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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2/26 21:34:52瀏覽713|回應0|推薦0 | |
變更罰單寄送地 跑死百姓不償命 【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罰單寄到哪裡去?民眾「怨很大」。行政院昨天下午宣布,未來包括罰單、稅單等多種行政文書,可優先寄到民眾的居住地或工作地。 不過,究竟哪些文書可以適用新規定?政府還在研議。民眾如何申請登錄居住地址?得自己一個一個單位去申請。記者追問為何不能設單一窗口受理地址變更?官員坦承,「沒想過這件事」。 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前晚召集會議,針對行政文書寄送問題達成共識,包括交通部、法務部、勞委會和財政部等多位代表,昨天齊聚新聞局舉行記者會。 交通部路政司長祁文中表示,三月一日起,罰單等相關文書,一律優先寄往民眾的居住地或就業處所;其他部會官員也表示將比照辦理,包括稅單、勞工保險和外勞申請相關文件,都會先寄往居住地,其次才是戶籍地,確實聯絡不上,才會採用「公事送達」的方式辦理。 但民眾如何申請登錄居住地?交通部提供親自赴監理單位辦理、網路辦理和傳真辦理三種方法,勞委會則可以在職訓局或勞保局辦。至於財政部,官員回答:「國稅在各地國稅局」、「地方稅在稅捐稽徵處」。 「民眾怎麼會知道那個是國稅、那個是地方稅?」面對記者追問,官員一度語塞。 記者再追問,除了勞工、稅務和監理業務外,其它如兵役、起訴書、傳票和法院判決等其它機關文書,是不是也優先寄到居住地?在場官員只表示,司法文書依刑法和民法規定。 地方政府的行政文書,是否也能優先寄到居住地?在場官員表示,前晚會議只有北、高兩市有官員列席,「兩市願意比照辦理」,其他地方政府目前沒有明確答案。 【2010-02-07/聯合報/A8版/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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