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P:
我關機了幾天,拉上窗簾,在12坪大的屋子裡,游移、舒展、蜷曲,不想不逃不愛不話。
最後,我連家裡電話線都給拔了。
今晨,聯絡公事又開了機,發現一堆留言,還有一堆我認識不認識的電話號碼。
發了幾封簡訊出去,通知他們我還活著,我只是,暫時不想思考、不想負擔、不想再把眼淚往肚裡吞。
鵲兒很夠意思,依約到來接我去吃飯,人到了樓下擔憂雨勢過大我會淋濕,沒見到面他又折了回去。
就這樣,一天24小時,我就當真沒有出去過。
沒有告訴他我的狀況不佳,需要一個朋友的溫暖,不過發了一個訊息問他可否陪我吃個飯,沒有多問他人就到了。
想想,真覺得幸福莫名,當下有個朋友這樣當你是一回事,就算想自殺你都會猶豫不決,覺得對不起了他們。也許,這世上有著這種牽制力量,是驅使人走向良善的動力吧。
E問我為何會愛上你,我想,是因為你願意保留我與我的朋友們的相處吧。因為尊重營造我們彼此更為寬廣的發展,無論未來的角色為何。
那天在車裡聊起了彼此的愛情觀,朋友問我真的可以那麼不在乎嗎?其實,若真的不在乎,那叫陌生人,不叫愛人,不是嗎?
就是因為太在乎太愛對方了,所以不想因為自己的不安全感扼殺了對方的自由。
從來不覺得找了一個理所當然的理由說愛你,就可以對你作我想做的事。
舊有的教育和習慣,都讓我們習慣拿愛當藉口,我們的父母責備我們、希望我們遵從他們的意思時,會說:嘿,我是因為愛你。舊式的男人想跟妳嘿休時,會說:嘿,我是因為愛妳所以要這樣做。
說實話,這句習慣的「愛妳」,實在沒有太多的說服力足以讓人信服。
愛妳是一種動詞,一種單方使用的動詞。
第一不表示對方應該回應,第二不表示可以連帶剝奪對方所有的決議。
因為裡面少了個體的尊重和信任,便污衊了愛的真實意義。
遇見了交往多年後來說再見的舊情人,聊起了那年分手他的理由,他說我愛妳所以要離開妳。
微笑的看著幾年後的他的臉,我說你講的真是一場屁話。
第一邏輯不通,第二玷污愛情。
親愛的P,如果有一天,我們也必須行逕到愛情的末日,就讓我們給彼此最後的尊重與信任,不要有那麼多打著愛妳的幌子,不要強迫對方接受自己莫名的安排。
因為,我們都夠成熟去懂的怎樣付出怎樣體認,那麼我愛與不愛你,是我的決議,與你何干,又有何權利制止你或要求你必須同步而行呢?
台北又下起雨了,你發現下雨的時候空氣中會有一種氣息,聞來讓人好眠嗎?試試閉上眼,想著我們在彼此額上的留下的那個親吻。
數到3,一起說晚安。
Cla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