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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1/06 06:54:05瀏覽1482|回應0|推薦0 | |
西班牙在台灣的統治和經營是在1626年〜1642年的十六年間,荷蘭是在1624年〜1662年的三十八年間,鄭氏王國則是在1662年〜1683年的二十一年間,這三個政權對於北部台灣的統治最大的相同點,簡單地講就是「放棄政策」;最大的不同點則在宣教及語言、文化上。 有關最大的相同點,即「放棄政策」: 西班牙原來對北部台灣是懷抱著高度希望的,她佔領台灣北部的目的一則是在台灣海峽的航道上佔有一席之地,以抵制荷蘭及日本的威脅,確保馬尼拉的安全,一則是在吸引華人及日本人來此貿易,以此為國際貿易中心,拓展對中國及日本的貿易,並以此為跳板對中、日,尤其是日本宣教,可惜事與願違,後者這最根本的貿易和宣教目的卻始終不能達成,加上本身在其東亞殖民基地菲律賓的統治危機,於是便在進入台灣十年之後的1635年開始撤離台灣,1638年甚至從淡水據點撤軍,以「棄守台灣,確保菲律賓」為政策。 在台灣南部大員的荷蘭固然視西班牙如同芒刺在背,但在驅逐西班牙取得台灣北部並將台灣北部納入淡水地區之管轄後,仍以南台灣為重點,並未積極經營,雖早在1638年左右即開始採取琉磺,但自1644年開始才准許漢人進入淡水與雞籠開發和居住,而自1648年開始才致力於這兩個地區的宣教工作,除琉磺及鹿皮貿易外,長期將台灣北部棄置不顧,任其自生自滅,未加建設和開發。 鄭氏王國亦同,由於南台灣宜墾地廣大,加上人力有限,始終以南台灣為經營治理中心,對北台灣採取放棄政策,直至施琅籌劃征台,才倉皇派兵築城守備。 有關最大不同點,則在: 一、原始目的上: 西班牙的目的一則是在台灣海峽的航道上佔有一席之地,以抵制荷蘭及日本的威脅,確保馬尼拉的安全,一則是在吸引華人及日本人來此貿易,以此為國際貿易中心,拓展對中國及日本的貿易,並以此為跳板對中、日,尤其是日本宣教。 荷蘭則無此類積極目的,她只消極地要去除如芒刺在背的西班牙。 明鄭亦無此類積極目的,她只被動地為了防衛施琅的進擊。 二、宣教及語言、文化上: 西班牙積極地引進天主教,荷蘭為基督教,鄭氏王國則引進儒學文化,尤其是西班牙,在殖民台灣北部期間不遺餘力地進行宣教,為原住民施洗,建教堂,編寫原住民語字典,對北部原住民語言、風俗習慣的保留貢獻最大,就這點荷蘭則由於前述的「放棄政策」,故遠遜之;鄭氏王國則一方面亦由於「放棄政策」,一方面也由於以漢文字及漢文化為著力點,因此對北部原住民語言、風俗習慣的保留並無任何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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