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唱歌の茶貓 (http://blog.udn.com/teacat888) 等級:5
2008/06/22 02:36 發表:
以下資料同步更新公告在各大知名網站之人氣部落格
網路客永遠的黑名單 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 城邦網名:anybody 城邦性別:女
現實地址:南投縣XX鎮XXXXXXXXXX(聲稱是朋友家) 手機號碼:0934161231(可能已經因為作賊心虛更換掉了)
.城邦網名anybody多重心理變態狂犯案罪狀記錄如下:
.愛說謊編造謠言四處中傷網友清白 .愛斷章取義後顛倒是非言論污辱網友的清白 .愛將不相關事件亂兜在一起譭謗網友清白 .愛疑心疑鬼亂指控網友的分身/未査明便四處謠傳 .愛設計圈套陷阱嫁禍給網友/奸詐心機非常重 .愛威脅恐嚇網友的自由/脅迫網友必須和牠有相同共識
.女變態自2007/9/9詐騙茶貓和解書事後/開始主動攻擊茶貓 .以茶貓真實姓名瘋狂寄匿名譭謗信到現實騷擾茶貓的居家安寧 .郵戳日期:2008-3/11,24,26;4/16,18;5/06,09,14,20,26 .郵戳日期:2008-6/04,09,11,14,18 .以上寄給茶貓父母及騷擾茶貓左鄰右舍總計將近五百封 .家教門風極差/譭謗內容淫穢齷齪/涉及無中生有事件栽贓 .不停譭謗茶貓清白以後遭到茶貓的反擊/反咬是茶貓譭謗牠 .白痴揚言寄完譭謗信之後/要寄法院通知書控告茶貓譭謗牠
.經常作賊喊抓賊/一心虛就開始謊話連篇為非作歹 .專門以攻擊網友/網友反抗筆戰/作為牠現實性飢渴不滿足的快感 .愛利用癌症患者的名義栽贓給網友/偽造網友去攻擊癌症患者論 .專門愛無中生有挑釁網友情緒/企圖嫁禍惹紛爭/作為乏味生活之戲謔
.表面是樂善好施的善人/實際私底下是攻擊生重病者的匿名匪徒 .攻擊完以後有慣性發文憐憫該病重者/顯示牠的英名正義
.常自以為是為民除害的正義真理使者/牠自己才O害蟲 .詐騙網友是基督徒/言行舉止全違反耶穌基督的教義/看不懂聖經 .經常主動侵犯網友的人權自由/犯罪犯錯永不認罪認錯 .凡去牠之部落格留言規勸者/就會被牠發文攻擊 .只准周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禽獸一言堂/枉費投胎身為人 .有數百起公然竊盜前科/擅自複製網友文章後佔為己有任意譭謗
.在城邦公開過的家世背景及相片全是偽造謊言 .愛誇耀自己在現實中有高貴身分地位/為善那些事/實際均是詐欺謊言 .表面支持傾藍/實際是言行思想觀念傾綠的政治偏執狂 .牠在城邦犯案堆積如山/嗜好發文號召支持盜賊黨羽唬假虎威 .未避免被牠犯案後不認帳又邪惡揚言要告你/記得照相牠譭謗你的罪證 .公正法庭上講求「最新」實際證據/公平法庭上誰勝誰負不一定 .別輕易被牠白痴的法律常識給唬弄/多的是人等著看牠作惡多端的報應
人類不應該跟畜生筆戰,無趣又浪費時間,隨牠惡貫滿盈,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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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 於 2008/08/01 18:56 回覆:
這是本人第二次檢|此teacat888網友(http://blog.udn.com/teacat888/detail)到處散發詆毀他人(anybody)的函件。請儘速處理,並公告處理結果。
teacat888這樣對不特定人散佈詆毀他人名譽的行為,構成刑法310條的誹謗罪,而且形諸文字,是加重誹謗罪,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teacat888無故洩漏他人地址與手機號碼的個人資料,另涉刑法第318-1條的妨害秘密罪,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teacat888以及協助他用電腦相關設備取得該項私密的網路城邦成員(或管理人員),因第318-2條的規定,將加重其刑度1/2,也就是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此封檢舉信函,網路城邦必須存檔為證據,並做適當處置。
我另已通知被害人,待她提出告訴,檢察官或法官開庭調查時,應傳喚網路城邦值班管理人員為證人,命其提出本檢舉函,以及網路城邦曾經進行適當處理之證明。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