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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2 04:27:36瀏覽287|回應0|推薦9 | |
模仿,就光彩嗎、心安嗎?
——《魯迅的另一面》·四千五百六十七
今晚,在我的〈魯迅抄襲了果戈裏的【狂人日記】嗎〉一文下,有網友2222223跟帖道:「只要構思、主題有一樣相同,即可斷定爲抄襲?搞笑呢」。 主題、構思相同,還不涉嫌抄襲?我想,現在比我們過去寬松得太多了。如是,回「這還不叫抄襲?那咋才叫抄襲?全抄一遍嗎?」 誰料,他很快就回:「低級的語句複制,高級的劇情橋段,例如于正瓊瑤,但是風格抄襲算抄襲嗎,主題抄襲算抄襲嗎,還有遊戲中常談到的玩法抄襲算抄襲嗎,這些都有比較明確的答案的,畢竟是寫在法律裏的,標題抄了沒話說,但抄得太少一般不認爲抄襲,例如音樂裏抄襲要四小節以上才算抄襲,不然就叫借鑒雷同引用」。 首先,我欣賞這位網友,對法律的了解,如「例如音樂裏抄襲要四小節以上才算抄襲」。 然而,我以爲,或許中國于著作權的認定方面,太寬松了。我個人以爲:語句複制,肯定是抄襲;劇情橋段抄襲,也當算是抄襲。風格抄襲,可算、也可不算是抄襲;主題抄襲,基本不算抄襲。然而,如果同時具備了風格抄襲與主題抄襲,那就一定算抄襲。魯迅抄襲了果戈裏的《狂人日記》,就基本上是這類的。 就魯迅抄襲果戈裏的小說《狂人日記》而言,這肯定不是引用,也絕對不能算借鑒;魯迅《狂人日記》,又晚于果戈裏的《狂人日記》多年,因此還談不上雷同。如果定要找個合適的詞,那只能叫模仿。 我是老古董。或許,這位網友及現代人(包括如今的法律),是可以容忍模仿的。然,我不能。如果我明顯地(被人看出來)模仿了誰,我會感到羞恥;魯迅也一樣,他的心是不會安的(別只看到他在雜文中嘴硬,他的心是虛的,那辯解《中國小說史略》沒有剽竊鹽谷溫的文中可看出)。 退一步說,模仿,就光彩嗎、心安嗎?于模仿,可以原諒的是初學者,如魯迅的《狂人日記》、是他的第一篇小說。可,問題是魯迅靠模仿竟成爲了中國文化名人。在文化名人的名譽下,就不能再原諒魯迅了(這不是針對他個人,而是對名人當有更高要求)。 另一方面,這位網友談到「劇情橋段」。劇情橋段,是肯定不能模仿的。除非像蒙太奇之類、成爲種手法,那麽、大家就可以學習借鑒等等,也不必感到羞恥。 回到小說上來。像歐·亨利式結尾,我拆穿了就是「成功地運用了反轉或翻盤的小說結構的手法」及「假裝反轉或翻盤(實際上是運用反轉或翻盤的手法的失敗之作)」(詳見將出版的《顧曉軍小說【五】——玩殘歐·亨利》之代序〈玩殘歐·亨利〉)。當反轉或翻盤,像蒙太奇之類成爲一種手法的時候,我們就可以模仿了,且不必感到羞恥,相反還是時髦。 而魯迅的《狂人日記》、對果戈裏的《狂人日記》的抄襲,已超出了模仿的範疇,所以可以認定爲抄襲。再退一步,就算魯迅不算抄襲、而算模仿,難道名人魯迅就很光彩嗎? 上面說到了,從橋段、到手法。而較難界定的,是從橋段、到手法的過程。如,我的小說【五】之代序〈玩殘歐·亨利〉中,有「同時代的莫泊桑的〈項鏈〉,表現手法與歐·亨利的一樣,難不成也叫歐·亨利式結尾」。這就涉及到是歐·亨利模仿莫泊桑、還是莫泊桑模仿歐·亨利的問題。我雖未考證,但我以爲:反轉或翻盤的手法,在西方小說中、可能出現的更早,他倆不是誰模仿誰、而是共同模仿前人。這裏的模仿,才可叫運用或借鑒。而魯迅,那就是非常地道的抄襲。 抄襲,不能助長;模仿,也不能助長。大家很快就可以看到我「玩殘歐·亨利」的能力了(小說【五】,很快就可面世),而我又很喜歡台灣作家陳啓佑的微小說〈永遠的蝴蝶〉,那我豈不是可以再玩一把——玩殘陳啓佑——再寫本小說集、再寫五十篇小說,從各個不同的角度,如作者晚年回想、爲了獲獎、讓櫻子死了……再如櫻子在陰間回味死的過程、作者是如何放縱她去投郵筒……還如在南邊的母親,接到信後又如何如何……總之,是讓作者不利;且,我還可倒添寫作日期,再加上三十、四十、五十年代的場景、氛圍……等等等等。總之,讓幾十年、一百年後的人們,以爲陳啓佑的微小說〈永遠的蝴蝶〉、是抄襲我的小說【六】。 這樣,我能心安嗎?不能。同樣,魯迅抄襲果戈裏的小說《狂人日記》、也不可能心安;除非,魯迅不知廉恥。
顧曉軍 2021-8-22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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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