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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是啥?
2013/02/12 18:46:10瀏覽259|回應0|推薦2

今天(2日)翻開各大報,仍是延續內閣改組與年金規劃的議題,鮮少人注意到,今天還是一個特別的日子,叫「國際濕地日」,就如同台灣濕地的現況,長久以來一直被視為蠻荒無用的邊陲地帶。

國內對所謂「濕地」一直沒有很具體的定義與法令規範,學者一般是引用世界各國於1971年在伊朗拉姆薩所決議通過的「國際重要水鳥棲地保育公約」,或稱「拉姆薩公約」所揭示:「無論天然或人為、永久或暫時、靜止或活水、淡水或鹹水、或二者混合者,由沼澤、泥沼、泥煤地或水域所構成的區域,包括水深在低潮時不超過六公尺之沿海區域」。

如果森林對環境的功能被視為人體的肺,濕地則相當於腎臟,主要是負責過濾排毒與清淤,事實上濕地在地球上的生產力是僅次於熱帶雨林與珊瑚礁生態系,沿海的魚蝦蟹貝、養殖魚塭乃至於每天吃的稻米,可說都是濕地的產物,可是我們對它的認知與關照有限,當無數良田變豪宅;埤塘變工廠;海岸線變垃圾掩埋場時,氣候、生態與歷史情感的連結都跟著悄悄地改變消失了。

多年來台灣沿海的濕地幾乎都成了工業區,發展了經濟卻傷害了土地環境,前年422大肚溪口北側的國光石化案在馬總統表態不支持後宣告胎死腹中,可謂是永續高於開發的轉悷點,即使賺再多錢卻賠上健康的身體與環境,絕對是得不償失的投資。

內政部營建署在昨(1)日的濕地日記者會也宣導大眾濕地保育的觀念,同時邀請各界為今年「濕地,心故事」推廣微電影甄選大賽,李鴻源部長也先後參訪了大肚溪口與鰲鼓溼地,提出未來規劃生態園區的藍圖,兼顧棲地復育及環境教育的功能,期待未來在產官學界共同努力下,將濕地法草案列入立院下會期優先法案審查,並順利完成三讀,使台灣在濕地保育上與國際間能維持同樣的高水準。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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