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民主時代失職失格失德的法律人,比軍閥還可惡!
2006/01/26 16:38:24瀏覽4004|回應4|推薦16

讀報得知前年警方好不容易將潛逃大陸的撕票犯逮捕回來,不料日前,法官以逾期羈押為由,把三名重刑犯給放了。更絕的是,法院竟然還通知被撕票者家屬「小心安全」。

令人納悶的是:既知凶手釋放,有可能找被害人家屬報復,法院還縱虎歸山。法院到底是保護好人,還是庇護壞人呢? 

另外, 捲入共諜案被判刑10年的前國防部中科院技正黃正安也被釋放,行踪成謎?

「司法改革」高喊了十幾年,加上政黨輪替這幾年來,司法界仍然甩不掉「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印象!

上自總統、副總統、院長到部長,清一色是法律系畢業的高材生,坐領高薪、享受崇隆的社會地位‧‧,但人民的期待始終如「寒天飲冰水點滴在心頭」;這一行的人實在是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典型。

縱使有少數如陳長文大律師者,懂得自醒、自律者寫出從哈佛法律人到台大法律人的文章,但好官自我為之的司法人,依然故我者大有人在;反正他最懂法,引法論法誰又能辯得贏他?出事誰沒有?到處學長同學學弟,記過調單位算甚麼,依然是他在管判決;民主時代失職失格失德的法律人,比軍閥還可惡!

早年國防部還在總統府內辦公時,進出的識別證極其重要,遇有遺失某級職的出入證,該類證件就全部停用重新印製,且遺失者還必須負擔某比率的印製費;所以當時有證的人跟本不敢大意,看得比錢包還緊!

司法界的亂,除了沒啥監督機制或「都是自家人心態」,也少有認真自清過。就因為事不關己,所以馬虎一點無妨!套用「積極管理」的觀念,唯有這一切誤判誤放玩法弄法的行徑,必須負擔衍生的所有開銷,或許才是整飭司法界的良方吧?

法律系的教授、司法界的耆老們,你嘛幫幫忙!把優秀的學子們教成冷酷無情的司法人,很光榮喔?!

以下就看看另一位受害者的無奈故事吧?

未收到出庭通知「開庭不到撤案」


曾芝慧/教(高縣鳳山)

涉及共諜案的前國防部中科院技正黃正安,已被判刑十年,卻因高等法院逾期送達延押裁定書,致黃被釋放且去向不明。看到如此烏龍的事件真令人搖頭,但法院的疏失何只這一樁? 

去年四月我遭惡鄰攻擊,致右前頸與左前臂有多處裂傷,由於對方態度惡劣又無悔意,已被高雄地方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確定,我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去年九月收到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內文載明將此案移送該院民事庭。由於一直沒有收到出庭通知,三個月來打了許多電話,終於在去年十二月底聯絡上書記官,她說案子已經於去年十一月移到民事庭了,法院服務台並告知案子已送到鳳山簡易庭。我打去查問,對方竟說,我開庭兩次不到,已將此案撤銷。 

由於我並沒有收到任何出庭通知,也沒接到任何法院的電話(卷宗內留有手機),便向鳳山簡易庭繼續查詢,確認已將信件寄出,但因白天上班不在家,郵差便將信件寄存於轄區的派出所。但奇怪的是,我的信箱沒有領件通知單,也沒有張貼公告。 

派出所則強調,他們只提供暫時存放,沒有義務主動通知。但我不解,信件保管期限是兩個月,為何我的兩封出庭通知卻不翼而飛? 

更不解的是,法院明知通知未送達我本人、也沒有問過我一句話,難道可以逕將本人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撤回? 

身為受害者,原希望法院能替我伸張正義,但我的權益顯然被莫名踐踏。如今要重新提出民事告訴,則要另外花錢打官司,試問有多少受害者有多餘的錢打官司? 

許多老百姓的大事,都被執法人員當作小事處理,而且他們都振振有詞,更讓人為之氣結。

2006/01/27 聯合報】

一般善良百姓沒事不會亂打官司的,因為那是「傳說中」既累又煩的苦事;一旦不幸遇上,將心比心換成是自己,又會對當今司法有何好印象?!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vn68&aid=161479
 引用者清單(1)  
2007/03/04 17:22 【老痞子在UDN的窩】 唸法律有屁用?

 回應文章

PMC
所謂法律人
2008/07/08 18:07
台灣念法律的出頭其來有自,基本上美麗島事件是個表徵。很簡單,老國民黨呢做事還講一點面子,於是就愛講法律,那總沒有說你可以講法律別人不能講的道理,於是民進黨要跟國民黨搞事也講法律,所以忽然間法律系的就在民國81年左右開始變成大學聯考的文組第一志願,從那時候開始,基本上有點能力的大學文組考生是這樣填志願的:台大法--台大商中較專業的如會計系--師大公費系所--政大法--台大其他商學系--政大商中較專業的如會計系--中興法--政大其他商學所--中興商------大概就是如此,那時考大學的小弟就是這麼填的,只是小弟數學不行又自認文采與來福接近,所以文法商扣掉文商就剩下『法』了,我敢說大部分念法律的都是這樣進法律系的,然後就開始進入這個『普遍認為考不上國考狗也不如』的價值體系中,看開認命的當然有如小弟,但看不開的還是大有人在............................你可以發現,這段過程中,法律人在台灣一開始出頭狀況就不大對,其後跟進的也多半是看著趨勢(或是單純出於無奈,其他科念不起來如小弟),全力考司法官律師的想的也多半不是司法正義而是『一個月10萬』『打贏一個貨櫃船案子賺兩億』,甚至就根本只是隨波逐流的每年定期應科舉,考上國考了也多半就是當份工作,什麼司法正義,我敢說在大多數的法律人心中是不佔什麼重要地位的,通常你問他們到底考上要幹嘛想幹嘛,他們的回答會是:『考上了再說』。  可以說,國考的低錄取率已經相當程度戕害了台灣法律人的心靈,因為難考,所以考上了就會變成人中之龍鳳,所以根本也沒想過到底考上要幹嘛就是考考考,考過了就出人頭地..............於是我們就會看到徐維嶽這種司法官。這點並不是我在說而已,陳長文也發表過文章講這一點,只是說若不是跟小弟一樣『有緣身在此山中』的,可能並不瞭解陳長文在講什麼的,即便身在此山中的,看到陳長文跟小弟這種言論,多半的制式回應也就是『阿你考不上就不要在那邊酸啦』......那好吧,有熱情出去唸書的回來當教授的總是有熱情了吧?是阿,問題是一來他們即便每個月投稿寫文章,身不在其位又能幹麻,更何況,即便有廖元豪這種教授,也還是有李鴻禧這種教授......   說難聽一點,在我看來台灣的法律教育與司法人員體系已經是整組爛掉了,你只能期待少數從事人員如我的一位學長秉持著自己良心好好的幹他們司法正義仲裁者以及在野法曹,但這是可以依賴的東西嗎? 一直都有人說:台灣司法的問題最直接的作法就是『增加國考錄取人數』,配合司法體系內的考核退場制度,律師的話就給市場去淘汰,參考陳長文的意見與小弟的觀察,這是很正確的建議。  ....................................僅此提供一個『失敗法律人』的意見給各位參考
孫立人的粉絲(cvn68) 於 2008-07-09 14:20 回覆:

感謝您的補充,再次致謝!


植物(晴晴--好可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玩法
2008/02/17 17:06

我們太抬舉法律人了,

其實他們也是人,只是讀法律罷了,

不會比你我強!

沒有道德的法律人真的比土匪還可怕-因為他們懂得玩法。


隨便說說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最可惡者 扁賊
2006/01/28 10:30
扁賊不除  人民不安

單眼皮浪人
等級:5
留言加入好友
同意
2006/01/26 16:41
台灣司法已死
不如說 上樑不正下樑歪
人民站起來吧
有時候 真的覺得台灣很悲哀  非常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