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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4 17:25:20瀏覽1058|回應0|推薦1 | |
連讀了幾天林達的文章,這才發覺,對於那老以為是普世價值的觀念,其實所理解的只是皮毛。
光一個「嫌疑犯」的觀念,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完全不顧「無罪推定」這回事。林達說他是來自一個「保障較強的社會裏」,林達是很婉轉的表明在那「保障較強的社會」裏沒有政治選擇的自由,政治是禁忌。台灣走在民主的道路上,卻只學到表象的技術,骨子裏的真義,始終沒搞懂。 辛普森獲判無罪,林達說,那是「寧可放過一千,不可錯殺一個」的堅持。 《辛普森案的啟示》有個副標題,「美國的自由及其代價」。我們有半吊子的自由,我們也付出沈重的代價。我們活在大有為政府的陰影裏,無意抗拒強權,無意擺脫政府的糾纏。沒得到政府全然的庇護,卻學會了民主的惡。活在權力的誘惑裏,不在意自持與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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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