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s543和2600張照片被抄襲、剽竊了! - 後記 2008/8/9
(圖:抄襲作者nana在自己網頁中的公開道歉)
經過網路輿論力量以及按該文章提供空間的抄襲回報程序的力量,
很快的,在8/8早上,該作者已將所有抄襲的文章、照片等全數刪除~
這是nana在他的網頁中,將他的來信的「部分截取」圖片,放在該篇文章中的狀況
這是nana在他的網頁中,將翰仔的回信的「部分截取及自行排版」圖片,放在該篇文章中的狀況
唉,他還是學不會,也搞不清楚翰仔的重點是什麼…
翰仔覺得他的聲明,還是有兩個問題~
1.這是翰仔寫給他的信,翰仔不一定希望被公開…
2.她放上的翰仔回信,感覺起來還是避重就輕,並重新編排文句前後關係…@@
(似乎只是要澄清他是nana,不是茶貓@@)
其實,翰仔對於他是nana還是茶貓,一點也不在意~(→這不是重點!)
(為了與之前的行為區分,nana趕緊將他的暱稱由翰仔Blog截取照片中的
「nana♀^_^」改為「♀nana♀」,並將自己的大頭照換掉、背景花紋換掉
還快速發了幾篇文章,想把他自己刪掉的那幾篇遊記蓋過去,讓新來的網友不要發現…
再在聲明中說明自己和茶貓無關,
但,這一切的一切,翰仔都不在意!)
翰仔在意的是,
他所做出的文章抄襲、照片剽竊的行為!(→這才是重點!)
以下是翰仔回信的原文~
(nana的來信,除了道歉、希望翰仔及Kay原諒之外,還希望翰仔把之前的文章撤除…
翰仔基於還是尊重每個人,所以並不會將他的來信原文po出,
但是翰仔自己寫給他的回信原文如下…)
翰仔認為,每個人應為自己做的事負責!
日常生活如此,網路上的行為也是一樣!
翰仔基本上在收到nana的來信道歉,而nana也在網頁上道歉後(雖然是更改過的@@)
也算是暫時原諒他了(不過翰仔有說過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希望他不要再出現這樣的行為~
但翰仔日後還是會持續觀察,若他再有這樣的行為,就依法律途徑解決吧~
翰仔在發表此篇後記之後希望就不再對此事發表意見了,
期望能回復到平靜的生活~
翰仔自己覺得自己文筆不怎麼樣,照片也蠻普通的,
寫個Blog只是希望和朋友分享生活上的大小事,
也為自己的生活做點小記錄。
翰仔覺得,依nana的文筆,要在網路上經營人氣部落格不是難事,
只希望他日後能好自為之,不要再走旁門左道了…
=============== 我是暫時原諒的分隔線 =============
接下來是當發生文章、照片在網路上被盜用、抄襲、剽竊時,
翰仔的處理過程及感想,提供大家做個參考~
1.搜証:
這絕對是最重要的一步,
不管最後你與對方進入訴訟程序或是自行和解,
完整的援証是能保護你的權益的最好方式,
將對方抄襲你的文章或照片的網頁截取下來,
截取的方式有很多,
有網路上的服務可以提供網頁快照的~
(如 http://www.superscreenshot.com/ 這個網頁,只要填入該抄襲網頁的網頁,
就會自動為你截取整個網頁,並轉為圖片)
也有軟體可以幫你抓取整個網頁的~
(比如說 Snagit ,請參考重灌狂人的這個文章 如何把「整個網頁」抓圖存證?)
此次nana抄襲的網頁內容如下
(因為網路傳輸時間的關係,放原始圖檔的話會讀很久,
所以翰仔先放低解析度的,大家可以大概看一下網頁內容就好了@@)
抄襲主網頁∣抄襲網頁一∣抄襲網頁二∣抄襲網頁三
抄襲網頁四∣抄襲網頁五∣抄襲網頁六∣抄襲網頁七
其中的照片完全都是翰仔在http://knh.ilimai.com/ 中的義大利蜜月照片,
而遊記敘述則是本Blog的「義大利之旅」的遊記內容,
至於nana回覆不知情的網友內容(大家可能看不清楚),則是nana以kay的身份自居,
非常從容自然的回覆網友…(當初看了很生氣,現在看了,反而覺得蠻好笑的…)
2.尋找網路相關資源
這個部分也不一定非得從網路找不可啦~(如果你有朋友剛好是律師,直接CALL他就好囉XD)
了解自己和對方的狀況後,
也了解一下智慧財產的相關法條(應該是著作權法…吧…),
推篤給大家一個網站: 著作權筆記
這個網站是由一位熱心的大學老師所撰寫,
對於著作權法的相關知識與資訊非常的豐富,
你若是有相關的問題的話,也可以在討論區中留言,
老師會很熱心的回覆你喔~
以此次翰仔發生的狀況為例,在討論區中留下本事件的詢問之後,
很快的,老師就回覆囉~
回覆的內容全文如下:
====================================
這種侵害的結果,要視著作權人想如何處理,有時一封email要對方刪除就可以了,有時若對方不理會,會是繼續侵害,就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對於不理會而繼續擴大侵害者,檢附證據向檢警調提出告訴,自然會透過ISP查出使用人,進行刑事訴訟。
這種侵害的結果,要視著作權人想如何處理,有時一封email要對方刪除就可以了,有時若對方不理會,會是繼續侵害,就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對於不理會而繼續擴大侵害者,檢附證據向檢警調提出告訴,自然會透過ISP查出使用人,進行刑事訴訟。
======================================
所以後續翰仔的處理動作,原則上也是依這樣的流程處理的(謝謝老師^^)
3.嘗試與該抄襲作者聯絡,請他把抄襲作品拿下來
這個部分翰仔有試過,不過該網路城邦他的設定是需要身份為該網站會員,
且需要是他的城市的人民才可以留言@@所以翰仔就沒再進行了~
(但是翰仔發現已有熱心網友在nana的文章中留言,已有人發現他的抄襲行為,
nana非但不拿下文章,還把該網頁的留言刪除!
並在後來的文章中表示「不歡迎負面的人事物」(那位網友是在救他丫…))
所以翰仔只好進行下一個步驟…
4.依循該網頁空間的管理規定,向該網頁空間的管理員反映
感謝網友的協助,該翰仔能與該網頁空間的管理員 - 電小二,反映這個抄襲的狀況~
而電小二的反應也非常的快速,
若三日內對方未提出適當的証明,証明網頁內容為對方所有的話,
電小二將協助在三日後將該抄襲網頁移除~
所以建議大家可以仔細看一下該空間對於抄襲文章的作法,
並依該處理方式進行申請囉~
5.提出告訴
若仍然無效(有可能是該網站管理員不處理,或是抄襲網頁是抄襲作者自己架設的網站@@),
則可考慮提出告訴,循法律途徑解決~
相信只要您是文章、照片、甚至是音樂的原始創作者,
一定會得到公正的解決辦法的~
(不過這個部分,因為翰仔此次也沒到這個地步,所以也沒辦法分享給大家了XD)
到底像nana這樣,使用別人的文字和照片在自己的發表文章中,
是否有觸犯法律行為呢?
(翰:有滴,肯定有,不過法條的網站不見了@@以後再補貼^^)
(剛剛翰仔提到的著作權筆記的網站中,
老師也有提到以下的內容:
(以下文章節錄自該網站)
======================================
如果照片是你拍的,你就是著作人,擁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如果對方未徵得你的同意,就從你的相簿將照片轉貼到其他網頁上,
觸犯了 <著作權法> 之擅自重製之罪, 你可以:
(1)直接email跟他聯絡,請他立即移除或請他補請取得你的同意,並在網頁上道歉
(2)如果他有地址,寫存證信函請他移除或付費再登道歉啟事
(3)總而言之,跟他聯絡,請他尊重智慧財產權
所以後續翰仔的處理動作,原則上也是依這樣的流程處理的(謝謝老師^^)
3.嘗試與該抄襲作者聯絡,請他把抄襲作品拿下來
這個部分翰仔有試過,不過該網路城邦他的設定是需要身份為該網站會員,
且需要是他的城市的人民才可以留言@@所以翰仔就沒再進行了~
(但是翰仔發現已有熱心網友在nana的文章中留言,已有人發現他的抄襲行為,
nana非但不拿下文章,還把該網頁的留言刪除!
並在後來的文章中表示「不歡迎負面的人事物」(那位網友是在救他丫…))
所以翰仔只好進行下一個步驟…
4.依循該網頁空間的管理規定,向該網頁空間的管理員反映
感謝網友的協助,該翰仔能與該網頁空間的管理員 - 電小二,反映這個抄襲的狀況~
而電小二的反應也非常的快速,
若三日內對方未提出適當的証明,証明網頁內容為對方所有的話,
電小二將協助在三日後將該抄襲網頁移除~
所以建議大家可以仔細看一下該空間對於抄襲文章的作法,
並依該處理方式進行申請囉~
5.提出告訴
若仍然無效(有可能是該網站管理員不處理,或是抄襲網頁是抄襲作者自己架設的網站@@),
則可考慮提出告訴,循法律途徑解決~
相信只要您是文章、照片、甚至是音樂的原始創作者,
一定會得到公正的解決辦法的~
(不過這個部分,因為翰仔此次也沒到這個地步,所以也沒辦法分享給大家了XD)
到底像nana這樣,使用別人的文字和照片在自己的發表文章中,
是否有觸犯法律行為呢?
(翰:有滴,肯定有,不過法條的網站不見了@@以後再補貼^^)
(剛剛翰仔提到的著作權筆記的網站中,
老師也有提到以下的內容:
(以下文章節錄自該網站)
======================================
如果照片是你拍的,你就是著作人,擁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如果對方未徵得你的同意,就從你的相簿將照片轉貼到其他網頁上,
觸犯了 <著作權法> 之擅自重製之罪, 你可以:
(1)直接email跟他聯絡,請他立即移除或請他補請取得你的同意,並在網頁上道歉
(2)如果他有地址,寫存證信函請他移除或付費再登道歉啟事
(3)總而言之,跟他聯絡,請他尊重智慧財產權
======================================
所以,應該是「擅自重製」之罪喔~)
翰仔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網頁逛了一下,
以下網址提供大家做個參考~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怪了,翰仔在寫Blog的當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網頁好像掛點了@@條文擇期再PO吧!)
============= 我是分享處理方法的分隔線 ============
以上就是此次事件翰仔的處理過程,
對於整個事件,翰仔感想是~
「網路真是無遠弗介,網路輿論的力量真巨大!」
其間翰仔(還有Kay)的心情起伏,
從震驚、難以置信、氣憤(太扯了,怎麼會有人這樣,還可以從容的回覆不知情網友的問題)
到失落、難過(Kay的身份被冒用)
再到安慰、感謝(感謝眾多熱心網友同仇敵愾的支持、加油及打氣)
情緒變化之大,非沒經歷過的朋友可以想像滴~
(連上班的情緒也會受到影響@@)
從事件剛發生時,許許多多素未謀面的熱心網友們的試圖聯絡
(翰仔從討論區中看到,大家因為翰仔的網頁留言板故障,沒辦法告知翰仔而著急不已,
後來有MSN加入看看能不能聯絡到翰仔的
(翰仔在網頁中沒留MSN,熱心的網友是用翰仔的mail加加看的(翰仔猜))
也有用翰仔在Hans543中的留言板告知的,
也有直接寫Mail給翰仔的,
再再讓翰仔感動不已~
(頓時,電車男的情節在翰仔腦海中播放著…)
更有網友在他自己的Blog撰寫此事的…
…
…
這一切的一切,
真的,
謝.謝.大.家!(鞠躬)
希望這次的Case能做為網路抄襲者的一個警惕
(網路是無遠弗屆的,你覺得抄一下應該不會被發現…錯!根據莫非定律,一定會被發現XD)
也希望翰仔上頭的小建議及處理方法能讓被侵權的作者能有一點點小小的幫助,
更希望此次的事件能到此告一段落~
(唉~翰仔的Blog又要回到門可羅雀的狀況了XD)
讓翰仔能回到和以往一樣的生活中囉~
後記的後記:
感謝許許多多熱心協助的網友,特別要感謝的是anybody的仗義直言及來信提醒、大老鷹姐姐的發文抱不平、網友hsw的來信及加入msn告知、mark的來信、Patty的留言板告知,以及在翰仔文章回覆鼓勵及打氣的各位,再次向大家致謝!
相關文章:
Hans543和2600張照片被抄襲、剽竊了!(真是有夠扯)
所以,應該是「擅自重製」之罪喔~)
翰仔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網頁逛了一下,
以下網址提供大家做個參考~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怪了,翰仔在寫Blog的當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網頁好像掛點了@@條文擇期再PO吧!)
============= 我是分享處理方法的分隔線 ============
以上就是此次事件翰仔的處理過程,
對於整個事件,翰仔感想是~
「網路真是無遠弗介,網路輿論的力量真巨大!」
其間翰仔(還有Kay)的心情起伏,
從震驚、難以置信、氣憤(太扯了,怎麼會有人這樣,還可以從容的回覆不知情網友的問題)
到失落、難過(Kay的身份被冒用)
再到安慰、感謝(感謝眾多熱心網友同仇敵愾的支持、加油及打氣)
情緒變化之大,非沒經歷過的朋友可以想像滴~
(連上班的情緒也會受到影響@@)
從事件剛發生時,許許多多素未謀面的熱心網友們的試圖聯絡
(翰仔從討論區中看到,大家因為翰仔的網頁留言板故障,沒辦法告知翰仔而著急不已,
後來有MSN加入看看能不能聯絡到翰仔的
(翰仔在網頁中沒留MSN,熱心的網友是用翰仔的mail加加看的(翰仔猜))
也有用翰仔在Hans543中的留言板告知的,
也有直接寫Mail給翰仔的,
再再讓翰仔感動不已~
(頓時,電車男的情節在翰仔腦海中播放著…)
更有網友在他自己的Blog撰寫此事的…
…
…
這一切的一切,
真的,
謝.謝.大.家!(鞠躬)
希望這次的Case能做為網路抄襲者的一個警惕
(網路是無遠弗屆的,你覺得抄一下應該不會被發現…錯!根據莫非定律,一定會被發現XD)
也希望翰仔上頭的小建議及處理方法能讓被侵權的作者能有一點點小小的幫助,
更希望此次的事件能到此告一段落~
(唉~翰仔的Blog又要回到門可羅雀的狀況了XD)
讓翰仔能回到和以往一樣的生活中囉~
後記的後記:
感謝許許多多熱心協助的網友,特別要感謝的是anybody的仗義直言及來信提醒、大老鷹姐姐的發文抱不平、網友hsw的來信及加入msn告知、mark的來信、Patty的留言板告知,以及在翰仔文章回覆鼓勵及打氣的各位,再次向大家致謝!
相關文章:
Hans543和2600張照片被抄襲、剽竊了!(真是有夠扯)
1 comments:
我是Kay,這次的事件,
對於我的情緒影響相當大,
平常未經我同意拍我像片我都會抓狂的,
更何況是這種用我的照片將我當成是他的事情,
真的是怒氣攻心,氣到頭暈,
這次都靠Hans出面處理,
希望真的可以告一段落,
也因為這件事情,
讓我與Hans有著像電車男一樣的激動感受,
因為眾多正義之士,那些熱心的網友們,
真的非常感謝你們的仗義執言,
這個社會還是需要有這些正義之士,
目前就當做事情是告一段落了,
我只能說,人的忍耐有限度,
不多做筆戰不代表我們在姑息養奸,
給予機會只會有一次,
再有下次,我們也就不會再存有憐憫之心了,
而這次也是提醒我們,
日後在網路上發表文章時,
要遵守的規範以及對其他著作人應有的尊重,
希望網路的便利性是正面的,
而非讓便捷與美好的網路世界變樣,
再次感謝幫助我們的熱心網友們,
也希望日後不會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網友停權公告
2008/08/14 18:53:43
根據網路城邦最新掌握資料顯示,網友♀nana♀(帳號:nanasmile)及網友TEACAT(帳號:teacat888)帳號為同一人所使用。
♀nana♀與TEACAT利用分身帳號進行不當行為已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且多次否認分身之言論已違反網路城邦服務條款中「請勿於網路城邦張貼不實內容」,故TEACAT延長停權一周,♀nana♀亦停權一周(2008/08/15~2008/08/22)。
對於網路城邦管理者一時不查♀nana♀與TEACAT分身問題,導致其他使用者權益受損,在此向大家表示歉意。
然網友anybody(帳號:coffeejelly)停權理由「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及「未經他人同意公開真實身分相關資訊」依舊成立,因此維持停權一周不變(2008/08/11~2008/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