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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2月報告/02.04 吳揆主導 公路總局長 為8元丟官
2010/02/26 21:31:27瀏覽541|回應0|推薦0

吳揆主導
公路總局長 為8元丟官

超商代收汽燃費手續費釀風暴 另經本報報導及評論 交通罰單也可改寄居住地 

【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北高兩市以外縣市,超商代收汽車燃料費手續費原本要漲八元,政治風暴隱隱成形;在行政院長吳敦義主導下,公路總局長林志明昨天請辭,火速獲准,將調任技監,遺缺由交通部次長陳威仁暫兼。  

交通部長毛治國昨天傍晚宣布此一消息,讓林志明成為因八塊錢丟官的公路總局長。據了解,吳敦義要求「一切從庶民思考」,嚴令交通部收費不得「一國兩制」;閣揆一聲令下,手續費確定不漲,交通部也立刻調整人事。  

此外,聯合報新聞、社論批評交通罰單只能寄到民眾戶籍地,毛治國表示,「這是同仁抱持過去的公務員心態」,交通部原則決定,以民眾方便為原則,不以戶籍地為限,讓當事人自己選擇。

他指出,不只這件事,過去換發駕照是以出生日期為基準,一次有效期限六年,駕照未到期前因遺失等因素換發,即使在第五年駕照掉了,換發後還是只給一年有效期限,也引起民怨。

毛治國強調,這些行政的盲點,未來都會改變,只要在正常情形下遺失或換發,六年有效期限重新起算。

毛治國表示,超商擬調漲代收手續費一事引發民怨,「林局長是君子,他覺得應該負責,主動請辭。」毛治國說,媒體注意到超商擬調漲汽燃費代收手續費為十五元,並大幅報導,交通部第一時間就處理,吳揆也高度重視,對於處理這件事時「轉不過彎來」,釀成危機,交通部內部檢討認為不應該發生。  

毛治國認為,這是法律解讀與招標遊戲規則設定的問題,「有些地方可做得更好」。

2010-02-04/聯合報/A1版/要聞】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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