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茶貓『給Hans的道歉信』,被盜文的翰仔和Kay還是有話說!!」(後記:UDN已證實♀nana♀就是茶貓)
2008/08/10 13:43:24瀏覽2451|回應6|推薦50

收到被盜取「義大利蜜月旅行」的翰仔來信。針對茶貓nana寫了一封道歉函,茶貓nana在文章中將他和翰仔的書信截頭截尾,避重就輕,翰仔寫了一篇Hans543和2600張照片被抄襲、剽竊了! - 後記,由我貼在聯網平台。這篇最後,被茶貓nana篡謀身份的Kay,也表達了他的感受!!!

茶貓nana又改頭像和名稱: 蔣小花

資料來源:翰仔  

請先參閱此篇:Hans543和2600張照片被抄襲、剽竊了!(真是有夠扯)

Hans543和2600張照片被抄襲、剽竊了! - 後記 2008/8/9


圖:抄襲作者nana在自己網頁中的公開道歉)
經過網路輿論力量以及按該文章提供空間的抄襲回報程序的力量,
很快的,在8/8早上,該作者已將所有抄襲的文章、照片等全數刪除~


這是nana在他的網頁中,將他的來信的「部分截取」圖片,放在該篇文章中的狀況



這是nana在他的網頁中,將翰仔的回信的「部分截取及自行排版」圖片,放在該篇文章中的狀況



唉,他還是學不會,也搞不清楚翰仔的重點是什麼…
翰仔覺得他的聲明,還是有兩個問題~
1.這是翰仔寫給他的信,翰仔不一定希望被公開…
2.她放上的翰仔回信,感覺起來還是避重就輕,並重新編排文句前後關係…@@
(似乎只是要澄清他是nana,不是茶貓@@)

其實,翰仔對於他是nana還是茶貓,一點也不在意~(→這不是重點!)
(為了與之前的行為區分,nana趕緊將他的暱稱由翰仔Blog截取照片中的
「nana♀^_^」改為「♀nana♀」,並將自己的大頭照換掉、背景花紋換掉
還快速發了幾篇文章,想把他自己刪掉的那幾篇遊記蓋過去,讓新來的網友不要發現…
再在聲明中說明自己和茶貓無關,
但,這一切的一切,翰仔都不在意!)

翰仔在意的是,
他所做出的文章抄襲、照片剽竊的行為!(→這才是重點!)


以下是翰仔回信的原文~
(nana的來信,除了道歉、希望翰仔及Kay原諒之外,還希望翰仔把之前的文章撤除…
翰仔基於還是尊重每個人,所以並不會將他的來信原文po出,
但是翰仔自己寫給他的回信原文如下…)


翰仔認為,每個人應為自己做的事負責!
日常生活如此,網路上的行為也是一樣!

翰仔基本上在收到nana的來信道歉,而nana也在網頁上道歉後(雖然是更改過的@@)
也算是暫時原諒他了(不過翰仔有說過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希望他不要再出現這樣的行為~
但翰仔日後還是會持續觀察,若他再有這樣的行為,就依法律途徑解決吧~

翰仔在發表此篇後記之後希望就不再對此事發表意見了,
期望能回復到平靜的生活~

翰仔自己覺得自己文筆不怎麼樣,照片也蠻普通的,
寫個Blog只是希望和朋友分享生活上的大小事,
也為自己的生活做點小記錄。

翰仔覺得,依nana的文筆,要在網路上經營人氣部落格不是難事,
只希望他日後能好自為之,不要再走旁門左道了…

=============== 我是暫時原諒的分隔線 =============

接下來是當發生文章、照片在網路上被盜用、抄襲、剽竊時,
翰仔的處理過程及感想,提供大家做個參考~

1.搜証:
這絕對是最重要的一步,
不管最後你與對方進入訴訟程序或是自行和解,
完整的援証是能保護你的權益的最好方式,
將對方抄襲你的文章或照片的網頁截取下來,
截取的方式有很多,
有網路上的服務可以提供網頁快照的~
(如 http://www.superscreenshot.com/ 這個網頁,只要填入該抄襲網頁的網頁,
就會自動為你截取整個網頁,並轉為圖片)
也有軟體可以幫你抓取整個網頁的~
(比如說 Snagit ,請參考重灌狂人的這個文章
如何把「整個網頁」抓圖存證?

此次nana抄襲的網頁內容如下
(因為網路傳輸時間的關係,放原始圖檔的話會讀很久,
所以翰仔先放低解析度的,大家可以大概看一下網頁內容就好了@@)
抄襲主網頁抄襲網頁一抄襲網頁二抄襲網頁三
抄襲網頁四抄襲網頁五抄襲網頁六抄襲網頁七
其中的照片完全都是翰仔在http://knh.ilimai.com/ 中的義大利蜜月照片,
而遊記敘述則是本Blog的「
義大利之旅」的遊記內容,
至於nana回覆不知情的網友內容(大家可能看不清楚),則是nana以kay的身份自居,
非常從容自然的回覆網友…(當初看了很生氣,現在看了,反而覺得蠻好笑的…)

2.尋找網路相關資源
這個部分也不一定非得從網路找不可啦~(如果你有朋友剛好是律師,直接CALL他就好囉XD)
了解自己和對方的狀況後,
也了解一下智慧財產的相關法條(應該是著作權法…吧…),
推篤給大家一個網站:
著作權筆記
這個網站是由一位熱心的大學老師所撰寫,
對於著作權法的相關知識與資訊非常的豐富,
你若是有相關的問題的話,也可以在討論區中留言,
老師會很熱心的回覆你喔~
以此次翰仔發生的狀況為例,在討論區中留下本事件的詢問之後,
很快的,老師就回覆囉~
回覆的內容全文如下:
====================================
這種侵害的結果,要視著作權人想如何處理,有時一封email要對方刪除就可以了,有時若對方不理會,會是繼續侵害,就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對於不理會而繼續擴大侵害者,檢附證據向檢警調提出告訴,自然會透過ISP查出使用人,進行刑事訴訟。 
======================================

所以後續翰仔的處理動作,原則上也是依這樣的流程處理的(謝謝老師^^)

3.嘗試與該抄襲作者聯絡,請他把抄襲作品拿下來
這個部分翰仔有試過,不過該網路城邦他的設定是需要身份為該網站會員,
且需要是他的城市的人民才可以留言@@所以翰仔就沒再進行了~
(但是翰仔發現已有熱心網友在nana的文章中留言,已有人發現他的抄襲行為,
nana非但不拿下文章,還把該網頁的留言刪除!
並在後來的文章中表示「不歡迎負面的人事物」(那位網友是在救他丫…))
所以翰仔只好進行下一個步驟…

4.依循該網頁空間的管理規定,向該網頁空間的管理員反映
感謝網友的協助,該翰仔能與該網頁空間的管理員 - 電小二,反映這個抄襲的狀況~
而電小二的反應也非常的快速,
若三日內對方未提出適當的証明,証明網頁內容為對方所有的話,
電小二將協助在三日後將該抄襲網頁移除~

所以建議大家可以仔細看一下該空間對於抄襲文章的作法,
並依該處理方式進行申請囉~

5.提出告訴
若仍然無效(有可能是該網站管理員不處理,或是抄襲網頁是抄襲作者自己架設的網站@@),
則可考慮提出告訴,循法律途徑解決~
相信只要您是文章、照片、甚至是音樂的原始創作者,
一定會得到公正的解決辦法的~
(不過這個部分,因為翰仔此次也沒到這個地步,所以也沒辦法分享給大家了XD)

到底像nana這樣,使用別人的文字和照片在自己的發表文章中,
是否有觸犯法律行為呢?
(翰:有滴,肯定有,不過法條的網站不見了@@以後再補貼^^)
(剛剛翰仔提到的
著作權筆記的網站中,
老師也有提到以下的內容:
(以下文章節錄自該網站)
======================================
如果照片是你拍的,你就是著作人,擁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如果對方未徵得你的同意,就從你的相簿將照片轉貼到其他網頁上,
觸犯了 <著作權法> 之擅自重製之罪, 你可以:

(1)直接email跟他聯絡,請他立即移除或請他補請取得你的同意,並在網頁上道歉
(2)如果他有地址,寫存證信函請他移除或付費再登道歉啟事
(3)總而言之,跟他聯絡,請他尊重智慧財產權
======================================
所以,應該是「擅自重製」之罪喔~)

翰仔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網頁逛了一下,
以下網址提供大家做個參考~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怪了,翰仔在寫Blog的當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網頁好像掛點了@@條文擇期再PO吧!)

============= 我是分享處理方法的分隔線 ============

以上就是此次事件翰仔的處理過程,
對於整個事件,翰仔感想是~

「網路真是無遠弗介,網路輿論的力量真巨大!」

其間翰仔(還有Kay)的心情起伏,
從震驚、難以置信、氣憤(太扯了,怎麼會有人這樣,還可以從容的回覆不知情網友的問題)
到失落、難過(Kay的身份被冒用)
再到安慰、感謝(感謝眾多熱心網友同仇敵愾的支持、加油及打氣)
情緒變化之大,非沒經歷過的朋友可以想像滴~
(連上班的情緒也會受到影響@@)

從事件剛發生時,許許多多素未謀面的熱心網友們的試圖聯絡
(翰仔從討論區中看到,大家因為翰仔的網頁留言板故障,沒辦法告知翰仔而著急不已,
後來有MSN加入看看能不能聯絡到翰仔的
(翰仔在網頁中沒留MSN,熱心的網友是用翰仔的mail加加看的(翰仔猜))
也有用翰仔在Hans543中的留言板告知的,
也有直接寫Mail給翰仔的,
再再讓翰仔感動不已~
(頓時,電車男的情節在翰仔腦海中播放著…)
更有網友在他自己的Blog撰寫此事的…


這一切的一切,
真的,
謝.謝.大.家!(鞠躬)

希望這次的Case能做為網路抄襲者的一個警惕
(網路是無遠弗屆的,你覺得抄一下應該不會被發現…錯!根據莫非定律,一定會被發現XD)
也希望翰仔上頭的小建議及處理方法能讓被侵權的作者能有一點點小小的幫助,
更希望此次的事件能到此告一段落~
(唉~翰仔的Blog又要回到門可羅雀的狀況了XD)
讓翰仔能回到和以往一樣的生活中囉~

後記的後記:
感謝許許多多熱心協助的網友,特別要感謝的是
anybody的仗義直言及來信提醒、大老鷹姐姐的發文抱不平、網友hsw的來信及加入msn告知、mark的來信、Patty的留言板告知,以及在翰仔文章回覆鼓勵及打氣的各位,再次向大家致謝!

相關文章:
Hans543和2600張照片被抄襲、剽竊了!(真是有夠扯)

1 comments:

Kay 提到...

我是Kay,這次的事件,
對於我的情緒影響相當大,
平常未經我同意拍我像片我都會抓狂的,
更何況是這種用我的照片將我當成是他的事情,
真的是怒氣攻心,氣到頭暈,
這次都靠Hans出面處理,
希望真的可以告一段落,
也因為這件事情,
讓我與Hans有著像電車男一樣的激動感受,
因為眾多正義之士,那些熱心的網友們,
真的非常感謝你們的仗義執言,
這個社會還是需要有這些正義之士,
目前就當做事情是告一段落了,
我只能說,人的忍耐有限度,
不多做筆戰不代表我們在姑息養奸,
給予機會只會有一次,
再有下次,我們也就不會再存有憐憫之心了,
而這次也是提醒我們,
日後在網路上發表文章時,
要遵守的規範以及對其他著作人應有的尊重,
希望網路的便利性是正面的,
而非讓便捷與美好的網路世界變樣,
再次感謝幫助我們的熱心網友們,
也希望日後不會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網友停權公告

2008/08/14 18:53:43

 根據網路城邦最新掌握資料顯示,網友♀nana♀(帳號:nanasmile)及網友TEACAT(帳號:teacat888)帳號為同一人所使用

♀nana♀與TEACAT利用分身帳號進行不當行為已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且多次否認分身之言論已違反網路城邦服務條款中「請勿於網路城邦張貼不實內容」,故TEACAT延長停權一周,♀nana♀亦停權一周(2008/08/15~2008/08/22)。

對於網路城邦管理者一時不查♀nana♀與TEACAT分身問題,導致其他使用者權益受損,在此向大家表示歉意。

然網友anybody(帳號:coffeejelly)停權理由「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及「未經他人同意公開真實身分相關資訊」依舊成立,因此維持停權一周不變(2008/08/11~2008/08/18) 。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ffeejelly&aid=2119621

 回應文章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謝謝段先生的回應
2008/08/21 01:00

因為文章的刪除

將段先生的回應保存在此


anybody(coffeejelly) 於 2008-08-21 01:01 回覆:
<>

段譽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向anybody說聲抱歉
回覆此篇 刪除 2008/08/20 00:01

我上次的文章「我為何支持anybody的原因」有很大的錯誤,這是我的失誤之處,原因在於

第一次謊稱是香港朵朵作家可以原諒,畢竟只是為了虛榮心而犯錯

第二次謊癌道歉認錯,可以原諒,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第三次四處挑釁網友,造成網友的強烈反擊,可以原諒,畢竟只是喜歡惹事而已

第四次揚言自殺欺騙大家,只為了測試人性,可以原諒用更大的包容去寬恕犯錯之人

第五次將大陸模特兒楊帆妮的照片當作自己的照片。設立分身曲艾兒不斷的挑釁網友,可以原諒,要包容網友的過錯,這就是一種學習

第六次設立分身A~Z網路糾察隊公開點名攻擊網友蝶心及anybody可以寬恕,畢竟已經認錯道歉

第七次抄襲何峰權的書籍當作自己的文章可以原諒要更大的包容

第八次再次告訴網友殘酷的事實,自己確實得到腦癌,只是不想讓網友同情,才說謊騙大家沒有得到腦癌,實際上自己確實得到腦癌

第九次在網路公布別人的姓名、住址與電話號碼可以原諒,因為是以牙還牙

第十次本尊寫了100多篇文章罵anybody是畜生,可以原諒,畢竟狗急也會跳牆

第十一次設立分身nana剽竊別人的照片當作自己的照片可以原諒,要用更大的包容去寬恕犯錯之人,因為人性本有缺失

第十二次堅決否認nana是茶貓的分身,要電小二控告她,還她清白

第十三次停權期間用另一個分身去攻擊網友可以原諒,因為是分身攻擊不是本尊攻擊

第十四次.........

這就是關鍵之所在,以茶貓的所作所為應該是本尊及分身全部停權。否則停了一個本尊及分身,還有7~8個分身可以公開點名攻訐網友,停權對茶貓又有何意義可言。

anybody(coffeejelly) 於 2008-08-21 01:01 回覆:
<>

段譽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IP就如同電話號碼
回覆此篇 刪除 2008/08/20 10:21

電小二公布nana是茶貓之後,仍然有人相信nana的說法,認為nana不是茶貓。

因為同時間上網的人,IP可能相同。提出這種觀點的人是不懂什麼是IP

IP就如同電話號碼,只有一個IP不可能有二個相同的IP。就算是固定IP或浮動IP

都是如此,建議這些不瞭解什麼是IP的網友,上google網站去查尋IP的定義,

再來評論,否則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跟這些網友解釋,難道還真的要電小二控告

nana,才能還電小二清白,提出這種論點反駁,真的是貽笑國際。


晴川~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其實..
2008/08/11 11:15

dear anybody:

哎~~其實妳知道那種感覺有多糟糕...

記不記得『狂泉』的故事?

選擇當賢明的少數畢竟是一件痛苦且孤獨的事..

往往我們要抵擋來自多數的壓力時

沒有過人的意志力是很容易被打垮的

而多數人只關心自己的利益

關於大眾的利益只有少數人看得見

人不是時時刻刻都是賢明的

大多數人的理性畢竟有限==__==


你和我各站在不同的定點, 假設愛一直是不變的狀態。 但是 ,我們所看到的愛, 卻因為彼此角度的不同, 與移動的速度,認知而有所差距-----愛的相對論
anybody(coffeejelly) 於 2008-08-11 11:20 回覆:

呵呵

我大概神經比較遲鈍吧

我認為對的事情很少考慮其他

去做就是

幸好我住在很純樸的地方

生活上碰到的人都很可愛

連賣鹽酥雞的老闆娘都是朋友

所以我的雞婆個性在生活上真的無從發揮

可是我還是會很注意不尋常的事情

向上次半夜傳來小狗的哭聲

我就跑出去看

原來兩隻大狗在欺負一隻小狗啦

anybody(coffeejelly) 於 2008-08-11 11:24 回覆:

dear晴川:你一直都很敏感,因為敏感,對自己的省思深入且頻繁,可是這樣常常會苦了自己

讀你的文章會為你不捨

有時候很想跟你說神經放大條一點

可是敏感細膩就是你

所以多半悄悄的去看你,然後不發一語的離開

最近你跟著玟瑛

你的朋友都放心不少

祝福你喔


晴川~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還有...
2008/08/11 10:58

以後部落客不能再批判網路沒有好文章...

在部落格寫文,文筆普普就好,寫些生活鳥事即可,免得被如獲至寶~

網路盜文實在太猖狂了~~


你和我各站在不同的定點, 假設愛一直是不變的狀態。 但是 ,我們所看到的愛, 卻因為彼此角度的不同, 與移動的速度,認知而有所差距-----愛的相對論
anybody(coffeejelly) 於 2008-08-11 11:00 回覆:

dear晴川:

你的文章怎麼寫都好看啦

看你的文章兩年多

認識你從聯網的論壇到現在的部落格,無論你怎麼寫,我都是你忠實讀者


晴川~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混亂的世道啊....
2008/08/11 10:49

說真的,如果以前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這樣的事,一定會讓我氣到不行~

生活周遭就有這麼多亂七八糟的事,和說話不負責任的人,到底是安怎了?這世道...

連自己身邊的親人都會為了維護自己的面子、立場、利益,講話前後不一、反反覆覆,真是讓人生氣!

可是有時候再生氣也不能拿他們怎樣,這些人就是抱著這種蠻橫的態度,說穿了他就是『我高興』or『我不爽』,妳忌妒呀?生氣?氣死妳啦!

哇咧!真是ooxx...

後來漸漸地,也懶得去理會那種人,反正各人造業各人擔,要把罪過推給別人?那是不可能的!再抱怨幾百萬次也一樣,人,都是自做自受啊!


你和我各站在不同的定點, 假設愛一直是不變的狀態。 但是 ,我們所看到的愛, 卻因為彼此角度的不同, 與移動的速度,認知而有所差距-----愛的相對論
anybody(coffeejelly) 於 2008-08-11 10:57 回覆:

呵呵

想必晴川近日頗有感觸啊

親人之間,只有包容,誰叫大家都是一家人

生活周遭不相干的人胡說八道,我們選擇走避

可是若是生活周遭有違法的事情,譬如現在很多的家暴事件或是狼父,則必須你我勇於揭發,因為若你選擇退縮視而不見,那將有一個生命在黑暗中哭泣

在網路上大家當然是以文會友

可是有這種茶貓nana一樣的偷文偷身份的問題,我還是選擇舉發,否則想想,若是Kay的同事或是同學正好是聯網的部落客,看到茶貓nana偷來的義大利之旅,還以為Kay就是茶貓nana,那還得了!!


張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TO Hans & nana
2008/08/11 08:47
祝你們小倆口兒幸福快樂

TO 茶貓nana
潔身自愛  聽到了沒
潔身自愛啦

段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不看網友原不原諒nana,我只看原創作人翰仔和Kay原不原諒nana
2008/08/10 21:25
我不看網友原不原諒nana,我只看原創作人翰仔和Kay原不原諒nana

如果原創作人已經原諒nana,我不但不會推薦文章,也會批判nana的文章刪除

畢竟原創作人已經原諒nana,其他人還有什麼好說的。但今天原創作人並沒有

原諒nana。原創作人特別強調這件剽竊、抄襲事件對他們夫婦傷害非常大。

所以我也不會刪除批判nana的文章。有些網友還是搞不清楚一件事情,

nana是不是茶貓跟剽竊照片、文章並沒有多大關係。就算是nana不是茶貓

又代表什麼意義呢?重點是原創作人發文強烈批判,並強調受到相當大的傷害。

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anybody(coffeejelly) 於 2008-08-10 22:24 回覆:

深表認同

你這篇評論:nana是不是茶貓?很中肯

點到問題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