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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00:12:03瀏覽162|回應0|推薦6 | |
歐·亨利差在哪裏?
——隨筆·四千五百零七
一 前些時日,我在某處開了個博客;而後,就到處看看。看到一篇文章,似微小說,寫一個女子給乞丐錢、寫給錢過程中的心理較量。我在後面評論,寫得很細膩等。 但,也有一樣不合適,就是標題太具化,記得好像叫「舍與得」。其實如果是微小說,叫「她和他」更好。爲什麽呢?這篇文字,之所以好,在于寫舍的過程中、她和他的心理較量的細膩與准確,而不是你布道的舍與得。 如果說這位網友的文章的標題,是好與更好的問題的話;那麽,類似的、歐·亨利的問題,就是蠢與不蠢了。歐·亨利的小說,寫得還是不錯的,可有的標題、就顯出他的蠢來了,如〈重新做人〉。 〈重新做人〉,寫一專盜保險箱的小說主人公,出獄後連連得手,去他鄉、遇上他喜歡的姑娘,改做鞋生意。婚前,身爲銀行家的嶽父炫耀他的新保險庫;不料,大姨侄女卻把小姨侄女鎖了進去,而暗碼等也弄亂了。無奈之下,主人公重操舊業、救出了小女孩。而這時,原本是來抓他的那個警察,在目睹了這一切後,反而裝作不認識、放他去結婚。這篇小說,其實還說得過去,唯標題、隨便叫什麽都可以,就是不能叫「重新做人」。叫「重新做人」,就是說教了。 然,歐·亨利卻偏偏把這小說的標題,叫〈重新做人〉。這,就是他差的地方。 二 海外個別網站,偶爾登些叫「小說」的文字。其實,所選的故事、真的挺好的;然,他們習慣性地在故事講完後,打個破折號,再引申下故事的含義。 其實,他們引申的含義、往往只一層;而我,看到的不止一層。有時,也能夠引申出兩層,可我至少看到三層。 你喜歡習慣性引申,可以;但,就不能叫「小說」了。小說,是文學,是一種含蓄的文字。引申後還叫小說,那就是種誤導了。 2021-4-23,我寫了篇〈疑似絕症〉。就小說而言,是成功的。然若用它玩殘歐·亨利,就失敗了。 可,標題比較好,我沒扔。昨日,想到改,就改成了。今天,突然想到受「引申」影響,我竟然在結尾處點題了。 小說,一般是不能隨隨便便點題的(自然,就更不可以引申了)。爲什麽呢?除了含蓄之類的老生常談外,我今日修改〈疑似絕症〉的體會是——我明明能說出一層、兩層、三層……含義,但、我不能說,不但不能說、還要假裝我很傻,讓讀者發現、讓讀者得意,讓讀者有種滿足感、成就感。 這也是——歐·亨利差在哪裏?歐·亨利不如我的地方。
顧曉軍 2021-5-11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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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