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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4 11:03:25瀏覽2335|回應4|推薦26 | |
精於法 所以精於玩法? 【 曾聽過一個應當令法律人慚愧的笑話。 兩個法律系的學生張三和李四在一起聊天,張三問李四:「看你夜以繼日的苦讀,是什麼動力讓你這麼用功學法律?」 李四想都沒想就回答:「因為只有先努力學好法律,將來我才知道怎麼鑽法律漏洞!」 報載,元大馬家兄弟被揭露送出新台幣六百萬元旅行支票給陳致中後,元大金控董事長顏慶章出面為馬家兄弟送禮、陳致中收禮一事抱屈:「好端端一個結婚賀禮被說成涉及洗錢,對元大很不公平!」 看到這則報導,讓筆者痛心的想到了篇頭的那個笑話。馬家兄弟對送禮事尚未表示意見,我平日尊敬的法律菁英 為什麼顏慶章要強調六百萬元是「好端端的結婚賀禮」,他不會不知道這看在尋常民眾的眼裡是如何的大言不慚、價值扭曲;但就如同陳水扁把一切被曝光的吸金金源,都推給吳淑珍,全扯到建國、機密上去。他們不是不知道,看在一個「正常人」的眼中,這是多麼無稽的藉口。 然而,那是「正常的無稽」,卻不一定是「法律的無稽」。專擅法律的他們很清楚,他們最多因為價值觀上的墮落而被社會唾棄,但僅因價值觀的墮落是無法讓他們入獄伏法的。為了要免除「牢獄之災」,他們必須選擇一個「法律上最安全的說法」,那怕這個說法再令人作嘔、邏輯再荒誕可笑、道德上再低劣汙濁,都無所謂。他們或許怕坐牢,但並不害怕被唾棄。 換言之,那些不可思議、荒腔走板的言行,都只是在刑法構成要件上跳躍的文字遊戲與語言舞蹈。他們不在乎邏輯、不在乎道德、也不在乎觀感,只要能迴避掉法律的責任,只要能從法條的文義與死板的要件中,脫逸出來,再荒誕的藉口都編得出來。 而事實上,這些迴避法律魔幻舞蹈,又豈只是在貪汙疑案東窗事發後才開始。用旅行支票獻貢,看的是旅行支票不記名的特性有助於迴避偵察;拆散式的匯款、龐大的人頭帳戶、機密外交的煙霧,每一步都是「精密」的法律算計。在某方面,這些「法匠」的確都和篇頭故事中的李四一樣,法律讀得又專又深,於是法律鑽得又精又準。 然而,我們下一個要問的問題是:這就是我們想要教出的法律人嗎?而再下一個要對法律人問的問題是:我們要當和這兩位一樣的法律人嗎?一個不爭氣的法律人總統已經讓法律人顏面掃地了,我們還要多少個不爭氣的法律人坐實社會中許多人對我們的厭惡? 也正因痛心的看到法律人因為這些少數惡例背負惡名,我們更對目前負責偵辦弊案的特偵組檢察官寄予厚望。我們期待司法官們,用行動向社會召告,這社會固然有一些精於法更精於玩法的不肖法律人,但卻有更多精於法更精於捍守法律的爭氣的法律人。期待司法官們一雪玩法者加諸在所有法律人身上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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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