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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6 10:05:17瀏覽3047|回應2|推薦7 | |
台灣應該修正集會遊行法了,當名嘴在電視節目批評警方執法不當,又沒有劃出抗議區,又一直在說美國抗議如何如何時,這些評論都建立在一個錯誤的基礎之上,臺灣的集會遊行法仍然是許可制,而非報備制。 台灣的集會遊行法,是蔣經國時代後期解嚴環境中的特殊產物,在專制統治尚未完全消除的紛圍之下,所採取的法律架構當然會對人民的集會遊行權利多所限制,因為我們的集會遊行法一直採取的是許可制,而非報備制,不旦需要警察機關的許可,即便使用公共道路遊行都需要向政府借用路權,可說是重重限制。 不過在美麗島事件後,統治權的合法性不斷被挑戰的國民黨,已經沒有能力對「非法」的集會遊行採取過激的反制手段,李登輝甚至利用民進黨的遊行,塑造瓦解舊國民黨勢力的正當性,在這個權力運作關係之下,警察在面對遊行群眾的衝突抗爭時,反而成為弱勢的一方,當群眾衝撞警方或者久佔不去的時候,臺灣警方只有一招:用優勢警力「趕走」群眾而非逕行「逮捕」違反法律的抗議人士。就算有起訴的動作,也都是事後函送,讓漫長的司法程序去處理,除非真的出現危害人身或財產安全的情事,違反集會遊行法多數也是易科罰金了事,不痛不癢,在民進黨人士的觀點中,這甚至是種光榮的標記。 本來是一切相安無事,直到政黨輪替,民進黨執政,換成泛藍人士上街抗議,尤其在阿扁的貪污,比國民黨聰明太多的民進黨開始利用佔有「路權」干擾泛藍上街頭,國民黨突然發現,當年為了限制反對黨上街的程序規定居然被擴大利用成為干擾自己進行遊行抗議的方法,所以在紅杉軍上街頭的日子裡,修改集遊法,將許可制變為報備制的聲音開始形成。但當國民黨重新執政,這個意見似乎也不再出現。 這次陳雲林來台,掌握了情資優勢的國民黨有樣學樣,把大多數路權都「佔用」了下來,警方當然可以用這個理由,否決民進黨大多數的抗議申請,可是民進黨還是比國民黨聰明太多,當然不管這一套,就是要來嗆聲衝撞,還可以按「重回戒嚴」「侵害言論自由」的罪名給馬英九,好一個一石二鳥之計。 在此奉勸國民黨眾家立委們,大方一點,就把集遊法的許可制改成報備制,也不要搞個路權申請的技術手段,有人申請抗議就在對街劃框框給他們,這就是言論自由。 不過我只有一個問題,如果修法之後再面對昨天的情況,我們的警察敢不敢在現場逮人?敢不敢用即時的強制力控制脫序的群眾(翻成白話文:敢不敢拿著警棍打下去)?敢不敢在面對審查預算的地方民代時,堅持自己的專業主場?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建議還是維持現狀好了,私心一點想,反正這樣的運動對歷史的大方向,一點干擾能力都沒有,充其量只是泛綠支持者自己很爽;群眾運動之所以稱之運動,因為它轉一轉就不動了(這是湯米李瓊斯的經典台詞),民進黨現在的路線,並沒有背後可支撐政策論述和道德正當性,與當年訴求政治改革及國會全面改選的力量相比,可謂天差地遠,如果民進黨要沈淪於暴民政治,那只是讓民進黨離再度執政更加遙遠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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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