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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8 16:22:11瀏覽435|回應0|推薦0 | |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年1月1日經濟日報B4版記者陳美珍「遺產稅六大扣除額,全面調升」乙文的報導,財政部於民國102年12月31日公布民國103年遺產稅扣除額與不計入遺產總額的減除金額調整幅度,包括配偶、父母、直系血親卑親屬、殘障、受扶養兄弟姊妹和喪葬費等,扣除額均調升,而被繼承人日常生活用品與職業上的工具等兩項不計遺產課稅金額也都上調。 根據財政部公告的調幅,以配偶扣除額為例,民國102年度為新台幣445萬元,今年則調升到493萬元,一舉增加48萬元,重度以上身心殘障也從新台幣557萬元調增到618萬元,增加61萬元。這次的調整主要是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每遇到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連動調整,而這次的調整不包括免稅額,仍維持每人1200萬的金額。 筆者認為,這次的遺產稅調整是有利於民眾的,將來被繼承人能扣除更多的遺產稅,因此負擔又更加減輕,此外民眾辦理繼承事宜遇到問題,也可以和地政士、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討論,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遺產稅率已降低,而且扣除額也調升,納稅義務人應合法節稅,並依規定納稅,這樣才能避免無謂的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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