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推事推事把事「推掉」也_談張文俊法官「相聲」
2008/06/16 11:40:42瀏覽603|回應0|推薦6

 

推事推事把事「推掉」也_

張文俊法官「相聲」

 

 

現在的法官大人,以前叫「推事」,更

以前的叫「青天大老爺」,清不清官不

是官事,小民一看大人頭上匾額「光明

正大」即知清官在座,不放心的話,再

看一匾:「明鏡高懸」,心就安了一大半了。

這鏡子明不明那就得看你祖宗八代有沒

有積陰德,即使積了陰德,那還得看你

告的是啥人,如果膽敢告父母尊長大

人,青天大老爺在堂,先拔掉你尊褲賞

幾個大板,以示自己是孝官重視尊長;

更膽敢告官的話,肯定是刁民,裸體臥

釘子床,三丟六摔,遞上血狀,剩下半

條命,那就像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公堂上

張文俊法官說的:「你有必要提告

嗎?」狀都才瞄一眼,尊屁股已經血淋

淋痛不欲生,所以真的「民不與官

鬥」,蓋鬥的後果慘不忍睹啊,不告也

罷。

張法官吃的是鐵飯碗頭路(職業),沒

有業績壓力,把上門客人往外推,看在

服務業拼命三郎眼裡,簡直是「暴殄天

物」可惜呀。生意那有這樣做的,好在

法院從來沒有因無人上門而倒閉,你不

找我還能找誰?獨此一家別無分號,

「無你麥安怎?」

不過張法官真像服務業的話,拼命「弄

狗相咬」似的拉生意,唆人打官司,拼

業積,這不是三歲小孩塗鴉:「像話

(畫)」嘛?在官言官,不能與在商言

商比,比不得嘛。

張法官理想是「弊絕風清」,公堂「門

可羅雀」,清官難斷政治事,別動輒呼

天搶地擂鼓秀(現在改「按鈴」秀),

搞得公堂「烏煙瘴氣」,「不管我怎麼

判,都會有人講話」,政治人借我「混

水摸魚」,我雖然律師轉法官才五個

月,菜鳥是菜鳥,可我是「水清無魚」

可摸,「有些人三審判無罪,但這些人

就一定是清白的嗎?那只是程序和證據


的問題。」

話都說得這麼白囉,就是你別指望法院

就能給你「水落石出」真相,判你有罪

不表示你不清白,怪你自己不懂法庭規

矩(我沒說送紅包、攀關係喔),不會

「巧言令色」而吃了虧;判你無罪不表

示你清白,或許是你祖師爺庇蔭,或許

是審判官一念之慈,或許是老天爺突然

來個「六月雪」,時也運也命也我老頭

「嗯災樣(不知道)也」。上公堂前趕

快去點個光明燈,或許遇上「光明正

大」老包大老爺形的法官,這點錢就花

在刀口上,「豬腳麵線」就吃定了,該

夜擁抱嬌妻美妾悉聽尊便。

 

 張文俊法官說:「徐國勇的批評『並非

無的放矢』」。

馬英九告徐國勇誹謗罪:「特別費有關

需票據核銷部份經一、二審查明無假發

票問題並判決無罪,被告徐國勇還大事

作不實的宣揚,誹謗原告人格與影響選

.」

老頭我好笑是張法官直人直語,近似偏

袒的話,也在公堂上大辣辣的說;更好

笑的是馬先生「鴉聽雷」,人家都講得

這麼清楚,你還聽不懂,「皇帝不急急

死太監」,難怪他的政友跳腳。

張法官說:「就算判徐國勇有罪,也沒

辦法解決任何問題。」這句話中有話,

只有奸詐如老頭我的智慧才深知個中機

關重重。蓋「人死不能復生」,判罪也

不能使已造成的誹謗從人們心中除去,

所以沒必要提告,你兩個人去路邊攤

「一飲解心仇」,人生嗨嗨,說一句

「歹勢」,回一句「沒要緊」,這問題

不就解決了嗎?

張文俊法官說:「不論我怎麼判,都會

有另一種說法,雙方不要浪費法院的時

間,.

法官厭惡刁民芝麻小事也大張旗鼓告來

告去,鬧得「官不了生」,哈杯茶蹺個

二郎腿時間都沒有。不過刁民真的都不

去消費法院時間的話,法院非關門大吉

不可,屆時法官淪落街頭擺攤招徠顧客

上法院打官司消費時間以衝業積,這是

什麼景觀?法官大人別告老頭我恐嚇

罪,這年代啊什麼不可能的事情都有可

能發生喔。

君不見當下大學大教授不但視學生如衣

食父母,還當起拉夫教授,蓋學生不足

的話,你得回家「吃自己」。

你不付出時間給人浪費,你的鐵飯碗就

變成紙碗囉。所以有人上告,雖不用如

超商服務生喊叫:「歡迎光臨」,起碼

也要和氣生財嘛。

張文俊法官說了一句名言:「法院無法

撥亂反正」 。他意思是政治亂該找亂源

啊,解鈴還須繫鈴人不是嗎?你們以為

法官個個能呼風喚雨的「神」啊?拍拍

「驚堂木」就能把亂成一團歪七扭八的

「政治垃圾龐然巨廈」撥傾扶正啊?不

找繫鈴人,找非繫鈴的法官解,這不是

「找鬼拿藥單」,「自找死路」嗎?

不過法院都無能撥亂反正的話,老頭我

想起小時候,沒法院,民風習俗規範得

人們樸實的近乎傻蛋,凡事告上族長,

由族長做「公親」,少部份的人如果不

服氣的話,那就禍延無辜的公雞,兩造

上廟當神的面前,發毒咒,咒發的越毒

的人看起來越有理。咒罷手起刀落,倒

楣的公雞應聲雞頭落地,死的不明不

白,冤枉至極。

張文俊法官從律師轉任法官才五個月,


退庭後他懊惱說:「我剛當法官不久,

實在沒有經驗,那句話(政治汙染法

院)不該講。」

張法官倒是很誠實的人,誠所謂知錯能

改善莫大焉,沒硬ㄠ喔,敢光明正大的

對有可能成為下屆總統的馬英九說:

「你有必要提告嗎?

心地善良的張法官,認為別人都跟他一

樣的善良。殊不知「抹爛」對方能使對

方一招斃命的威力。馬先生想以「法」

遏阻對方繼續猛丟「汙泥巴」,以免自

己「滿臉全豆花」,讓手握票券的「主

人」一看,想起「歌仔戲」裡黑花臉的

人肯定壞人,票券投給那「白面書

生」,這選戰可能輸在被毀容的臉,所

以只好求告法院替他把臉洗刷「清

白」,法官眼裡的小事卻是「一粒老鼠

屎會壞了一鍋粥」的選戰場上決勝負的

大事。

一句「你有必要提告嗎?」;顯示這官

司可能的結果了。

馬先生只好去廟裡點盞光明燈,問神

明:「我沒必要提告嗎?」

至於張文俊法官否認說過「拘提」,只

是說「請」。「官」字兩個口,那就麥

計較啦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tingjing&aid=196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