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05/17 07:04:08瀏覽471|回應0|推薦7 | |
我今天又被自己鎖在門外了。 每次做了什麼糗事,我都跟自己說:千萬別寫出來。千萬別告訴那丈外之夫。 不跟老公說,是避完他沒完沒了的嘮叨;不寫出來,是假惺惺地想維護自身少得可憐的形象。可是,我身上還有形象這東西嗎?反正說不說大家都知道我這人「就是這樣子」。所以,也沒啥好遮掩的啦。 好吧,話說我這人「表裡不一」,初識之人總認為我這女人精明能幹厲害。親朋好友卻無奈至極地認命——這傢伙是被人賣了還會幫數鈔票的粗線條。 也就是說,我這人神經大條、迷糊、心不在焉、粗心…… (開鎖收據。100元。痛~啊~) 這其中「心不在焉」在我至今生命中最教人頭痛。其他不提,光因心不在焉隨手把門一帶,一門之隔;人在門外,鑰匙在門裡的次數便多如繁星——可跟我迷路的次數相比。 因為被鎖匠賺了太多開門錢,心痛之餘,我做足防犯措施——鑰匙四處安放,每個常用皮包都丟一套在裡面,萬無一失。安逸了許久,居安忘思危,戒心漸鬆,禍患立見。 跟朋友約好令天去Market(週日市集,以蔬果為大宗,比超市便宜很多),那兒有一專賣襪子的攤位,我想買幾雙純棉厚襪子。 昨日外出小散步,懶,由最近的背包中掏出鑰匙便走了。回來邊脫鞋邊「順手」把鑰匙串掛到牆上。心想出門要開車,到時再拿。我忘了跟這朋友外出一向是搭她的旅行車。 今天上午拿起背包,心情愉快地帶上門,按下車庫電動門,轉身的剎那,猛地想起……呀呀呀,來不及了! 算了,又不是天塌了,沒啥大不了。再說天塌了還有高個子頂著呢,沒帶鑰匙?隨便啦——經過伺候母親的病之後,我什麼事都不讓自已心思受困了。 我的想法是:找露姐去拿備用鑰匙。但今天週日,她家有親戚來,很可能不在家。她不在,那鑰匙店去瞧瞧。鑰匙店休息呢?OK,去超市買紙內褲、牙刷,去朋友家住一夜,明天鑰匙店總會開門了吧。 露姐果然不在家。沒關係,天還沒塌。在market轉了轉,一個人吃飯,不需要貪便宜買吃不動的蔬果。買襪子就好。 好久沒去吃fish&chips,陪朋友去魚店買新鮮魚,順便在附設的飲食區點了一份炸魚和薯條。炸魚有三塊,兩個老女人吃,夠了。 (fish&chips。拍照技術待磨。) 朋友載我去鑰匙店,當然沒開門,但門上漆有斗大的手機號碼,十分醒目地提醒我們這種在緊急狀況時求救的方式。 週末,由家中叫人家出來工作,要加收費用。這我心裡有數。啞巴吃黃蓮,再苦,都放在心裡吧。 鎖匠花了幾秒就讓我進了門,100元紐幣乖乖奉上。 進了門第一件事便是把掛在牆上的鑰匙串丟回背包中。這種事,玩一次都嫌多,可一不可再矣。 20050814 |
|
(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