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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8 13:37:34瀏覽254|回應3|推薦15 | |
商人追求利潤本無可厚非,可是許多商人用偽劣原料充當,欺騙消費者以牟取暴利,就不應該。 大統沙拉油與橄欖油摻偽,意外牽出富味香與味全也摻了棉實仔油,日前報載富味香的調和油確實摻了棉實仔油,屬標示不清,卻未屬重大,不起訴! 這幾天剛好前營建署長既前桃園副縣長葉世文索賄貪瀆案爆發,網路插畫家彎彎誹聞,牛肉灌水等新聞正夯,這則新聞因時過境遷就乏人問津了。 使用劣質品以降低成本來吸引顧客的方式見仁見智,但是在食品中使用有害健康的添加物,或非純品卻偽稱純品,就應該以摻偽科罰,怎能說是標示不清? 廠商連續摻混,商品持續上市,這是行為上的故意。被抓到了,就辯說試驗效果良好,所以繼續推展,一時忘了或來不及更正,因此,其情可愍,不予起訴! 法匠與訟棍及不良廠商們,因果循環,報應不爽。不要等到哪天你自己是受害者,再來後悔,嗚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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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