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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搞不清楚的離婚率
2009/08/09 03:21:35瀏覽35360|回應13|推薦62
 
首先,我要告訴各位:這不是一篇輕鬆溫馨的散文,假如你不太喜歡看「論說文」,你可以不再往下閱讀。不過,倘若你有一點好奇心,想知道為什麼我要寫一篇「許多人搞不清楚的離婚率」,那麼,請不要錯過我花了兩、三天蒐集資料、簡直像寫期刊論文似的,非常認真完成的這篇文章。

長久以來,我在演講時最常被問到的問題之一,就是關於「離婚率」的問題。聽眾常問我:「你剛剛讓我們看的離婚率,為什麼跟媒體報導的差這麼多?到底哪一個才是正確的?」還有,不止一次,我看到某些名嘴(甚至包括某些擁有專業身份的人)也會引述媒體的報導,面色凝重地說:「台灣現在每兩對╱三對夫妻就有一對離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坦白說,我在研究所唸「生命統計」這一門課的時候,也問過任課老師同樣的問題。我很高興那時候我弄懂了,現在可以轉述給大家。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的官方網站,顯示2008年十五歲以上人口全年在離婚狀態的人數有1,268,316人;2007年則是1,211,868人,這並不是說約有六十萬對怨偶在這一年結束了婚姻,而是,相對於34.5%未婚的人和52.94%在婚姻中的人,有這麼多人是離婚的,約佔15歲以上人口的6.63%(2008年)和 6.40%(2007年)。

一百多萬人是離婚的,那當然不是一年之中就能達到的數字。真正在2008年離婚的人數是56,103對;2007年則是58,410對。在2008年結婚的148,425對,2007年結婚的131,851對,不是差不多一倍嗎?那麼,我們說:「每兩對夫妻有一對離婚」又有什麼不對?但是請仔細想想, 
當年離婚的人不見得剛好是當年結婚的人啊!你不能拿今年的離婚對數去除以結婚對數,這兩個數目的互相比較或相除,是沒有意義的。

 
    年份╲結婚離婚對數           結婚對數            離婚對數
    2007                     131,851           58,410
    2008                     148,425           56,103
    2009                     117,099           77,223

真正要比較的是,以總人口數為分母的粗結婚率和粗離婚率。我們的總人口數到2008年底是23,037,031人,粗結婚率是以當年結婚總對數除以這個總人口數而得到的數字。粗離婚率也是一樣。這兩個數字可以比較,因為分母相同(都是總人口數)。然而,這兩個數字近年來也有一些變化:結婚率越來越低,離婚率越來越高。2005年結婚率6.21,離婚率為 2.75;2006年的結婚率為6.30,離婚率為2.83;2007年結婚率為5.89,離婚率為2.55;2008年結婚率為6.73,離婚率為2.43。以上數字的單位是「對/千人」(‰)。

年份╲結婚率、離婚率      粗結婚率(‰)    粗離婚率(‰)
    2005                  6.21                2.75
    2006                  6.30                2.83
    2007                  5.89                2.55
    2008                  6.73                2.43
    2009                  5.07                2.48

順帶一提,「結婚率越來越低,離婚率越來越高。」其實是世界上相當普遍的現象,根據外電報導,歐洲是全球結婚率最低的地區,德、法、義、西等國結婚率皆在千分之4.5左右,美、中千分之7是最高的,台灣與韓、日在伯仲之間,皆在千分之6左右。(瞧見沒?大家都是拿這種數字在做國際比較!

因此這兩個數字的落差就非常大了,總有一天,結婚率甚至會低於離婚率,已經結了婚的人繼續前仆後繼地結束婚姻,不管他(她)的婚齡是二十年、兩年,還是兩個月。而有勇氣結婚的人恐怕越來越少,結婚率很可能持續下滑,會不會有一天,用當年離婚率去除以當年結婚率會得到接近「1」、甚至可能出現負數的結果?那時候,又要怎麼解讀呢?

所以,光看當年發佈的離婚率和結婚率,你最多只能說:「在2008年結婚的有148,425對,而在2008年離婚的人數是56,103對。」就只是同一時段內,發生了這些事而已,不需要把它算成比例或比率,得到一個嚇死人的數字,然後說自己離婚率有多高。我還看過媒體根據這個數字報導說:「我們的離婚率是世界第一。」實在很無言……。 請媒體做點功課再報導,有這麼難嗎?

台大社工系暨研究所助理教授王雲東在其〈對台灣離婚率亞洲第一的現象解讀〉一文中表示,「在2004年國民健康局所作的調查結果中,20~39歲的民眾有61.9%認為『不太同意』或『非常不同意』人生一輩子一定要結婚;而其他民眾對於終生不婚的人也愈來愈會給予尊重,而不會用異樣的眼光來看待。」

我認為,關於婚姻,年輕人的婚姻觀變成這樣才是我們該重視的。

...............................................

定義:
1.粗結婚率:當期平均每千位期中人口之結婚對數(
某一特定期間之結婚對數對同一時期間之總人口數之比率)
2.粗離婚率:當期平均每千位期中人口之離婚對數
(某一特定期間之離婚對數對同一時期間之總人口數之比率)


主要資料來源:
1.對台灣離婚率亞洲第一的現象解讀(王雲東,2007,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http://www.npf.org.tw/post/1/2551
2.台灣社會變遷全記錄之人口與家庭:http://www.ios.sinica.edu.tw/TSCpedia/index.php
3.內政部統計處性別統計專區:http://www.moi.gov.tw/stat/gender.aspx
4.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生命統計:http://www.stat.gov.tw/ct.asp?xItem=15409&CtNode=3622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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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unselorNo1&aid=3206428
 引用者清單(1)  
2012/08/26 16:30 【矮仔人 -.-|||】 許多人搞不清楚的離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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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您用心的分析與分享
2010/02/16 15:41

我雖愚魯,但大概知道您的意思了!有些人未免偏激,似有濫用數據之嫌。或者因為自身遇人不淑,便將所有的婚姻否定掉。要不要選擇走向紅毯另一端,是每個人的自由意志,但毋須嚇唬別人的,僅管婚姻需要很用心去經營,也充滿一些變數的。不過,我覺得正如戀愛,該來的便會來了,婚姻,也是情人兩人走到一定階段時,很可以認真考量,甚至自然而然便會結為連理的。並能白頭偕老的。這社會還是有很多美滿幸福的婚姻的,僅管也有些不太理想的怨偶。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0-02-16 17:17 回覆:
感謝您的賞讀與分享。很贊同您說的「這社會還是有很多美滿幸福的婚姻」,我們確實不必因為有人結束婚姻就否定這個制度。有些人適合過婚姻生活,有些人並不,如此而已。

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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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的陷阱
2010/02/16 14:50
人口越來越少,結婚的比例也越來越少,以前結婚的人口多,自然離婚率會越來越高。但是不幸的婚姻真是很多,所以你會很忙。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0-02-17 17:20 回覆:

不知為何漏看了你的回應。抱歉囉!

你說得沒錯,「不幸的婚姻真是很多」,但我沒有很忙耶!因為,很多人陷在痛苦的婚姻裡,沒有勇氣求助;無論離婚前或離婚後,很少人想到來做「婚姻諮商」呢!


Jamie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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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2009/09/06 12:25
非常同意~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9-06 23:13 回覆:
哈哈!施寄青常常語出驚人,但這句話似乎預言了未來的趨勢、還滿實在的呢!

Jamie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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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走入婚姻歷史,是跨入另一個文明
2009/09/06 00:29
也許有一天婚姻會走入歷史,因為結婚證書並不是保單,頂多分分遺產?保險理賠?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9-06 09:33 回覆:
您說的一點也沒錯!北歐有很多國家「結婚率」已經低到趴下去了,出生於婚姻外的小孩還比婚姻中的多呢!

台灣的「離婚教主」施寄青說過:「二十一世紀是婚姻制度即將崩盤的世紀!」不知道您同意否?


光的使者 ( 一個回家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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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09/08/14 05:40
曾寫過一篇文章 "其實, 你不懂我的心", 跟您分享:

http://blog.udn.com/7327791/3046884

光  合十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8-14 08:35 回覆:
謝謝分享。

光的使者 ( 一個回家的旅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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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的問題
2009/08/11 06:18
其實, 算離婚率的公式有很多種, 因此數據落差會很大. "每兩對夫妻中有一對會離婚" 嚴格說應該是政治口號. 真正的情形是, 大多數的人會在留在原有的婚姻中. 只有部分的人(25%左右) 的人會重複離婚, 結婚, 再離婚, 再結婚... 當然, 留在婚姻裡, 並不代表婚姻一定是幸福美滿的.

我想思惟的要點是, 現在男女, 對婚姻與家庭的認知跟期待是什麼? 我們的社會, 又是如何灌輸這種認知跟期待. 理想與現實, 還是有差異的. 如果我女兒結婚後要為先生做牛做馬失去自我, 我想, 我寧可她不要結婚.

大男人主義, 還是處處可見.

而另一方面, 男女雙方在婚前如果沒有具體的溝通共識, 這麼同樣的問題, 就算結了婚生了孩子也不見得容易解決.

這些不是台灣特有的問題; 全世界都一樣. 在良偶難尋的過程中, 也許自己應該先問問自己, 自己到底愛不愛自己? 自己到底是什麼樣的人? 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 自己有什麼吸引力, 去吸引理想的人進入自己的生活? 如果自己都不懂自己, 別人又怎會懂你呢?

光  合十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8-11 15:18 回覆:

您這篇回應文真應該再擴充為一篇完整的文章,po在您的格子上!您的見解真是精闢啊!

特別欣賞這幾句:「也許自己應該先問問自己, 自己到底愛不愛自己? 自己到底是什麼樣的人? 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 自己有什麼吸引力, 去吸引理想的人進入自己的生活? 如果自己都不懂自己, 別人又怎會懂你呢?」


侯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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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算的灰色地帶
2009/08/10 22:37

老師:

如果還能再更精確的算出,

那些婚姻是形同虛設,

那些家庭是假性單親,

那麼,真正幸福美滿快樂的婚姻家庭,

會不會更少........

看來,還在被迫離婚傷痛中的我,

似乎不應該對婚姻與家庭那麼悲觀,

特別是這看來雖實際又虛擬的數字假象.


單爸導演侯剛本感人力作【學會貧窮:失語稚女單爸網誌】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8-10 22:58 回覆:
沒錯,那還得計算同床異夢的啦、形同陌路的啦,自欺欺人的啦,還有所謂的「無性夫妻」呢!

你真的不算最糟,至少,你勇於面對,你對自己,夠誠實。


Reed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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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給您的認真、用功拍拍手!
2009/08/10 13:01
嚇人固然沒必要,但拿總人口數當分母亦有待商榷?!
「總人口數」包括了15歲以下的小孩,還有15歲以上大約三分一沒結婚的~
這無形中,亦稀釋了結婚率與離婚率,即便您冠上「粗」這個字;
更何況不論中外,適婚年齡中~同居的或試婚者,皆被排除在統計之外,
而這個越來越多的族群中~終成眷屬者少,分道揚鑣者眾....
他們只不過少了一紙證書而已~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8-10 13:16 回覆:
您說的是,這些統計數字的背後,還有很多「統計」不到的地方。像您說的同居、試婚就是如此。

這些生命統計的專有名詞倒不是我設定的,「粗」★★率大概都是國際公認的計算方法。我剛接觸的時候也覺得怪怪的,但科學就是如此,為了跟這個領域其他的人可以有共同的語言溝通,得遷就這個不理想的計算方法。

一畝桑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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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易懂
2009/08/09 21:17

除非很用心的看否則不易懂

兩年前報紙說台灣每天有177對夫妻離婚

這樣說法反而更清楚

要大家重視婚姻的經營已是刻不容緩了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8-09 21:35 回覆:
真不好意思,不易懂,表示我雖然盡力了,但還是表達得不夠清楚。唉,要改進。

「每天有多少對」夫妻離婚,跟「一年有多少對」夫妻離婚,意思是差不多的,只要別跟結婚率放在一起比較,就沒問題。我這篇文章想說的也不過就是這個。



海豚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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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呼喚~
2009/08/09 17:00

哈哈!「束脩」倒是不必,但是可以【以「勞務」易「勞務」】,下次邀請Rachel姐到敝校演講,無論妳有多忙,一定要排除萬難、使命必達!哈哈!(時間再約)

其實學過統計之後,在詮釋各項分析資料時,就會格外的嚴謹與慎重。因為如果詮釋錯誤的話,將會造成誤導以及引起不必要的恐慌與誤會。所以報紙媒體在援引任何官方數字資料時,一定得先弄清楚數據的背景知識,才不會貽笑大方。


Ruru~憂傷與你同感,快樂比你開心!與你同吟苦樂,互為心情知己!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8-09 17:41 回覆:
謝謝囉!先警告你,我是個電腦白癡,你得用最簡單的方法才能讓我上手呢!嘻嘻~~有沒有後悔答應得太快呀?

至於演講,那有什麼問題!當然是隨傳隨到囉,誰叫我是你的超級粉絲ㄋ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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