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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5 19:00:09瀏覽7042|回應1|推薦3 | |
昨晚臨睡前,手持電動牙刷刷牙,無意間瞥見浴室鏡中,發覺身後的置物櫃正明顯地震動著,我以為地震,猛回頭看卻一點事也沒有。 定下神再看看鏡子,才嗒然失笑地明白,原來是我的牙刷震動了腦袋,連帶讓我視線看出去的物品,都彷彿自行震動了起來。 這也讓我想到所謂的「錯覺」。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搭火車時,兩輛並排交錯的車廂開始慢慢滑動前行,我們往往會搞不清楚究竟是自己坐的那列火車開始前進,還是旁邊那列火車開始後退? 對於「我」這個「主體」而言,看到櫃子震動或感覺車子移動,都是「客體」的狀況。然而,從上面的例子來說,「客體」的存在或改變,也都有可能是「主體」的想像或感受吧! 我們常將主客體二元對立,當自我感覺良好時,客體就成為問題的來源。都是××的問題…,或我想如何如何,可是××卻如何如何…,主體不想承擔的、不願面對的,很自然地都丟給了客體,「除我之外」的責任與壓力可以降到最低。 相反地,當自我設定強大到變成自我批判時,主體霎時承擔了一切。沒有人喜歡我、沒有人比我更糟、這些問題都是因為我沒用才會變得那麼嚴重…,主體眼中的客體成為嚴厲的裁判,完全忽略了自我才是分數的來源。 我常想,每個人都需要不同的標準去學習或生活,就像在心理治療裡,每個個案的「有效療法」都不盡相同。有的人戴著「人格面具」,在不自覺地強化客體中,逐漸萎縮了主體那個自我的存在價值;有的人內在趨力強大,不斷衝撞客體的結果,造成邊緣人格或絕對價值的兩極,甚至產生暴力傾向。 從現象面而言,主體與客體絕非二元對立,就像賽斯的箴言:「信念創造實相」,是「我」這主體選擇了客體,而這個我之中,又包含了太多太多的客體(如文化、價值感、甚至是信念)。自他之間,沒有威脅,沒有批判,沒有包袱,跳脫實相,其實沒有差別。 所謂的主體和客體,有哲學上的意涵,有心理學上的治療流派之說,也有法律的、社會的定義。我既無意、也沒有能力深談那些專業領域的內容,只是在生活中,深深體會主體與客體之間,那個「我的存在」,真的不只是「我」而已吧! 網路上還有許多關於「主體與客體」的文章很有意思,這裡擷取一小部份,算做補充。(如有違反著作權,請即告知刪除。) 维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6%96%E9%A1%B5 客體指可感知或可想像到的任何事物,既包括客觀存在並可觀察到的事物(如樹木、房屋,抽象的如物價、自由),也包括想像的事物(如神話人物)。 主體和客體作者: jameson 主體英文是subject 也有主詞意思。例如我是學生,【我】就是subj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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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