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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被羈押,總有逃出去的機會( 下 )
2009/01/05 12:43:34瀏覽565|回應0|推薦3

"只要不被羈押,總有逃出去的機會( 上 ) "

新聞標題:【特偵組:陳致中只協商不認罪】 

公共論壇討論區位置: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4666121

網友發言內容:

22  福州伯 發言於2008-12-31 18:46:08

刑事訴訟法【民國 96 12 12  修正】 

455-2 (協商程序之聲請)
除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
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於第一
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或簡易判決處刑前,檢察官得於徵詢被害人之意見後,
逕行或依被告或其代理人、辯護人之請求,經法院同意,就下列事項於審
判外進行協商,經當事人雙方合意且被告認罪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
協商程序而為判決:

一、被告願受科刑之範圍或願意接受緩刑之宣告。

二、被告向被害人道歉。

三、被告支付相當數額之賠償金。

四、被告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

檢察官就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事項與被告協商,應得被害人之同意。

第一項之協商期間不得逾三十日。
~~~~~~~~~~~~~~~~~~~~~~~~~~~~~~~~~~~~~~~~~~~~~~~~~~~~~~~~~
除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
轄第一審案件者外,
這整句的意思就是被告若是被檢察官提起公訴求處重刑( 最輕本刑三年

以上有期徒刑 ) 者不適用,
就是排除的意思啦
陳致中想認罪協商 ?
各位有空去看看特偵組的起訴書好嗎?(被告陳致中、黃睿靚

均係犯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2項之洗錢罪嫌,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陳致中你想唬弄全天下人啊
因為福州伯一直說陳致中近日要逃了
陳致中昨天下午就出來露個臉
表示人還在台灣
陳致中這小子城府極深
"
只協商不認罪 " ?
陳致中把特偵組當成黑幫 , 各位看過電影裡的黑幫談判嗎 ?
就是" 只協商不認罪 "
陳致中比他老爸陳水扁陰險多了
陳致中夠陰
陳水扁夠狠
一定要設法
斷了陳水扁這一家子的金脈
最終才能迫使這一家子伏法

正義才得以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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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1229這段期間陳水扁這一家子家庭會議不斷,據可靠消息,扁家律師團多次參與會議,據更可靠消息,最後一次家庭會議有以下精彩對話:

陳致中:『阿爸,如果您不幸又要住進土城套房,請安心住下來,寫詩寫散文

寫小說寫劇本都行,雖然我們家窮得只剩下錢,但您放心,阿母我會照顧好的。』

陳水扁:『阿中,你的確是我的兒子,比陰比狠,阿爸不如你呀!我想你只要不被羈押,總有逃出去的機會。  (全文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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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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