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122,飄零書簡篇,由此可見,從文仍未是一家之主之態。可體會兆和持家多勞。年齡或可做為理解兩人看待現實時個性與狀態之差異。 2. 頁146,囈語狂言篇,從文意志消沉,心思敏感,足見其文人之情。 3. 吾身畔有兆和這等女子相伴,也不枉人間一回。體貼入微,自有脾氣,能持家安內,不使人操心,從文真是三生有幸。 4. 然而閱讀的過程中有許多事項需要注意的,除了書信往來,情感的內面,亦值得作為讀者觀察的眾多訊息之一。一開始我便以為我是沈從文的樣子,多愁善感且小心翼翼。總感覺得到情感上的壓迫,有許多言不由衷,特別是當我愛上一個人的時候,許多鮮明的外界狀態都有意識地被遮蔽著「所有」部分,而理應全神關注聚精會神的那些顯見的「節點」,卻宛如空氣般地存在且不明顯。那些我所愛的人身上打從一開始使我喜愛不已的那些小細節,在我愛上他們的同時,便像河豚解開防禦的時候,慢慢地消氣。其實我只是愛她不是嗎? 5. 張兆和是「無辜」的化身。只能如此,最後他倆(從文和兆和)反而像是個別獨立的個體,非是夫妻,特別在經歷右派劃分或各類的鬥爭的時候,兩人的書信,就像朋友,而不是迷亂投入地生死不渝。其實,相愛的「最終」仍是不愛,並不是眼裡沒有那個人,只是「生活」相當的具體且真實,再多的美好終究會被「提領」殆盡,你只有感覺充肆在內心,沒有將他調整或釐清的可能。 6. 如果說感情叫作一種「心甘情願」,那麼其實也沒有好或壞的差別,只是「接受」或「認命」的微細而已。「接受」也許可能沒有太多的情緒,「認命」倒真的是有些灰暗的色調在裡頭。「感覺」終究是一種在寫實或殘酷之間,被我歸類成試煉石一般的「情緒」,無法忽視。 7. 張兆和仍是好的,當然,我指的是「認命」。對於關係,樣態可能有多種,但絕大多數仍不外乎受「習氣」影響,而持續「恆常」。所以試想一下,倘若今日充和不成為主婦,這樣的甘願認真對家庭投入,只能是各種「選項」之一。 8. 也許我只能不斷地「只能」下去,這都呈現著我自身對於環境的無力和接受。認命仍是一種鑑別字句上的把戲罷了。我幸災樂禍著所有和我相遇的女性,他們對於生活的真切度,是否也被習氣所綁架了?某並不被綁架,但她仍是寂寞。 9. 講了這麼多只是要說明兆和和從文的差異。她那樣的好人,還是可以放在一人獨處的時光裡,單身的其實就是檢視自我本質的一種機制;儘管他表裡如一,但也因此喪失了「可見」與「發展」自我的可能。關係就猶如一種迷障,進去之後不是獨自嘗試地「關切」就足夠辨析,個體與個體之間相互交流,才是真實的樣貌;而我始終缺少另一部分的「拼圖」,不可能且絕不能從關係中自由地逃脫,因為人是群體而「生」的,只是差別在這圈子的大小如何──而這圈子也是我們所選擇後的。 10. 讓我選擇書信中的一段來結束這篇,頁149:「小媽媽,你的愛,你的對我的一切善意,都無從挽救我不受損害。這是夙命,我終得犧牲。我不向南行,留下在這裡,本來即是為孩子在新環境中受教育,自己決心做犧牲的!應當放棄對於一隻沉舟的希望,將愛給予下一代。」著實,從文仍是維繫著一個「家」的啊!而家是最後的港灣,與永恆的星,始終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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