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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伯斯傳奇 只是場勵志電影
2011/10/19 11:06:44瀏覽901|回應8|推薦59


極重視隱私的賈伯斯,臨終前授權出版自傳,理由是「要我的孩子認識我」。若他只是要孩子了解他,何苦經由出版社,全球同步發行一本書後,再轉交到子女手上? 一封私人家書或臨終前的親密談話,難道不更誠摯嗎?

賈伯斯死後,一個香港學生將其頭像側影與蘋果商標融合,引起蘋果迷爭相上網點閱,此圖雖有剽竊英人之嫌,但在原作的基礎上,他稍稍變動了賈伯斯的黑色側臉角度,也還原了蘋果純白原色,令圖像更加精緻,體現了好吹毛求疵的賈伯斯極簡禪風美學。

「蘋果電腦的靈魂就是賈伯斯」,大家都同意是他以獨特精準的直覺,將冰冷的科技結合了藝術與人文,設計了功能繁複,卻不失優雅簡潔的蘋果特色。就像前述的頭像般,他在電腦科技的原有基礎上精益求精,因此挑動了人心。他年輕時曾發下豪語--「我要在宇宙裡敲一聲響!」( I want to put a ding in the universe), 他的喪鐘的確震撼了世界,然而這聲響究竟能延續多長?


1995年他對史丹福學生的演講「死亡是生命的最佳發明」,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佛學口語版,如果他真能放下,想必就不會隨俗痴心地要留下自傳吧? 如果真能捨,也不致將偌大的財富全留給了自家人。那篇演說某種程度上呼應了愛默生的1837年《論美國學者》(The American Scholar )的演說。先驗主義思想家及文學家愛默生呼籲美國大學生擺脫歐陸的影響「不要成為他人思想的學舌鸚鵡」。賈伯斯所言「不要盲從信條,活在別人思考結果裡」亦是那篇家喻戶曉咸認是美國思想文化獨立宣言的衍申,不過是佐以個人生活經驗,並無新意,卻令人動容。

牛頓在蘋果樹下悟出萬有引律,此軼事的真偽無損天才的偉大,他本身就是曠世錚錚之巨鐸。蘋果商標裡有太多諸如性,知識,智慧,永生…等等添加的象徵寓意,掉在地裡仍是同樣的果子,被賈伯斯咬了一口,不過是加速其表面氧化銹蝕的速度。

「天才的過度影響是下一個天才的敵人…能改變物質的人,他並不偉大;改變我思想者,才可稱偉大」,當眾人頂禮摩拜「天才」前,在為他立下巨碑時,想想愛默生的這句話,或許就會將「偉人」還原成一位科技高手,行銷術一流的公司執行長吧? 他畢竟毫無嘉惠人類處境的具體貢獻,他總是在既有的基礎上,琢磨與打光他人的發明與想法。他的極簡,挑起的是複雜無盡的物欲,他的「遠見」其實仍是根植於極端排他的資本主義。

大眾對其人的懷念,應止於只對其人格韌度的讚美,此韌度並非高度,證諸於其對待員工下屬苛刻如暴君。他不過只是一個企圖追求自身圓滿的棄嬰苦兒。可供世人砥礪的是他在冷酷世界追求出人頭地的奮鬥史。1976年他回美後選在4月1日愚人節成立了蘋果電腦,卻在1980年代被自己的公司掃地出門,之後投資動畫大賺,回鍋挽救了垂危的蘋果,澗雪前恥,進一步打造了舉世無雙的電腦王國,這本身就是齣好看、娛樂性十足的迪斯奈式勵志電影。


沒了身著三宅一生高領長袖黑衣牛仔褲賈伯斯的加持,蘋果電腦與市場上其它競逐的商品並無兩樣。白色蘋果商標裡的黑色側影,會在善變健忘的大眾心裡留下多深的印痕,賈伯斯敲下的鐘聲,會在一窩蜂逐新的人們耳際繚繞幾時? iphone4S無新意的設計似已透露了些許冷瑟的訊息。

(刊於10/19/2011 旺報)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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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tiao&aid=5755295
 引用者清單(1)  
2014/09/26 09:04 【udn】 這有其他商品!元件 實習 式電 手書比價

 回應文章

刁卿蕙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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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新聞", 是常識!
2011/10/26 01:25
把自己的孩子送到無電腦學校者,多是科技界的巨擘。這是多大的諷刺!認為Jobs是歷史偉人,認為他的"發明"是遠見者,真得好好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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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報導,當各校一窩蜂添購數位教材的同時,有一群家長和教育學者認為「電腦和學校不搭」。全美有160所華德福學校,該校注重體育活動,主張透過手作和創意學習。贊同者認為,電腦限制創意思考和行動,疏離人類互動與注意力。

(Read more: 矽谷人為孩子挑學校:沒電腦最好)

刁卿蕙(ctiao) 於 2011-11-08 06:00 回覆:
很多做慈善者也只是另有所圖,但Jobs表示他要"make a difference“,也看蘋果對全世界代工廠之壓榨(如在中國的富士康),實在未能達到所標榜的"美感"與人道。

基本上他仍是個大資本主義的高明行銷者。有其創新的機巧與便利,但非至關於靈性或生產力。

美國人習慣於便宜的外來產品,寅吃卯糧,(大家也看看豪華遊輪上的中國與其他第三世界員工的血汗待遇),奢言只買美國製造以及對世界人道關懷,多只是膚淺與偽善。


ajin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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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那篇
2011/10/24 13:50
"精彩留言轉貼" 鼓掌拍手!

PS, 第一次用"哀鳳”PO文還真是麻煩啊! 折騰死我這毆巴桑年紀人的眼睛
刁卿蕙(ctiao) 於 2011-10-25 07:54 回覆:

維持青春的第一秘訣--打死不承認自己是"歐巴桑"---拍手共勉。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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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不同
2011/10/24 10:44

看不同的回應,我想到關係的不同。我也是屬於非受惠者,所以不感覺賈伯斯的偉大。他就像王永慶之類,成功的企業家,他甚至對慈善事業沒有興趣。

我倒是喜歡他的相貌。


刁卿蕙(ctiao) 於 2011-10-25 08:03 回覆:

聽說他對餐廳的服務生到公司裡的工程師,不管他們多努力,均常出言侮辱。我非常看不起這種人。


刁卿蕙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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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留言轉貼
2011/10/23 09:59
« zephyrus 張貼於 Friday, Oct 21 at 11:14 PM »
( 再放上前面留言可能顯示不全的最後一段 )

賈伯斯在13歲時自己想做電子實驗但是缺少材料,所以直接打電話給惠普的創始人Bill Hewlett,希望他提供免費的電子元件。Bill Hewlett 不僅提供賈伯斯需要的電子元件,還提供了賈伯斯一個在惠普夏季實習的工作機會。賈伯斯也許是科技名人,是個 celebrity, 但是在我心目中真正的科技偉人是無私大氣,給後進提供了榜樣的 Bill Hewlett。

« zephyrus 張貼於 Friday, Oct 21 at 11:10 PM »
同意刁格主的論點,拍拍手。

以我的角度來看,賈伯斯就如同科技界的“成吉思汗“,他創新的動力也許只是源於一種開疆擴土的征服慾望。

刁格主文中的這句話-"…能改變物質的人,他並不偉大;改變我思想者,才可稱偉大.."-讓我想起了一個報導中有關賈伯斯答應會見Google創始人佩吉的故事,節錄如下: “At one point, Google co-founder Larry Page came to Jobs for advice. Jobs, who was still angry at Google, said "my first thought was, 'F--- you.' But then I thought about it and realized that everybody helped me when I was young, from Bill Hewlett to the guy down the block who worked for HP. So I called him and said sure." ( 原文: http://www.insidebayarea.com/live-chats/ci_19157153 )




看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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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早以前……
2011/10/21 00:28
不知道「蘋果」是不是開個人電腦的先鋒,但至少讓個人電腦變成比較多人使用的工具。
否則寫一篇文章要準備一疊稿紙和至少一甁修正液。用電腦的人要隨時準備一盒卡片,還只能到定點去跑程式。以前在台北為跑程式,必須叫輛車到 IBM 大樓,一天時間可能就耗掉大半。現在用電腦的人可能想像不出那種不方便。

刁卿蕙(ctiao) 於 2011-10-21 01:07 回覆:

才回了無言,說到同問題。我想除了文書/圖片處理和搜索器,電腦其他的功能,都好像是無中生有。

人也沒因此變得更好,倒是引人焦躁,多出了一大堆"神經病".


【無★言】雲遊到世界的另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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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23:57
「我的第一部電腦就是apple 的iBook」

喔!原來我們的電腦年齡差了一代。

妳沒用過那種一開機後,螢幕全黑,僅見一個C:>的電腦嗎?不知情者,見到這個黑螢幕,還真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電腦裡有什麼檔案?不知道。妳得鍵入 dir,才能見到目錄。某檔案存在他處的檔案夾裡,妳得 cd:\directory1\subdirectory1\subdirectory2\...才能換過去。若不記得在那裡,得慢慢找。記憶不好的話,夠妳找的。若會使用shell command,可以鍵入dir /s /b|find "myfilewhereareyou"指令來找。

妳若用過那種電腦,再來看iBook這種graphic user interface的電腦,或許感激之情會油然而生。
刁卿蕙(ctiao) 於 2011-10-21 01:03 回覆:

不,我們應是同世代。我很晚才"被迫"買電腦,(因學校和學生抱怨無法跟我聯絡)。買了後,原本自我限定使用時間,後來也漸漸被掛上。現在除非必要,我晚上7點後一定關機。

電腦的方便性同時也戕害了生活/生命的質感。文書處理有效率是優點,處理的文書之優劣,那可真不是電腦能管得了的了。


金大俠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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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蘋果族」類
2011/10/20 12:11
我不愛瘋(iPhone) 、也不愛趴(iPod) 、也不愛賠(iPad) 、也不愛踏去(iTouch)...

也不明白這些「蘋果族」在窩蜂逐新些啥?

世界無限寬廣,某些年輕的、年幼的「蘋果族」似乎陷迷於那小小的長方形框框中,難以自拔…而不自知

我非「蘋果族」類,「蘋果族」不會擲蘋果于我吧….逃…
比白宮還要白宮(世界日報家園版)

小品「老師,我要請假」
「計劃對撞變化」
紅色按鈕(世界日報家園版)
刁卿蕙(ctiao) 於 2011-10-21 00:56 回覆:

是啊,一代代的新產品,眼花撩亂。有個大陸年輕人為了買iPhone,居然賣了腎! 現在更新型的又出來了,看他咋辦!

炫目的花樣功能,挑起的貪嗔痴,實在罪過。


【無★言】雲遊到世界的另一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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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
2011/10/20 09:15
我受了他不少惠。蘋果是第一部使用多種文字的電腦。在McIntosh以前的Apple II或IBM PC,雖能顯示中文,然都是台灣公司自行發展(Apple II加一片中文卡,IBM PC則有台灣發展的倚天中文系統)。蘋果在作業系統內加入localization功能,任人選擇喜好的文字,嘉惠眾人。如今Windows也能自選文字,此乃拜蘋果之賜。

「行銷一流」要算微軟。微軟在電腦方面沒什麼發明,但行銷很成功。當年的程式都是獨自奮戰,Lotus 1-2-3, WordStar, dBase等都是個別公司自行發展。唯獨微軟結合諸程式,推出「套餐」,即今日之Microsoft Office,有問題找一家公司即可,不必分找數家公司。此舉將其他公司打垮,成了一枝獨秀。
刁卿蕙(ctiao) 於 2011-10-29 11:18 回覆:

他的設計令部份人得心應手,不過是技術層面,無關思想。

我不否認他的成就。只是有必要將他封神封聖,又認為他是佛門高人...?這就太超過了。王子復仇,自微軟手上搶回大餅成了龍頭,之後,不也有樣學樣,排他獨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