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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要棒子也要胡蘿蔔
2008/10/03 03:35:11瀏覽1546|回應3|推薦28

廉政,要棒子也要胡蘿蔔

【聯合報陳長文/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

2008.10.03

政府今天要召開中央廉政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對於政府廉政問題,筆者認為,應從棒子與胡蘿蔔兩個角度切入。先談棒子。 

以日前國有財產局長郭武博,未自檢身分為利益迴避,卻與廠商出入有女侍陪侍的酒店引起的爭議為例。該員僅被記過處分而未進一步作職務調整,政府以麻木的低標準輕輕放過,等於為這個有爭議的局長作出背書。倘若郭局長再惹入其他爭議,該去職的只怕就不只郭武博一人。 

這看起來只是個案,但新政府卻不能輕忽;對此個案,如果拿出來的不是棒子,而是用來搔癢的野蘆葦,威之不立,信何以存?如何讓民眾相信政府有端正政風的決心與能力? 

除了在個案上要展現鐵腕外,更重要的則是制度。其中受矚目的就是,目前法務部推動的「公務員違反財產來源不明說明義務罪」立法。防範貪汙,不在於「罰得重」,而在於「抓得到」。目前的貪汙治罪條例,法定刑不可謂不嚴,然而重點還是在於,所得與貪汙證明對價關係的困難。 

部分法界人士認為有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的疑慮。筆者認為實不必以文義自縛,法務部推動該罪立法,並非要嫌疑人自證無罪,而是賦課掌有公權力的重要公職人員,必須負擔「財產來源的說明義務」,換言之,該罪之立法並非假定嫌疑財產來源即為貪汙,而係以其違反說明義務而為處罰。無罪推定原則不應無限上綱,更不宜在文義上無限擴大,而應與國家反貪法制的需求相平衡。 

接著再論胡蘿蔔。嚴格來說,在經濟狀況不好時談胡蘿蔔,實在是有些政治不正確。但還是要說,政務官的待遇應合理調整。我國部會首長月薪約十八萬元,行政院長薪水約卅四萬元,許多民間企業的高階經理薪水遠高過此數。 

當機關首長的薪水與民間落差過大,就很容易產生兩種副作用,一是,會先排擠掉有能力、有操守但也要相配於其能力收入的人才;二是,收入與其權力太不相稱的結果,則有心者覬覦該位,可能看得就不是「形式上的收入」,而是這個職位背後的影響力,以及運用該影響力可以帶給他實質上的收入為何。而這就是貪汙的動機源之一。 

當然,在不景氣的時候談政府官員加薪,人民的觀感或許不好。正是因為外在的環境險惡,更需要有能力的人來為國家服務。如果要問錢從哪裡來,就請先從大而不當的國防預算開始調整吧。 

孔夫子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金錢沒有不好,而是手段的正當與否。筆者希望我們的文官制度,至少要能夠做到「使賢者知所依歸,不賢者知所忌憚」。 

2008/10/03 聯合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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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on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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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最近看到陳長文先生,身為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為民說話的感想,
2008/10/05 22:27

最近看到在陳長文大律師在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當中對於國有財產局長郭武博的所作所為做出批評;真是令人大快人心。

雖然最後是個不痛不癢的「調職」。但是我肯定、感謝陳長文先生的仗義執言。

身為法律碩士班的學生,看到社會上官官相護、不願做「壞人」的社會黑暗面,我對於台灣的未來感到憂心。

當政府不願意懲罰不清廉、不能幹的公務人員,只是會把台灣帶到可怕的深淵。

我曾經聽過有人說檢察官、法官收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這樣的說法令我感到害怕,因為司法官收錢能放人走,也同樣的會造成冤獄。

同樣的公務員收錢、喝花酒,不但是造成社會的不良風氣,也會對社會造成可怕的後果。台灣的公共工程品質、司法品質不就是因為這些陋習所帶來的?

在台灣,抓到高階的公務員行為出了問題(像是喝花酒、收賄等。)常常都是搓湯圓,把事情都壓掉。

台灣的公務員沒有一個人有guts、有肩膀去做那個「壞人」,去做適當的懲處。這是台灣人民的悲哀。我很早以前就知道要達到制度上的改造,不能求助於機關體系內自動自發的反省、改造。而一定要體系外來發動改造。

 

難道這些官員都不知道自己百年以後,自己所留下的不好的制度、有缺陷的工程也是需要自己的後代來承擔?今天誣告別人,也許過幾年就是自己的後代被別人誣告。


有一位像是陳長文律師,這樣仗義直言,我深深的感動。我也希望中央廉政會能多一些這樣的委員。

我也希望我們能留下一個更好的社會、更健全的制度給下一代。

只能說台灣人的眼光,非常的淺短。只看到未來的一兩年,卻不能看到未來的 一百年。留下一個清廉的制度比自己口袋內收數千萬的台幣都重要。


J Hsu


芋仔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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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陳長文:郭武博不能當局長
2008/10/04 06:15
國產局長喝花酒記小過, 陳長文開罵, 罵得好, 劉內閣是燈不點不亮, 想唬弄百姓, 陳先生應緊追失格, 失能, 失職之爛官員, 直至爛官下台送辦.

胡說八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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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拿蠻棍打盡惡狗再說唄
2008/10/03 23:03

話是不錯

就怕如今官箴已壞

一干高官

拿著胡蘿蔔還要啃蘋果

老百姓可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