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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8 01:23:15瀏覽691|回應0|推薦2 | |
我以说了,民主制度作为是一个系统,有很多要件建构。缺少一个就谈不上民主。只能说有民主特征,或较先进的民主社会。 但不够“民主”对国家而言本身不构成“道德瑕疵”或“原罪”。只要其现在的制度是适合这个国家的基本面和发展的。 如果是这样就应该大大方方的做并坚持,并努力创造条件的向更民主的方向发展。 比如,现在的伊拉克就是要高度强势中央集权才能稳定局面,恢复民生。现在要是民主,那一定会亡国的。非洲的例子更多了,马达加斯加也是。 只说“人民当家做主,就是民主”,这是个非常不严谨的说法,并且无法度量。 这是种带有无政府主义色彩的口号式说法,容易被民粹利用。我是不说的。 我不爽的就是有人把民主这个制度道德化,宗教化。西方霸占了这个解释权。好像说你“不民主”你就有罪了。 真是颇为可恨! 明明是在走适合自己的路,并一步步走向真正的民主。却要被人说三道四,还不好回嘴。 一回嘴就说是“反民主”。这算那门子“民主”啊。 SO,我特别关注在哲学和经济学层面上去正本清原的说说民主的价值。你应该看了我的那篇小文。 民主绝对是值得追求的,我认为民主制度是适合全球化下,信息时代的经济基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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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