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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3 03:35:11瀏覽1560|回應3|推薦28 | |
廉政,要棒子也要胡蘿蔔 【聯合報╱陳長文/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 2008.10.03 政府今天要召開中央廉政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對於政府廉政問題,筆者認為,應從棒子與胡蘿蔔兩個角度切入。先談棒子。 以日前國有財產局長郭武博,未自檢身分為利益迴避,卻與廠商出入有女侍陪侍的酒店引起的爭議為例。該員僅被記過處分而未進一步作職務調整,政府以麻木的低標準輕輕放過,等於為這個有爭議的局長作出背書。倘若郭局長再惹入其他爭議,該去職的只怕就不只郭武博一人。 這看起來只是個案,但新政府卻不能輕忽;對此個案,如果拿出來的不是棒子,而是用來搔癢的野蘆葦,威之不立,信何以存?如何讓民眾相信政府有端正政風的決心與能力? 除了在個案上要展現鐵腕外,更重要的則是制度。其中受矚目的就是,目前法務部推動的「公務員違反財產來源不明說明義務罪」立法。防範貪汙,不在於「罰得重」,而在於「抓得到」。目前的貪汙治罪條例,法定刑不可謂不嚴,然而重點還是在於,所得與貪汙證明對價關係的困難。 部分法界人士認為有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的疑慮。筆者認為實不必以文義自縛,法務部推動該罪立法,並非要嫌疑人自證無罪,而是賦課掌有公權力的重要公職人員,必須負擔「財產來源的說明義務」,換言之,該罪之立法並非假定嫌疑財產來源即為貪汙,而係以其違反說明義務而為處罰。無罪推定原則不應無限上綱,更不宜在文義上無限擴大,而應與國家反貪法制的需求相平衡。 接著再論胡蘿蔔。嚴格來說,在經濟狀況不好時談胡蘿蔔,實在是有些政治不正確。但還是要說,政務官的待遇應合理調整。我國部會首長月薪約十八萬元,行政院長薪水約卅四萬元,許多民間企業的高階經理薪水遠高過此數。 當機關首長的薪水與民間落差過大,就很容易產生兩種副作用,一是,會先排擠掉有能力、有操守但也要相配於其能力收入的人才;二是,收入與其權力太不相稱的結果,則有心者覬覦該位,可能看得就不是「形式上的收入」,而是這個職位背後的影響力,以及運用該影響力可以帶給他實質上的收入為何。而這就是貪汙的動機源之一。 當然,在不景氣的時候談政府官員加薪,人民的觀感或許不好。正是因為外在的環境險惡,更需要有能力的人來為國家服務。如果要問錢從哪裡來,就請先從大而不當的國防預算開始調整吧。 孔夫子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金錢沒有不好,而是手段的正當與否。筆者希望我們的文官制度,至少要能夠做到「使賢者知所依歸,不賢者知所忌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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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