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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賣官案被辦成買官案
2009/04/17 01:16:44瀏覽839|回應3|推薦27

“無形動產”傳統的認知包括債務、證券、商譽、智慧財產權,但是就一個國家而言,機關、學校、軍隊、警署、銀行、國營事業、還有數不清接受政府資金的財團法人、基金會等都算是無形動產的一部份,當然政府首長、校長、將軍、幾毛幾、董事長、總經理等名器就是這些無形動產裡最難定價的項目。

蔣經國時代,因為他重視政商分際、厭惡豪宅、華服、大餐,所以十大革新雷厲風行、梅花餐膾炙人口;當然這些無形動產必須謹守分際,在領導力、專業、學識、品德上拔尖壓眾,以便博得賞識;因為他知人善任,所以名臣輩出,孫運璿、李國鼎、趙耀東等至今都還活在我們記憶裡。

當時這些“無形動產”的確能夠替國家賺很多錢,又能省很多錢,所以很值錢,可惜因為蔣經國不喜歡錢,卻不能夠賣錢。但是這些“無形動產”也可以論斤稱兩賣,因為值錢又不花本錢,所以掮客集團紛紛搶食,最近爆發的“霍媽媽”案就是一例。

當賣官案被辦成買官案,就好像縱放加害者,卻磨刀霍霍準備逮住受害者,於是國軍人心浮動,名嘴瀕瀕爆料,社會輿論大嘩,媒體生意暢旺,馬總統因而手忙腳亂、窮於應付;有人誤以為天下大亂、形勢大好,猶沾沾以自喜!

( 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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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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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賣官的大盤商已經抓到了
2010/03/16 07:22
版主,買賣官是一碼事,分開看,有賣的沒人買,或要買沒人賣,交易不成立。
二次金改也是,龍潭購地也是,背後的犯罪引擎相同,受害者是老百姓。陳聰明也想把金控老闆當被害人啊?然後法官會判,本案是買賣行為,告訴乃論,買方沒人告,所以賣方無罪。
不是被邱毅踢爆,被害人和加害人還天天吃魚翅,討論下一回要買賣哪塊老百姓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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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現象與辨關鍵.
2009/04/26 15:01
知現象與辨關鍵:官從何時變成商品?有個古老說詞就是先有雞(蛋),還是先有蛋(雞)?
龍雨2009.04.26PM15.01/3分鐘.


su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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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針見血!
2009/04/24 19:44

有能力有動機賣官的主體, 清楚的不得了

主體一抓,嘍囉與誰買了官,會不水落石出嗎?

但是卻放著不查

藉事藉端, 汙衊絕大多數忠勤負責的國軍與基層公務人員

以肅貪為名, 行新一波鬥爭與安插人事之實

這類齷齪的政治遊戲, 與319的玩法類似: 刻意糾纏於法律程序用以模糊人民視覺焦點, 卻刻意放過"犯罪動機".....

如此遮遮掩掩, 反而讓玩遊戲的黑手, 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