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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2 17:01:20瀏覽2518|回應2|推薦32 | |
可他們是動物啊,你不能不包容,那是一種異於人類的奇妙存在。牠們個個好像擁有某種,你所不知或不能的,對天地的感應(無尾熊除外)。毎當眼神交會,那時會有種無法言喻的超現實經驗,即使只有幾秒鐘,也會讓你心生悸動。感激造物主,除了造出滿口文字謊言狡詐欺騙的人種時,也同時讓不能以任何言語溝通的牠們與你共存。你愛看型態各異的牠們。於是,你擁護動物園,不管別人怎麼說。這樣你才能在下雨天,一趟公車,不用到非洲,就可與牠們近距離地彼此瞪視。 也是這麼個好天氣,你把吳爾芙(Virginia Woolf,1882-1941)的《歐蘭朵》(Orlando) 塞進背包,在跟所有動物打過招呼後,回到長廊下的鳥園,那兒有舒適的靠背長椅,旁邊還有流水淙淙。你搽了樟腦油,驅走蚊蟲,就沉浸入了另一個極端的空間--維吉尼亞‧吳爾芙的文字奇想世界--陌生/熟悉、詭異/合理、尖酸/厚道、嘲諷/善誘、哀傷/愉快、憂鬱/開朗、矛盾/邏輯、愚昧/智慧、狂暴/溫柔、晦澀/清明……當然,還有很多的非常幽默。雖然大部分人類的機巧邪惡無知,有時難免會讓自以為程度層次有所不同的你,感到難堪丟臉失望,以致寧可和動物打交道; 但,看多了左前方籠裡的那隻大嘴木犀鳥傻呼呼的一號表情,你又開始慶幸有人能以一道道文字電流,滋滋微擊你的神經,讓你的此時此刻知覺靈敏。 小說故事/傳記很簡單。歐蘭朵(Orlando),是十六世紀英國的一個美男子,擁有500年家族歷史,和一棟有365個房間的豪廈。他智力優秀,英俊富有,有雙美麗的長腿(多次被作者強調)且熱愛文學。30歲時,愛情與友情遭打擊的他,選擇遠走土耳其任大使。有一天,一覺醒來卻變成了女人。跟吉普賽人(她可能的真正的血緣) 遊蕩了一段時光後,再返英國,重回社交圈和文藝界(顯然格格不入)。她完全記得男兒身時的一切,也學習了依莉莎白至維多莉亞時代的女子該有的風情。她戀愛,優游於兩性間,在時代風氣的壓力下,也結婚生子。故事線拉了三百多年到20世紀,書的最後一行,1928年10月11日,午夜的十二聲鐘響在此刻響起,36歲的歐蘭朵還沒死,那年吳爾芙46歲。 先撇開吳爾芙的真實悲慘結局(她在59歲時投河),她說的這個故事實在有趣。她椱雜的人格中,有沉鬱,也有極嬉鬧愛打趣的一面。這本小說,頗「嘻哈」,有點興之所至,天馬行空。寫作的目的,似有很大部分在自娛娛人。秉承19世紀的文學傳統之一,那個無名的敘事者,常跳出來,插個嘴,開開書中人的玩笑,讓劇情活脫脫像齣鬧劇。等你爆笑過後,她好像怕你以為她過於輕浮,那個威震文壇的重量級吳爾芙,隨即會一板正經地出現,拿出她意識流的絕活,一串串轟然而下的象徵文句,準會砸得你頭冒金星,如睹聖蹟。就是這樣忽緊忽鬆,時而粗糙,時而精密,有些考據,更多瞎掰,她抖出了一襲閃亮的另類華袍,同時也撣出了一些蝨子(抱歉,張愛玲,我知道,這是個過度被濫用的譬喻,反正「祖師奶奶」已遭過度剝削,實也不差我一個)。
那件爬著蝨子的袍子,就是人類對性向問題的苦惱來源了吧? 男男女女披掛著它,在其上用金絲繡上各式屬於自己性別的圖樣後,又套上各式宗教法衣,使其厚重難清,洗不了,又脫不掉,就這麼日益污濁下去,蝨子叢生,讓自己難受。歐蘭朵在變成女人後,其實身體並沒有改變,然而有些意識逐漸增強了,有些感受則減弱,她認為原因即出在她穿的那身衣服: 「服裝會改變我們對世界的看法,以及世人對我們的看法……所以,認為衣服在穿我們而不是我們穿衣服的看法,其實是很有理由的; 我們也許會讓衣服依著手臂或胸部曲線去做,但是衣服卻塑造我們的心思、我們的腦袋、我們的舌頭,投它們所愛……雖然兩人毫無疑問是同一個人,但仍然有一些變化。男歐蘭朵手是自由擺放著,可以隨時拔劍,女歐蘭朵卻必須用手扶住緞料衣服,免得從肩頭滑落。男歐蘭朵正視全世界,彷彿這世界本就是要任由他使喚,也照著他的喜好塑造而成。女歐蘭朵斜眼看世界,目光含蓄,甚至有些猜疑。要是兩人穿的是同樣的衣服,那麼他倆很可能外觀表情都是相同的。」(《歐蘭朵》,遊目族出版2008, p.156, 張琰譯)
吳爾芙設計了一個男歐蘭朵,於是她愛女人就成了天經地義! 這狡頡的心思當然瞞不過你這鉅細靡遺的偉大讀者。當男歐蘭朵被那位叫莎夏的俄國公主背叛後,他以為對愛情死了心,未料一個六呎二吋高,在暖和的季節還穿著斗篷和外套的羅馬尼亞公主出現,他再度聽到遠處愛情的振翅聲: 「那柔軟羽翼在遠方的振動,勾起他奔騰的流水、雪中歡愛和洪水中的背叛等千種回憶,那聲音越來越近,而他也面紅耳赤,全身顫抖。他從沒想到自己會再次受到感動,如今他受到了感動。他正準備要舉起雙方(此處翻譯待考),讓那隻美麗的鳥落在他肩上,突然--恐怖啊!--一陣像是烏鴉從樹上掉落下來時發出的嘎嘎叫聲開始此起彼落的迴響,空氣似乎因黑色翅膀而變暗,還有嘎嘎的鳥聲,草莖,樹枝,羽毛零零落落的掉下來,一隻最重又最教人討厭的鳥直直落到他肩上,那是隻兀鷹。……那讓人厭惡的掉落在他肩上的,並不是愛情那隻天堂之鳥,而是貪欲這隻兀鷹。因此他會落荒而逃……」(p.94) 這段的黑色象徵很白。其實寫得最好的是有關奔騰的流水、雪中歡愛和洪水中背叛的那幾頁,作者用自然的毀滅來形容被莎夏背棄的憤怒與痛苦,筆力萬鈞,你彷彿亦被洪流吞沒。那些段落太長,不宜引用。之所以錄下這段,因為你赫然發現,正前方的鳥籠裡關的正是一隻大烏鴉! 那隻有半臂長的烏亮大鳥,正侧著臉瞅著你。選了這麼本書在這地碰見這鳥,完全是意外。吳爾芙在此書多次用鳥作象徵,出現最頻繁的就是烏鴉。你不得不多想,這其中必有些因果,你開始有點肅然,換了換姿勢,正襟危坐。 所以,當正經八百的你,讀到變成了女人的歐蘭朵回到英國後,與那位羅馬尼亞公主重逢的那章節時,你錯愕一秒,然後大笑了近兩分鐘。整個長廊迴盪了你的笑聲與那隻大烏鴉受驚後的嘎嘎大叫。透露太多劇情是不道德的,自己讀吧。她決定與在路上碰到的貴族青年結婚的那一小段,亦讓你捧腹。噢,吳爾芙,真正原創的幽默大師! 「最成功的生活藝術家--通常這些人都是默默無聞的小人物--不管怎樣都會設法和同時在毎個正常人體內跳動的六十或七十次跳動一致,使得十一點鐘響時,其他的也會一致響起,而「現在」既不是猛烈的瓦解,也不會完全被遺忘在過去。對於這些人,我們可以公道的說,他們恰恰好活了墓碑上刻的那些六十八或七十二歲的天年。對於其他,我們知道是死了的人--雖然他們仍然在我們當中行走--有些人雖然也經歷生命過程,但是他們尚未出生,其他人雖然自稱三十六歲,但是卻活了好幾百歲……一個人真正的生命長度,永遠是可以爭辯的事。因為這種計時是件困難的事,沒有比與任何藝術接觸更能迅速擾亂它的了。」(p.264) 活了幾世紀的男女歐蘭朵,是細緻的貴族,是粗獷的吉普賽人,可以住在僕眾如雲的宮殿裡,也可以身無分文躺在穹蒼下……三百多年的流離,在他/她的胸口,永遠貼放了一本小詩集,封面是她孩童時期以拙稚的筆跡寫的「橡樹」,一個單音節的字,不管性別,在他/她心中永遠給予蔽蔭的一棵單純的樹。詩,是歐蘭朵的救贖。當男歐蘭朵被格林,一個受他物質支援,他視為朋友的詩人,公開嘲笑其文筆後,他毀了所有的作品,僅留下這本小冊子。變成女人後,她仍不停地寫,又不停地擦去,永遠貼放在心口上。它是一個永不背棄的愛人,忠實的朋友。它令她青春不老,它跳動了她的心,它帶著她穿越時空,它讓她活出了各式人生,它令她無所不能。當乘上藝術的雙翼,她自由飛翔,從過去到未來,它是有著剛青色羽毛的幸福之鳥。 可是,恐怖啊--它也令她遠離了「現在」。而現在的鐘錶卻不會因你的藝術,你的詩,為你停止。那些心愛的字句,總是留不住,要擦去,等待無法完成的新行。「現在」仍在殘酷地敲擊你的腦,不斷地提醒你: 馬蹄聲走了,女王消失了,骯髒的火車頭轟然駛來,汽車呼嘯而過,飛機劃過天空……冷啊,當黑暗降落,萬籟俱寂,只剩恐懼在獰笑。那棵橡樹,枝葉落盡,根莖碎斷,頹然倒下。 男女歐蘭朵們,在想像的世界裡,優美迷人,而在現實裡卻笨拙無能,他們很少會是成功的生活藝術家。他總會被愛人背叛,被朋友背後插刀……而她老是忘了買清單上的罐頭,她連清單都忘了放在哪兒……她總有一天會把嬰兒不小心溺死在浴盆裡,心不在焉過馬路時會被車給撞成植物人……恐怖啊,現實!還不如死了算了。她在59歲那年,真的把自己給嚇死了。 烏鴉又在嘎嘎叫了,那個牽著一條狼犬的管理員,準點經過,提醒了你5點關園。現實裡的5點。你漸漸走離動物園,腦中仍殘留那隻黑狼犬的眼神,眼皮上那兩塊黃斑點,讓牠看起來很憂鬱,雨淋過後,牠身上的味道很重,有多久沒洗澡了? 嗯,詩人藝術家威廉‧布萊克最討厭的兩樣東西,據說是肥皂和水。雨早停了,陽光下一對男女著一樣的服裝,卡其短褲,紅色T恤。你跟他們步出閘門,從後打量那兩雙腿。她的白皙細長,他的結棍勻稱……目光繼續往上移……他有個緊實的窄臀,常運動吧? 不知前面如何? 聽見噗嗤一笑,妳的性向確定在安全範圍內了。盯著前方那雙白皙細長的美腿,你同時也舒了一口氣,儘管你不相信處女生子。那個男女歐蘭朵躲在你的背包裏,因蝨子,搔著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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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