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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2 13:59:12瀏覽763|回應0|推薦2 | |
引言: 此次莫拉克颱風對南台灣造成慘重災情,…… 以下是我在『哇新聞』的發言,給政府的一點建議,也同時接受大家的公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馬總統:不必重複頒布緊急命令】 【中央社╱屏東縣12日電】 2009.08.12 10:05 am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073141.shtml 總統馬英九今天視察屏東縣佳冬鄉災情,他說,不必重複頒布緊急命令,因921大地震當時已有11條緊急命令納入「災害防救法」,再頒布的話,彈性和範圍都不會超過災害防救法。 =====================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5073141¤tPage=1#pagelist 4 樓 coolbier 發言於2009-08-12 10:52:52 災害防救法 (民國 97 年 05 月 14 日 修正) 懂嗎 ? 5 樓 coolbier 發言於2009-08-12 11:47:42 有 1 個鳥人對 4 樓的發言 按 反對 6 樓 coolbier 發言於2009-08-12 11:53:52 所謂『 專責機關 』 ======================== 災害防救法 第 二 章 災害防救組織 第 6 條 行政院設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如下: 一、決定災害防救之基本方針。 二、核定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之災害防救業務 計畫。 三、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 四、核定全國緊急災害之應變措施。 五、督導、考核中央及直轄市、縣 (市) 災害防救相關事項。 六、其他依法令所規定事項。 - - - - - - - - - - 請問 馬英九劉兆玄 行政院設「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這是一個常設機關嗎? 還是每次當災害來時才臨時召集有關部會首長及相關人員開會呢?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叫臨時任務編組 臨時任務編組之後再來 核定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及…… 福州伯請問馬英九劉兆玄 這樣來得及嗎? 災害來時 災民已在水深火熱之中,有的如果撐不住,已經回爺爺奶奶家了。 ====== 災害防救法 第 二 章 災害防救組織 第 7 條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長、副院 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有關機關首長及具有災 害防救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之。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裡面的人 全部都是『兼』任的 各位女士先生,南部的受災鄉親,如果您過去有『兼』職的經驗,您會把心思都放在兼職的工作上嗎?別說把心思都放在兼職的工作上,就問:『您會重視兼職的工作嗎?』 台灣的未來,還會不會發生什麼樣的天然災害??我們不需要『災害防救專責機關』?? ======== 災害防救法 第 3 條 各種災害之預防、應變及復原重建,以下列機關為中央災害防救 業務主管機關: 一、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內政部。 二、水災、旱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經濟部。 三、寒害、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四、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交通部。 五、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六、其他災害:依法律規定或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指定之中央災害防救業 務主管機關。 第 4 條 本法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個災害防救法 裡面有那麼多主管機關 內政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交通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直轄市政府、 縣 (市) 政府。 ※※※※※※※※※※ 上面這些機關對救災任務也都是來『兼職』的,能『獨立』做好防災救災的工作? 台灣的未來,還會不會發生什麼樣的天然災害??我們不需要『災害防救專責機關』??
福州伯的建議: 一、修改行政院組織法。 成立『 防災救災總署 』( 部級 , 行政院一級機關 ) 二、修改災害防救法。
===================== 東風吹 戰鼓擂 一人一把號 各吹各的調 而今 大雨到 災害來 一人一把號 各吹各的調 福州伯的心情,四個字 . . . .(就是上頭紅色字體那四個字)。 三、 再看這則新聞 【統合資源 馬總統致電11縣市長】 【聯合報╱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 2009.08.12 04:49 a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5072660.shtml 馬英九總統昨上午再度跳上第一線,逐一致電北、中部十一位縣市首長,協調各縣市可供支援災區的人力、物資及機具,集中交由內政部消防署,統一調度救災事宜。 莫拉克颱風造成慘重災情,馬總統周日南下嘉義勘災,曾主動協調北市橡皮艇南送救災,昨天又主動致電縣市長,希望集中物資統一調度配合救災;巧合的是,十一個縣市是藍營執政,待援災區則是綠營縣市。 馬總統頻頻跳上第一線指揮救災,遭外界質疑是否行政體系出問題,府方解釋「總統只想更有效率的救災!」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為協助救災,馬總統與行政院長劉兆玄一早溝通後,隨即致電包括基隆市、台北縣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台中縣市、彰化縣及宜蘭縣的縣市長,除台中市長胡志強未能取得聯繫,由副市長蕭家旗接聽電話,其餘十個縣市長都直接通話。 據轉述,馬總統在電話中逐一向縣市長提出請求,強調「救災與重建都是漫長的過程」,不少縣市首長爽快說「總統交代一聲就可以。」 ===================== 看完整個『災害防救法』,並未發現裡面有總統的應盡義務(災害防救法 第 7 條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長、 副院長兼任;……) 中華民國憲法 第 四 章 總統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 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 2009.08.12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如下: 第 四 章 總統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 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國家遇有天然災害,必要時總統得跳上第一線打電話協調各縣市可供支援 災區的人力、物資及機具,集中交由內政部消防署,統一調度救災事宜。 唉!(唉,是福州伯的一聲長嘆聲) 如果中華民國已有防災救災的專責機關(如:行政院防災救災總署), 這打電話的工作應該是署長的事,不對、不對,行政院防災救災總署 難道沒有專責聯絡的科、室,該何時聯絡誰、協調什麼工作…等等都是 專責聯絡的科或室的工作,如果做不好就叫失職,砍頭。 馬英九你和劉兆玄是『哥倆好啊一對寶』,你倆若失職,人民能砍了你倆 的頭嗎? 若有記者碰到馬英九總統,如果問:『網路上有位叫福州伯的老傢伙說: 「你跟劉兆玄是哥倆好啊一對寶,不知總統有什麼感想?」』,福州伯敢 肯定的說馬英九還是會回答那四個字:『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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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