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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8 05:14:19瀏覽882|回應1|推薦10 | |
接 請陳聰明下台的幾個方法 ( 上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機關? ※※※※※※※※※※※※※※※※※※※※※※※※※※※※※ 【退休令遭撤 公懲會推翻 怠職法官 照領退休金】 中國時報 A1/要聞 【陳俊雄/北縣報導】 ※※※※※※※※※※※※※※※※※※※※※※※※※※※※※ ※※※內這則新聞是 有空時再去仔細瞧瞧唄 一搞二搞,三搞四搞,胡搞瞎搞,……福州伯書讀不多,不想再分析 下去了,這根本就是一齣鬼打架的戲。 從監察院的職權來看,對人(國家公務員)可以糾舉、彈劾,對行政機關可以 提案糾正,…… 您不覺得糾舉也好、糾正也罷,就中文的意含來講,均是勸人向善而無制裁之意,就跟在校的學生被老師發現有違規的行為,叫過來訓誡一頓了事,差不多耶! 怪不得多年來許多人都說監察院是隻沒牙的老虎,……唉!這樣的職權設計,當初不知是那位大哥,還是那幾位大哥想出來的,這樣的職權設計的初始構思,應該是建立在全國所有的國家公務員,心中都有最基本的禮義廉恥觀念,才有『就跟在校的學生被老師發現有違規的行為,叫過來訓誡一頓了事』的權能設計,問題是這樣的體制,這樣的職權設計早已脫離現實,根本是狗屁不通,…… 君不見周文疲弊,『周文疲弊』?記得是前年,某次恰巧與幾位大學生談點事,正事談完閒聊中,福州伯考考他們,請他們解釋『周文疲弊』?某位小帥哥答的真好:「第1個字周,第2個字文,第3個字疲,第4個字弊,合起來周文疲弊。」google一下吧!20世紀80年代的某段時期福州伯想進一步了解道家思想,於是參加了一系列的道家學術講座,某位老師在課堂上就用這四個字來暗喻當時(80年代)的台灣社會風氣,福州伯印象深刻。 從20世紀末到此刻,我們所居住的這個星球所展示出的種種亂象,在在告訴我們,『禮義廉恥』這為人處世的基本準則已快速離開人間,陳水扁是『禮義廉恥快速離開人間』這齣戲在台灣這個舞台的第一男主角。 沒有監督機制(或說沒有真正健全的監督機制,沒有人民參與的監督機制),沒有退場機制的民主制度(任期制),是失敗的民主制度,台灣正在這個失敗的制度裡鬼混,伊于胡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偵組說謊? 馬永成筆錄全紀錄】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ghost20090314185318 其實邱毅曝光的馬永成筆錄中,
可以看得出黃芳彥涉案程度的確不容小覷,因為馬永成的確在去年 就是這份曝光的 馬永成回答,「我有印象黃芳彥提過夫人要找他處理這件事,他在煩惱這件事,至於在找鄭深池的部分,因為他過去是夫人的老友,而且過去在長榮集團服務,會認為他應該比較理解可能的方法,但是事後結論是什麼,我很模糊,但是確實有這件事」,之後檢察官追問,「當時有沒有談到黃芳彥處理的金額是多少?」。 馬永成說,「我覺得應該有講,但是我記不得數字了,因為黃芳彥不是一個很嚴肅的人,他在講這件事情時,也是用一種很輕鬆的語氣在談,他用台語說他頭殼抱著燒,印象中他有提到數額,數字也不小,所以他有困難」,那鄭深池又是處理哪些事? 馬永成回,「他有替夫人轉錢出去過,但是詳細數字我不清楚,但是我要替鄭深池說 接著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高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98.03.13 本署特偵組就 新聞稿部份內容: 三、 新聞稿全部內容: http://www.tps.moj.gov.tw/ct.asp?xItem=151108&ctNode=142&mp=00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說謊、包庇、縱放黃芳彥,已鐵證如山。 從國家體制來看,陳聰明是絕不會知所進退而主動請辭檢察總長這個職務的,那怎麼辦呢? 人民不是『頭家』嗎?人民不是這個國家的主人嗎? 福州伯想了很久,『請』陳聰明知所進退主動請辭的 3 個辦法: 一、 1.留言給陳聰明 http://www.tps.moj.gov.tw/sp.asp?xdURL=./bossmail.asp&mailto=pposc@mail.moj.gov.tw 2.打電話到最高法院檢察署 (02)2316-7000,說出您的心聲。 3.投書報紙。 4.到網路上的公共論壇,發出您的心聲。 5. 6. 以上這些方式,講得難聽點:「狗吠火車」,講得文雅點:「沒有作用」。 二、 請您先看看這張圖片 圖片說明: 2006年10月12日美聯社提供給台灣某報紙的圖片,圖片裡是一群丐幫,在中國西安市某廣場手持廣告看板,成一路縱隊經過的情形,別小看這幾位丐幫朋友,他們手持廣告看板做活動廣告的工作,可是領『時』薪的呦。 再看看這張圖片 圖片說明: 陳幸妤在 從上面這2張圖片,我們可以很確定的知道,中國西安市政府,美國紐約市政府,是允許人民以『活動看板』的方式來表達心聲(言論自由)的。 福州伯常想『請』陳聰明知所進退主動請辭,一定要有一波波如排山倒海般的人民發出怒吼聲,或許『請』得動,…… 2006年9月一波波的台灣人民穿紅衣戴紅帽湧向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向貪腐的陳水扁集團發出怒吼,史稱『紅衫軍』圍城,當時主其事者(主辦活動的臨時性任務組織:紅衫軍總部)所號召的人力物力,可說是台灣民主發展史上之『空前』,……物換星移2年半過去了,今日若有具群眾魅力的人士起來號召民眾走上街頭,發出怒吼,請陳聰明下台,或許會有許多民眾願意站出來,但自2007年8月間美國乍起的次貸危機開始,金融風暴衝擊至實體經濟,全球主要工業國家,以至於正崛起的開發中國家,均遭受嚴重衝擊,無一倖免,其重創實體經濟的程度,是人類經濟史上所未見,這一年多來從各項經濟數據的變化看台灣,又豈是一個『慘』字了得,在這種現實狀態下,若號召民眾走上街頭,何其殘忍! 於是 福州伯構思了一個『一兼兩顧』(一兼兩顧是閩南話,差不多是一舉兩得的意思。)的方法, 就是『請』一些朋友,一些街上的朋友,幫我們發出聲音…… 這些朋友本身的行囊很簡單,竹杖芒鞋輕勝馬,一簑煙雨任平生。 他們夜裡席地而臥,清晨御風而行,他們暫時找不到工作,或說暫時不想工作,台灣社會稱他們為「街友」(街上的朋友)。 先請100位街友,我們製作100塊『看板』(可請製作廣告招牌的店家來製作,最好是能「背」在身上,這100塊看板的主題都是:請陳聰明知所進退主動請辭,內容當然不要都一樣,都一樣就缺乏變化,無法吸引更多民眾的關注,又不是『急聘美女10名,100RMB / 1小時』。) 請這100位街友,當然要先談妥『工作性質』和『待遇』,當『看板』製作好時,就可以開工了…… 請看這張圖 最高法院檢察署位於台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 貴陽街一段在這張地圖的正中央,我們就以貴陽街一段為中心點往外擴散,先選25個十字路口(每個十字路口有ABCD四個點(角),25 × 4=100,英國人此時會說just,我們說剛好。) 早上6:30這100位街友,就會從我們預定的集合地點「背」上看板「走往」(一路縱隊)他們每位預定的站定位置,開始一天的工作。 這些街友並不是只穿他們原先的服裝,在他們原先的服裝外頭有我們為他們特製的一套服裝(適合簽名用紙的紙製服裝),紙製服裝的口袋裡有簽名用筆,民眾認同我們看板上的訴求,請在紙製服裝上簽名(這樣我們就有100個簽名點,簽名速度應該會比較快。)。 如果1個人在某1個定點上站個5、6個小時或7、8個小時,不但累而且無聊,所以我們這個【請陳聰明下台】的活動,是以靜態、動態交互為用的方式進行,在ABCD四個點上的四個人,每20分鐘移動1次(A→B B→C C→D D→A),每1小時做1次「隔街」(小範圍)十字路口移動(ABCD→EFGH),每3小時做1次大範圍十字路口移動(細部規劃中),小範圍和大範圍的移動方式:一路縱隊。 如果訴求效果好,民眾反應熱烈,我們馬上把人數從100位增加到500位,即使人數增加到500位,也只是在台北市,其他縣市的民眾只能看電視,無法親身感受和簽名,聽說成功的方法是可以複製的,我們為什麼不將這個『活動』推廣到每一個縣市鄉鎮(包括金門馬祖澎湖等離島)的主要街道,……到這個階段,福州伯預估國際媒體都會到台灣來採訪這個活動了,這時陳總長聰 「一兼兩顧」的作用就是一來替街友找一份臨時的工作,二來完成我們的訴求目的:『請陳聰明下台』,當然辦這個活動需要一些經費(街友工資和看板製作費用),但比起當年紅衫軍的活動開銷來說,那真是微不足道,福州伯覺得可以開立一個銀行或郵局的專戶,接受民眾小額(3千2千3百2百都行)捐款,……最重要的是有人願意出來『主其事』(組一個臨時性的任務組織,主辦活動,承擔責任。) 福州伯細細思量,目前有2位先生都很適合出來主其事,就是立法委員邱毅和立法委員蔡正元,福州伯經常在電視台的Call in節目上見到邱毅和蔡正元,2位先生義正詞嚴,頗有古俠之風,請他倆為台灣的司法正義多盡一份心力,絕不為過,況且2位先生立法委員的職務本應為民請命,出來主其事,理所當然。 可別輕忽這個靜態、動態交互為用的【請陳聰明下台】活動,這百人隊伍(或數百人至千人大軍)從預定的集合地點「背」上看板一路縱隊前往每位預定的站定位置,之後的小範圍和大範圍定時『移位』,都需要縝密的規劃和組訓,或能畢其功於一役。 組訓需要場地,您看這兒夠寬敞嗎? 最後,您心中可能還有一個疑問?這種【請陳聰明下台】的活動方式,有沒有 違法之處? 妨礙交通? 不會吧!咱們這一路縱隊是走在人行道上,又不是走在車道上。 違反集會遊行法? 集會遊行法 (民國 第2條 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 其他聚眾活動。 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之集體行進。 我在這裡正式提醒馬英九政府,如果你們敢以『集會遊行惡法』來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老子福州伯就推出第 3 方案。 三、 這玩意它還沒有中文名字,英文名叫AK後面再加2個阿拉伯數字47,AK47 您要是問福州伯這玩意好不好使?(台灣說:「好不好用?」,在中國大陸,尤其是大陸北方則說:「好不好使?」,如果您跟某位朋友及他的愛人初次見面,您就不能說:「這位是您媳婦?好不好使啊?」,會翻臉的。) 福州伯怎麼可能用過那玩意,不過聽過它的聲音『答答答答答』,當時它的影像很清晰,後頭烏鴉鴉一片(應該是人吧?)朝福州伯衝過來,嚇得福州伯『飛奔』…… 沒命似的飛,沒命似的奔,…… 您要是問:「然後呢?」 然後,福州伯大吼一聲就醒了,……這是好些年前福州伯做過的一場惡夢,當時也許是福州伯累世的冤親債主,在某個預定的集合地點集合以後,一起來拜訪福州伯,「它的影像」若干年後終於讓福州伯找著了,應該就是AK47。 書歸正傳 福州伯有點歲數了,活在這個苦難的人間,趣味越來越少,不如就犧牲他, 來為台灣的司法正義盡一份心吧! 他喜歡看電視新聞,這回就讓他拿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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