝的政治邏輯,我們現在大多數的人祖先在改朝換代時,不可避免要被人活活吃掉或者殺死,根本不會有我們存在的。
國際秩序先於民國存在並決定民國命運
主持人:劉老師剛才您講到國際秩序的影響,民國期間世界上正處在一戰期間,國際秩序怎麼影響民國的?尤其是日本和俄國的影響?
劉仲敬:國際秩序是先於民國存在的,民國還沒有開始的時候,可以說孫中山和梁啓超已經把這個因素考慮進去了。梁就反對說:中國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任何動亂,大清解體,中國是不可能保持其原有的版圖。列強的干涉會產生嚴重的後果。而革命黨在這方面的反駁是相當無力的。他們強調列強一定不會干涉,但他們說出的理由是非常軟弱的。他們說:因為民國的革命不是改朝換代,而是一種非常文明的革命,所以就能保證列強不會進行干涉。這種說法顯然不正確。因為英法曾經對墨西哥革命干涉了,因為墨西哥革命導致經濟動亂,使墨西哥無力償還債務。這僅僅是一個很小的因素,墨西哥並沒有在其他方面得罪英法。如果革命造成日趨嚴重的動亂,導致西方國家在華的利益發生嚴重的影響,沒有理由認為西方一定不會進行干涉。事實證明,後來歷史的發展超出了雙方的控制。
至於遠東國際體系,我們知道國際體系像是習慣法一樣,是由各種不同路徑交織形成的,而不是制定產生的,所以它有它自己的生態系統。我們現在通常所說的遠東國際體系定型,也就是在庚子之亂的《辛醜條約》之後。《辛醜條約》和其他一些條約不一樣。我們在革命話語中,把近代以來簽訂的所有條約,用一個「不平等條約」就全部涵蓋了,這是極不公平的。如果按歐洲的戰爭標準來看,戰敗國向戰勝國割地賠款是每個強國都做過的事情。英國曾經向法國多次割地,法國多次向英國割地賠款和補償軍費。這是國際社會非常常見的事,沒有理由認為清政府在這方面受到了特別苛刻的待遇。你不能說我打了敗仗簽訂的條約是不平等的條約,我打了勝仗簽訂的條約叫做平等條約,這是一種荒謬的邏輯。
《辛醜條約》奠定了遠東國際秩序,不同於尋常戰勝國和戰敗國的條約。在這個國際秩序中,清國處在一種被保護和監視的狀態。具體體現在《辛醜條約》中關於京津走廊的規定,用大白話來說,它實際上規定了從北京大使館到天津大沽口的這條走廊的安全必須要交給八國聯軍,八國聯軍必須要定期在走廊地區巡防,目的是為了防止義和團事件類似的動亂發生,以及發生了以後它可以平安的撤退大使團人員和僑民。因為清政府不履行他們的條約義務,拒絕保護外國的外交人員,使他們面臨嚴重的安全威脅,這是違法國際公法的行為。清政府這次簽訂的條約才是真正的不平等條約,以前只能算普通戰敗國的條約。雖然不平等,雖然雙方在道義都不是完全無辜的;但清政府直接違反了國際法,責任顯然更重。在戰爭期間,西方國家顯然沒有圍攻過清政府駐美國、英國、俄國的大使館,而你圍攻了他人的大使館,顯然違反了國際公法的責任在你。這些規定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埋下了後來抗日戰爭的種子。
後來馮玉祥發動首都革命之後,在蘇聯支持之下,在大沽口的非軍事區佈置了水雷,引起了日本的強力干涉。我們的革命話語把這個說成是帝國主義的陰謀,但西方列強只是在維護條約規定的權利,因為這塊地方規定了應該是非軍事區。從國際體系角度來說,馮玉祥在非軍事區部署武裝這件事情的性質相當於希特勒派軍隊進入萊茵非軍事區。德國民粹主義可以根據同樣不講理的邏輯,說萊茵自古以來就是德國的領土,德國的軍隊進入德國的領土,英法帝國主義憑什麼要干涉。他完全可以根據一種革命的歷史話語說,我們希特勒就是民族英雄,我們進入了非軍事區乾得好,打擊了帝國主義的囂張氣燄。但從國際法來講,你自己簽訂的條約,不和其他締約方商量就單方面撕毀,這是毫無疑問地違反國際公約。不要說國際法了,如果你和別人做買賣,賣點東西給人家,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改主意不賣了;那不行,人家要告上法庭,你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才行。
而國民政府革命外交的邏輯就非常簡單,單純認為既然是中國的領土,當然由中國人管,不管以前簽了什麼條約,現在我要改你就要改。這從國際法講是不象話的,因為民國成立的時候就宣佈:清政府簽訂的條約,我們是承認的。既然承認了不能隨便翻悔,不能說前人簽訂的條約你就不認了。就像兒子繼承了家產,老子的債務不能說不還還就可以不還。如果你不肯繼承債務,憑什麼要繼承遺產。這種不象話的做法,客觀上是非常有利於日本的侵略野心的,他們會說,跟國民政府是不可能和平談判的。你搞和平談判,他會耍賴。你遵守雙方簽訂的條約,他不遵守。你和不遵守的人簽訂條約,不是白費勁嗎?所以對付這種人只有一種辦法:講理是沒有用的,就是要打一仗。而打一仗對國民政府而言,一點都佔不到便宜。這是很明顯的。所以,國際體系對中國形勢的約束,在這方面上體現得很清楚。沒有這個先於民國存在的國際體系,那麼後來東北易幟、北伐戰爭、中日戰爭等根本不會發生。
抗日戰爭不發生的話,冷戰根本不會在中國境內進行,中國也不會分為兩個不同的陣營,分別屬於東西方不同的陣營。這一切可以稱為災難性事件的根本原因就是:中國和立憲時期的英國和美國不一樣,它是身不由己的。它不能關起門來說,我們自己的憲法怎麼建立,和外國沒有關係。這是不行的,民國建立的時候就處在遠東條約體系約束中,它所有的內政都會轉化為外交問題。蔣介石要不要進軍東北,這不是一個內政問題,而是滿蒙特殊權力的問題,因為日俄兩國當時在東北有特殊的權利。不要說別的,就舉一個簡單的例子,進軍東北要怎麼走?如果日本人行使條約權利,你就會發現,你根本不能過境。陸地是南滿鐵路,海上是大連港。除非你不坐火車,不坐船隻,按照幾千年前的老辦法步行進入東北,然後再打仗,但這不可能的。你如果真想接管東北,你要麼坐船,要麼坐火車,但你坐船,發現根據條約,大連是日本保護下的自由港,如果要坐火車,發現南滿鐵路和東清鐵路一個屬於日本,一個屬於俄國。東北問題直接關係到遠東國際體系的問題,中日戰爭表面是中日戰爭,但也是日本和蘇聯兩國在整個遠東地區進行勢力角逐的結果,中國只是他們在棋盤上的一個棋子。可以說,遠東存在一種三國志的關係。
日本和蘇聯是兩個強者,中國是弱者。日本欺負中國一下,中國除了依靠蘇聯也沒有別的辦法,反過來也是一樣的。獨立對抗兩強,那是不可能的。儘管國民政府很希望英美能夠干涉,但英美對東亞沒有特殊的利益,並不希望介入。這種遊戲的結果是,中日戰爭先於中俄戰爭爆發。這是對中國最不利的。對中國最有利的情況是,日俄兩國打起來,中國站在外邊。最糟糕的情況是,中國和蘇聯發生衝突,日本坐觀成敗;或者中國和日本發生衝突,蘇聯坐觀成敗,這兩種情況下,坐觀成敗的第三方掌握了絕對優勢。你們雙方拼個你死我活的結果,第三方剛好坐得其利。中日戰爭的結果,使得雙方都有求於蘇聯,蘇聯獲得最大的外交利益。一方面中國因為指望蘇聯援助,不可能把共產黨趕盡殺絕。另一方面日本也不能得罪蘇聯,日蘇在滿洲問題上的暗中和解,都決定出賣中國的利益。照這樣一步步搞下去,日本如果戰敗了,遠東肯定是屬於蘇聯而不是中國的,如果中國戰敗了,日本必須要以重大的利益賄賂蘇聯,才能夠收買蘇聯不出兵干涉,為此它必須付出沈重的代價。日本如果戰敗,未來亞洲大陸一定會變成蘇聯的。因此,無論誰勝誰負,蘇聯是贏定的。可以說從中日戰爭爆發了以後,日本和中國一定是倒霉的。不管你蔣介石和東條英機怎麼經營,這個大局是改不了的。戰後二十年的發展歷史證明了斯大林的遠見和中日兩國政治家的愚蠢,冷戰的基本格局就是這樣奠定的。中國人的民族主義的史觀使它不願意看到這一點,不願意承認:由於基本實力和歷史先決條件的約束,自己國家在國際政治中只是一個被動和次要的小角色,在被大人物綁架的時候,只有跟著走,沒有獨立的行動能力,不管是哪一方取勝都是這樣。因為我們看不清楚這一點,所以,才會製造出這個「從革命到勝利」這種不大靠譜的史觀。
如果真正從國際社會的整體來看,列強在19世紀鑄成的遠東國際體系,在20世紀逐步趨於崩潰,在這場崩潰中,蘇聯通過挑起中日雙方的相互鬥爭,贏得了最大的利益,保證了它在20世紀下半葉有把握成為亞洲大陸的主人,在這個大格局已經基本確定的條件下,可以說國共兩黨的命運和中國大陸本身的命運已經沒有什麼爭議的必要了。你在這個大的格局下做一些小動作,就好象在長江上面放船,不管你駕駛的技術怎麼樣,想向東開還是向西開,最後的結果一定向東,因為江水是往東流的,你自己小船是擋不過整個潮流的。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說中國在冷戰中的命運已經確定了,從此還可以引出另外一個更加具有危險性的推論,因為國際局勢演變不會隨著冷戰的結束而結束,在冷戰時期,由雅爾塔體系形成的遠東格局又一次面臨崩潰,具體的表現是中日關於釣魚島等等出現的爭議,每一種爭議都是細節,但我們不要忘記這種事情之所以發生,就是因為遠東格局瀕臨崩潰,原先受到冷戰格局約束的各方通過休整獲得了前所未有的行動自由。只有在這種背景下,日本才可能恢復正常的國家,才有可能重整軍備,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對國際體系能否做出適當的反應,將會決定它在未來五十年的命運,如果這個決定是錯誤的或不明智的,那麼它以前所做的一切的努力都將付之東流,他將面臨更加悲慘的命運。
國家主義的選擇導致不斷產生集權強人
主持人:為什麼民國成立了,孫中山、袁世凱、蔣中正等等都紛紛是獨裁者,而沒有真正的共和,民初的政治也是曇花一現,我們在這之間缺乏了什麼,給後世留下了什麼樣的教訓?
劉仲敬:中國跨文明區域過大,事先又是官僚專制政體,一開始就不具備建立完善的共和限政的基本條件。它能做的選擇,不是說能否建立完整的共和限政,而是在共和憲政肯定不完美的情況下,是堅持建立一個有諸多缺陷的共和限政,還是索性放棄,直截了當搞獨裁。或者,還像大清一樣構建一個統一帝國?
強人的存在不僅僅是因為強人有過人本領,更是所在的政治環境需要強人的存在,出現了「沒有強人就不能有效統治」的局面。如果袁世凱決心不做強人,保證一個有限政府,這就跟黎元洪後來所做的差不多:採取一種比較消極的立場,不追求個人的最高權力。這種情況下,不能期望南方各省會遵守非常不完善、缺乏具體約束力的民國憲法。例如,雲南的軍人決定入侵貴州或四川,四川和貴州向中央政府告狀,中央政府卻沒有力量管它,這會發生什麼情況?如果在美國答案很清楚:他們都會跑到最高法院去。俄亥俄州控告弗吉尼亞州越過山脈,侵佔了它認為應該屬於自己墾殖的土地。最高法院來判決,這塊土地會屬於哪個州,最重要的是,各州都會恭恭敬敬執行最高法院的判決。
民國憲法最大的缺陷是在司法方面,民國憲法對立法和行政問題都很關心,大理院也有,縱向比較,它比中國以後的司法機構更接近西方,更具獨立性。橫向比較,顯然它不具備行使憲法仲裁的權威和能力。這種情況下,大理院不會做出有效裁決,就算做出裁決各省也不會遵守。中央政府只有兩種選擇,要麼做弱勢政府聽之任之,距離遠的各省很快就會陷入五代十國的狀態,如果其中一部分乾脆宣佈獨立,促使中國解體,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要麼就選擇建設一個軍事強國,用憲法沒有賦予的權力武斷施政。
這種情況下,前途完全是一個價值偏好的問題。不管哪一種選擇,都注定要付出非常沈重的代價,都注定會有一批人給你極為惡劣的評價;但你不可能在兩方面能夠兩全其美,這在技術上做不到。
中國方面,無論是中央政府還是反對黨或知識界,壓倒一切的理論是國家主義。正是在這種條件下,集權強人不大會受到強有力的反制。袁世凱集權時,很多知識分子希望以袁為中心推動集權下的現代化,很接近後來新權威主義的想法。袁死了,蔣介石看上去很有成功希望的時候,丁文江這些人對他抱有同樣的希望。這種故事一次又一次重演,代價是各省的自治、良好的健康的經濟發展、民間社會的形成以及良好的憲法結構。強人統治不斷干涉憲法,使行憲變成一紙空文。口頭上最支持憲政的人,實際面臨選擇時,特別是如果堅持憲政可能要面臨解體威脅的時候,多半會退縮,還會理直氣壯地說:我們之所以不民主、不憲政,就是為了維護中國統一,集權是必要的工具。
這一方覺得非常的理直氣壯,一次又一次取得勝利,他們的勝利使中國喪失了很多機會,但也保證了現在的版圖,這到底是成就還是負擔,完全取決於你的價值觀。像托克維爾這樣的人,很可能覺得這是一場災難,他會寧可分裂也要保證在江浙建立一個完善共和國的機會。但另外很多人會堅定不移地說:即使讓廣東人、浙江人跟河南人一起餓死,也絕對不讓中國分裂。
這就是價值選擇的問題。這種價值選擇引起的衝突屬於宗教戰爭的範圍,不屬於理性討論的範圍。理性解決不了價值衝突的問題這樣的問題不是細枝末節,特別是在憲法不完善的情況下。假設說雲南省非常跋扈,需要用違憲權利才能制服它,但歷史是有路徑依賴性的,某一件事做了一次之後就會形成先例,門檻降低了,很可能再做第二次,所以沒有強有力的司法仲裁,適當的妥協很難找到邊界,最後的仲裁多半還要依靠武力。因為早期的民國基本是聯邦構架,各組成實體之間的衝突在性質上更類似對外戰爭,而不是類似內部革命。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強人統治,各省的分裂主義傾向和對自身利益的追求以及發展的不平衡,多半會造成分裂。我說的還不包括蒙古和西藏這些藩屬,而是明朝留下的18省。各省多半會分裂為幾個不同的政治實體。經過足夠時間發展以後,這些政治實體大概沒有多大可能會重新復合。
例如東三省,為什麼叫東三省而不叫滿洲?這裡就有民族主義話語意識。我們不承認東三省和18省有根本性的不同,遼寧跟山東是一樣的,如果承認東三省是滿洲,就承認了它的特殊性。但東三省的確有它的特殊性。它有特殊的滿蒙問題,風俗習慣跟內地有相當大的差別。最重要的是,它的經濟結構、發展路徑和內地不一樣。東南各省從輕工業和農業起家,依靠海上貿易逐步發展起來,和西方工業化早期路徑比較相似,而東北一開始就有很強大的重工業體系。如果中央政府沒有強勢干預能力,讓他們各自順著他們的發展模式走下去,可以想象五十年以後,掌握東北的政權會變成一個極為強大的軍事體制,它的重工業將會支持一支強大的現代化軍隊,這支軍隊將是東亞大陸最強大的力量。而由於東南部的貿易,江浙地區會產生一種非常類似於荷蘭的貿易體制。這兩種體制還能不能在政治上合在一起,是很成問題的事情。
我們都知道,美國南北戰爭有一個重大原因:北方的工業區和南方的農業區如何合在一起?雙方都覺得對方在欺負它,只能靠內戰來裁決。如果聽任中國這種廣大的國家,內部各種因素按因地制宜的方向來發展,由強有力的地方政府來主宰發展路線,遲早有一天,大概也就50到100年,各地的特殊性就可以發展到只能用武力來解決的地步。這是一個悖論: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可以通過削弱這種特殊性來維護統一,但它付出的代價是汲取各省的資源來維護中央的超級權力,這樣會嚴重損害社會發展的有機性。大一統國家是沙漠里運輸冰激淋的機制,從各省拿走一千萬,在中央只發揮了一百萬的作用,各省損失很大,中央獲得的卻很少。
法國的中央集權官僚體制,與英國的地方分權封建體制相比,具有先天劣勢,必定會浪費更多資源,取得更少成果。在足夠長的歷史時段內,實行中央集權的國家和海洋性比較強、保存地方主義的國家相比,將會積累劣勢。劣勢隨著時間推移不斷擴大,最後有一天將會搞成鴉片戰爭那種危險的局面。所以,中國在這種情況下左右都是沒有出路,都是很危險的事情:用中央集權削平各省,剛才說的局面一定會出現;放權讓各省自動發展,有些省份會產生出超級優秀的結果,以至於很不適合與和河南、陝西這些省待在同一個國家,這種分裂總有一天會演變成軍事衝突。所以,無論選擇哪一種道路,前景都非常危險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