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讀到這麼緊張刺激的懸疑小說了。
Racketeer,作者在小說開始前解釋的名詞,是一個用詭計、詐騙,非法取得財富的人。書中的主人翁 Malcolm Bannister 就是這樣一個人。
Malcolm Bannister 是一個因不知情洗錢,被聯邦法庭判 10 年重刑的前黑人律師。他要如何讓自己從已經關了5 年的監牢脫身,並且像許多 John Grisham 小說裡的主人翁一樣,智取巨額財富,從此逍遙過一生?
這就看作者構寫故事的功力了。
Bannister 的機會來了。聯邦法官 Raymond Faucet 和情婦在自家渡假小木屋被殺,屋內的保險箱空無一物。住在監牢裡的 Bannister 聲稱他知道殺人兇手,並希望以此交換獲准出獄,並進入聯邦證人保護計畫。聯邦探員偵辦此重大刑案,毫無進展,只得答應 Bannister 提出的條件。
出獄後的 Bannister,給了個名字、編了個故事給 FBI 探員。易容改名後,開始躲避聯邦探員的跟蹤,驚險刺激的貓捉老鼠劇情就此展開。除此之外,Bannister 還同時進行著一項讓讀者進入五里霧中、摸不著頭緒的詐騙計畫。
結果,Bannister 把 FBI 探員耍得團團轉,還替他們解決了問題。
這本《The Racketeer》讓我重拾 21 年前第一次讀 John Grisham 小說《The Firm》《黑色豪門企業》的感覺,驚險、刺激、機智,還加上了懸疑。
喜歡 John Grisham 的讀者絶對不可錯過此書,儘管書中有一個不合常理、隨時可出走的另類監獄 prison camp。可是,若沒有這個監牢當前提,這故事也掰不下去了。故事嘛,好看就好,管不了那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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