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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於法 所以精於玩法?
2008/10/24 11:03:25瀏覽2335|回應4|推薦26

精於法 所以精於玩法?

 

2008/10/24 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 

曾聽過一個應當令法律人慚愧的笑話。 

兩個法律系的學生張三和李四在一起聊天,張三問李四:「看你夜以繼日的苦讀,是什麼動力讓你這麼用功學法律?」 

李四想都沒想就回答:「因為只有先努力學好法律,將來我才知道怎麼鑽法律漏洞!」 

報載,元大馬家兄弟被揭露送出新台幣六百萬元旅行支票給陳致中後,元大金控董事長顏慶章出面為馬家兄弟送禮、陳致中收禮一事抱屈:「好端端一個結婚賀禮被說成涉及洗錢,對元大很不公平!」 

看到這則報導,讓筆者痛心的想到了篇頭的那個笑話。馬家兄弟對送禮事尚未表示意見,我平日尊敬的法律菁英顏慶章先生卻站出來用似是而非的理由來緩頰。顏慶章和陳水扁兩人都是學法律的,一個當上部長,一個當上總統,算是名顯位赫的法律人。然而,這兩位法律人的言語,也十分諷刺的反映了社會近年來許多人對法律人惡感。 

為什麼顏慶章要強調六百萬元是「好端端的結婚賀禮」,他不會不知道這看在尋常民眾的眼裡是如何的大言不慚、價值扭曲;但就如同陳水扁把一切被曝光的吸金金源,都推給吳淑珍,全扯到建國、機密上去。他們不是不知道,看在一個「正常人」的眼中,這是多麼無稽的藉口。 

然而,那是「正常的無稽」,卻不一定是「法律的無稽」。專擅法律的他們很清楚,他們最多因為價值觀上的墮落而被社會唾棄,但僅因價值觀的墮落是無法讓他們入獄伏法的。為了要免除「牢獄之災」,他們必須選擇一個「法律上最安全的說法」,那怕這個說法再令人作嘔、邏輯再荒誕可笑、道德上再低劣汙濁,都無所謂。他們或許怕坐牢,但並不害怕被唾棄。 

換言之,那些不可思議、荒腔走板的言行,都只是在刑法構成要件上跳躍的文字遊戲與語言舞蹈。他們不在乎邏輯、不在乎道德、也不在乎觀感,只要能迴避掉法律的責任,只要能從法條的文義與死板的要件中,脫逸出來,再荒誕的藉口都編得出來。 

而事實上,這些迴避法律魔幻舞蹈,又豈只是在貪汙疑案東窗事發後才開始。用旅行支票獻貢,看的是旅行支票不記名的特性有助於迴避偵察;拆散式的匯款、龐大的人頭帳戶、機密外交的煙霧,每一步都是「精密」的法律算計。在某方面,這些「法匠」的確都和篇頭故事中的李四一樣,法律讀得又專又深,於是法律鑽得又精又準。 

然而,我們下一個要問的問題是:這就是我們想要教出的法律人嗎?而再下一個要對法律人問的問題是:我們要當和這兩位一樣的法律人嗎?一個不爭氣的法律人總統已經讓法律人顏面掃地了,我們還要多少個不爭氣的法律人坐實社會中許多人對我們的厭惡? 

也正因痛心的看到法律人因為這些少數惡例背負惡名,我們更對目前負責偵辦弊案的特偵組檢察官寄予厚望。我們期待司法官們,用行動向社會召告,這社會固然有一些精於法更精於玩法的不肖法律人,但卻有更多精於法更精於捍守法律的爭氣的法律人。期待司法官們一雪玩法者加諸在所有法律人身上的恥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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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vchen&aid=2324394
 引用者清單(1)  
2008/10/25 11:55 【小法律人的部落格】 陳長文律師之中肯評論,何來羞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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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on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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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大律師,說的真好,
2008/10/26 15:11

我們的社會真的需要更多的人學習陳律師這樣關心這個社會。

我認識太多律師了,一半以上的根本就沒有基本的價值、道德觀。每個人都是「顧自己」。

我們國家大部分最會唸書、最會背書、理解力最好的一批人居然被教育成「唯利是圖」。看看陳水扁、看看顏慶章。還有什麼疑慮嗎?

不要和我說什麼一干子打翻一船人。偶爾去看看社會新聞,那些最會唸書、最聰明的人都變成了法官、檢察官,大家看看多少人都貪污、瀆職。

台灣的價值觀混亂。真的需要更多的人來關心這個社會。

有誰拿過600萬的結婚禮金?這不是貪污,這是什麼?這要是沒有對價關係,什麼算是對價關係?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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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論法 擲地有聲 激濁揚清 反應熱烈
2008/10/25 09:20

顏慶章受不ㄋ,立即辯解,只是被批更多.
但美中不足,是篇首的法律笑話,
實務上竟是法學補充教材,
這才是問題!

精於玩法? 不能承受的羞辱  【聯合報╱顏慶章/金融業(台北市)】 2008.10.25 02:46 am
 二十四日閱及民意論壇陳教授長文「精於法所以精於玩法?」的投書,至感詫異。也是平日尊敬的法律菁英陳教授(我台大法律系學長),就我對元大馬氏兄弟致送陳致中結婚禮金的「緩頰」,表達不能認同的質疑,本人當然敬謹接受。但僅因我在公共場合的一句話,無視於本人在三十多年公務生涯的清譽與功績,將我等同陳前總統斥責為「精於法所以精於玩法?」,實為對本人難以隱抑的羞辱。

我既為元大金控董事長,對檢調單位約詢本金控總經理與營運長的馬氏兄弟,理當了解該事件的始末,而於面對新聞媒體詢問,轉述馬氏兄弟向檢調報告的實情也應是最佳態度。本人基於元大金控篤行公司治理的信條,獲告該事件係在我擔任本金控董事長職務前所發生,且未支用本金控款項,屬於馬氏兄弟私人的交際行為。換言之,據馬氏兄弟稱在九十四年六月十八日前後致送此一禮金過程,我毫無所悉,因為當時尚未成為金控董事長(我係在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經股東常會及董事會選任為董事長)。

陳學長應該也能充分體會新聞的採訪,受訪者容或及時回答而語意未盡周妥,或因採訪影帶錄音跳接而有所失真。但誠如陳學長所述,我對馬氏兄弟餽贈禮金的「緩頰」或許可供評論。但畢竟禮金非我致送或建議,陳學長通篇以嚴逾斧鉞的文字撻伐,請問有此必要嗎?

進一步言,我之所以接受媒體採訪,是慮及國內正面對金融海嘯的險惡環境,宜避免增添元大金控全體股東的權益損失。因為此事件既已發生在三年多前,且未支用本金控款項。我現既為金控董事長,認為在尊重檢調偵查的原則下,倘就案情做合理適度的說明,當可無須造成新聞媒體的揣測。這項考量謹請陳學長明鑒。

陳學長與我均為法律人,歐美先進國家每以如此雕像期勉法律人:一手把劍、一手持天平、更重要的是還須矇上眼睛。把劍固要剷除罪行,持著天平在確保理正氣平,而矇眼更在避免偏執。陳學長對我下筆有如揮舞銳利刀鋒的同時,可曾理正氣平而又無所偏執呢!
【2008/10/25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572634.shtml
 
10 樓 Bionics 發言於2008-10-25 07:11:16    2        0    

既然是回覆陳長文的斥責,藉公共領域的輿論版面來做私人領域的辯駁,就是自以為是的矯飾,這令人厭惡。

馬氏兄弟承認的是以投資公司名義買了六百萬元的美金旅行支票。 在公共場合信口『屬於馬氏兄弟私人的交際行為』,藉公共領域的輿論版面,為自己未善盡察查證實,不負責任的表現狡辯,這又令人厭惡。

陳公主說了,誰沒拿過她爸的錢! 霑了扁珍雨露的假台灣人,無論是官派公股董事,轉投資民營的董事長,也令人厭惡。



【小明】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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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法律鑽得又精又準。
2008/10/24 16:25

對於最後1句

期待司法官們一雪玩法者加諸在所有法律人身上的恥辱 

似乎有疑議.先必須期待檢察官能查出這些正確的弊端.起訴正確

否則.到法院.也是白搭.不是嗎

連扁媽.都知道羞恥的暫時移居到高雄居住啊


.jc鮮師.網誌.也是樣版性回覆.會刪除不同聲音回應.
 又是吹捧樣版文化.
.扁珍.台灣大案子.啥集體情緒?
.鬼扯.天蠍浪子.YMC.
.AmyTsai.miaow 網誌.自己夠了.沒啥參考性可言.
 會刪除不同聲音的回應.樣版回應.吹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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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可打秋風 官員行不行?
2008/10/24 11:11
顏慶章學經歷: 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美國密西根大學法學碩士/ 財政部政務次長,行政院開發基金管理 委員會代表人 .....

扁可打秋風 官員行不行?

【聯合報╱高源流/資深媒體人】2008.10.23

如果有人認為阿扁收元大金控老闆六百萬元禮金是合理的,那麼,請回答以下幾個簡單的問題:

基層派出所警察與主管、分局長等等警官,可不可以藉兒女嫁娶,或做生日,廣邀轄區內私娼寮老鴇、保鏢、酒店老闆、電玩店大亨都來送禮?

基層稅務人員可不可以如法泡製,各營建、建管機關的官員,可不可以也藉著兒女嫁娶等等所有可能編造出來的理由,向下屬收取禮金?

我相信,這幾道簡單的問題,任何人都會毫不猶豫的說不可以,也厭惡有人會做這樣的醜事,但是,阿扁卻在他總統任內,把這種打秋風的惡行,做到像個騙吃騙喝的無賴。

如果阿扁不覺得這種貪財、打秋風的事有什麼丟臉,沒有什麼無賴不無賴,照樣四處走動,說他和吳淑珍都不是貪財的人,那是阿扁個人水準及格調的問題,但是,民進黨、綠營那些出來挺扁的人,就得多為自己的水準衡量、思考了,看看自己要不要和這種人物以類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