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6/16 11:40:42瀏覽603|回應0|推薦6 | |
推事推事把事「推掉」也_談 張文俊法官「相聲」
現在的法官大人,以前叫「推事」,更 以前的叫「青天大老爺」,清不清官不 是官事,小民一看大人頭上匾額「光明 正大」即知清官在座,不放心的話,再 看一匾:「明鏡高懸」,心就安了一大半了。 這鏡子明不明那就得看你祖宗八代有沒 有積陰德,即使積了陰德,那還得看你 告的是啥人,如果膽敢告父母尊長大 人,青天大老爺在堂,先拔掉你尊褲賞 幾個大板,以示自己是孝官重視尊長; 更膽敢告官的話,肯定是刁民,裸體臥 釘子床,三丟六摔,遞上血狀,剩下半 條命,那就像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公堂上 張文俊法官說的:「你有必要提告 嗎?」狀都才瞄一眼,尊屁股已經血淋 淋痛不欲生,所以真的「民不與官 鬥」,蓋鬥的後果慘不忍睹啊,不告也 罷。 張法官吃的是鐵飯碗頭路(職業),沒 有業績壓力,把上門客人往外推,看在 服務業拼命三郎眼裡,簡直是「暴殄天 物」可惜呀。生意那有這樣做的,好在 法院從來沒有因無人上門而倒閉,你不 找我還能找誰?獨此一家別無分號, 「無你麥安怎?」 不過張法官真像服務業的話,拼命「弄 狗相咬」似的拉生意,唆人打官司,拼 業積,這不是三歲小孩塗鴉:「像話 (畫)」嘛?在官言官,不能與在商言 商比,比不得嘛。 張法官理想是「弊絕風清」,公堂「門 可羅雀」,清官難斷政治事,別動輒呼 天搶地擂鼓秀(現在改「按鈴」秀), 搞得公堂「烏煙瘴氣」,「不管我怎麼 判,都會有人講話」,政治人借我「混 水摸魚」,我雖然律師轉法官才五個 月,菜鳥是菜鳥,可我是「水清無魚」 可摸,「有些人三審判無罪,但這些人 就一定是清白的嗎?那只是程序和證據
話都說得這麼白囉,就是你別指望法院 就能給你「水落石出」真相,判你有罪 不表示你不清白,怪你自己不懂法庭規 矩(我沒說送紅包、攀關係喔),不會 「巧言令色」而吃了虧;判你無罪不表 示你清白,或許是你祖師爺庇蔭,或許 是審判官一念之慈,或許是老天爺突然 來個「六月雪」,時也運也命也我老頭 「嗯災樣(不知道)也」。上公堂前趕 快去點個光明燈,或許遇上「光明正 大」老包大老爺形的法官,這點錢就花 在刀口上,「豬腳麵線」就吃定了,該 夜擁抱嬌妻美妾悉聽尊便。
張文俊法官說:「徐國勇的批評『並非 無的放矢』」。 馬英九告徐國勇誹謗罪:「特別費有關 需票據核銷部份經一、二審查明無假發 票問題並判決無罪,被告徐國勇還大事 作不實的宣揚,誹謗原告人格與影響選 舉….」 老頭我好笑是張法官直人直語,近似偏 袒的話,也在公堂上大辣辣的說;更好 笑的是馬先生「鴉聽雷」,人家都講得 這麼清楚,你還聽不懂,「皇帝不急急 死太監」,難怪他的政友跳腳。 張法官說:「就算判徐國勇有罪,也沒 辦法解決任何問題。」這句話中有話, 只有奸詐如老頭我的智慧才深知個中機 關重重。蓋「人死不能復生」,判罪也 不能使已造成的誹謗從人們心中除去, 所以沒必要提告,你兩個人去路邊攤 「一飲解心仇」,人生嗨嗨,說一句 「歹勢」,回一句「沒要緊」,這問題 不就解決了嗎? 張文俊法官說:「不論我怎麼判,都會 有另一種說法,雙方不要浪費法院的時 間,….」 法官厭惡刁民芝麻小事也大張旗鼓告來 告去,鬧得「官不了生」,哈杯茶蹺個 二郎腿時間都沒有。不過刁民真的都不 去消費法院時間的話,法院非關門大吉 不可,屆時法官淪落街頭擺攤招徠顧客 上法院打官司消費時間以衝業積,這是 什麼景觀?法官大人別告老頭我恐嚇 罪,這年代啊什麼不可能的事情都有可 能發生喔。 君不見當下大學大教授不但視學生如衣 食父母,還當起拉夫教授,蓋學生不足 的話,你得回家「吃自己」。 你不付出時間給人浪費,你的鐵飯碗就 變成紙碗囉。所以有人上告,雖不用如 超商服務生喊叫:「歡迎光臨」,起碼 也要和氣生財嘛。 張文俊法官說了一句名言:「法院無法 撥亂反正」 。他意思是政治亂該找亂源 啊,解鈴還須繫鈴人不是嗎?你們以為 法官個個能呼風喚雨的「神」啊?拍拍 「驚堂木」就能把亂成一團歪七扭八的 「政治垃圾龐然巨廈」撥傾扶正啊?不 找繫鈴人,找非繫鈴的法官解,這不是 「找鬼拿藥單」,「自找死路」嗎? 不過法院都無能撥亂反正的話,老頭我 想起小時候,沒法院,民風習俗規範得 人們樸實的近乎傻蛋,凡事告上族長, 由族長做「公親」,少部份的人如果不 服氣的話,那就禍延無辜的公雞,兩造 上廟當神的面前,發毒咒,咒發的越毒 的人看起來越有理。咒罷手起刀落,倒 楣的公雞應聲雞頭落地,死的不明不 白,冤枉至極。 張文俊法官從律師轉任法官才五個月,
實在沒有經驗,那句話(政治汙染法 院)不該講。」 張法官倒是很誠實的人,誠所謂知錯能 改善莫大焉,沒硬ㄠ喔,敢光明正大的 對有可能成為下屆總統的馬英九說: 「你有必要提告嗎?」 心地善良的張法官,認為別人都跟他一 樣的善良。殊不知「抹爛」對方能使對 方一招斃命的威力。馬先生想以「法」 遏阻對方繼續猛丟「汙泥巴」,以免自 己「滿臉全豆花」,讓手握票券的「主 人」一看,想起「歌仔戲」裡黑花臉的 人肯定壞人,票券投給那「白面書 生」,這選戰可能輸在被毀容的臉,所 以只好求告法院替他把臉洗刷「清 白」,法官眼裡的小事卻是「一粒老鼠 屎會壞了一鍋粥」的選戰場上決勝負的 大事。 一句「你有必要提告嗎?」;顯示這官 司可能的結果了。 馬先生只好去廟裡點盞光明燈,問神 明:「我沒必要提告嗎?」 至於張文俊法官否認說過「拘提」,只 是說「請」。「官」字兩個口,那就麥 計較啦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