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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醫病關係良好,不一定就不會被告 -因防衛心理作祟而導致官非之災-
2018/12/13 23:22:02瀏覽1670|回應1|推薦50
已有20年資歷的開業醫師甲,遇到有位長期於他診所就醫的女童,清晨因為發燒、肚子痛以及嘔吐的症狀,母親帶她前往醫院急診室就醫處置,但因症狀並未改善,所以晚上來診所想給平日熟識的甲醫師再做確認。經甲醫師檢查後認為跟急診室醫師的診斷一樣,是病毒感染合併急性胃炎。因此開給口服藥並告訴家長要密切注意的症狀與情況。

兩天後的夜診,因病況仍持續沒有改善,女童再度由其舅婆帶來就診。甲醫師感覺情況並不單純,所以建議前往醫院做檢查。當下舅婆才說其實當天凌晨已再前往醫院急診室就醫,並照了腹部X光、抽血跟驗尿,沒有特別的發現,但經口服藥物治療,情況卻沒有任何好轉。甲醫師覺得既然剛做過檢查就回家觀察即可,於是叮嚀家屬,若出現嗜睡、精神活動力變差、持續高燒不退、腹脹、腹瀉、嘔吐及脫水等現象應立即至醫院急診室就醫。之後,甲醫師就沒再見過女童。

三個月後,甲醫師接到女童母親的來電,訴說那二次門診後,女童病況都沒有起色,於是送往醫院兒科門診,診斷為疑似急性闌尾炎而收住院。入院後安排檢查,確定是闌尾炎合併糞石破裂。為了怕引起敗血症,無法立即動手術,於是先用抗生素治療。住院住了兩個星期。電話裡母親講述過程中,不時顯露出為人父母面對女兒生病受苦的徬徨無助,並且一直指責醫院急診室醫師的態度。在得知女童後續已接受手術,也已恢復健康,基於多年來與家屬互動良好的情誼,甲醫師先慰問了女童的母親,並好意詢問是否有需要協助之處。但女童的母親話鋒一轉,質問當初急診室醫師及甲醫師在診治的過程中,算不算是「誤診」。當下甲醫師起了防衛的戒心,態度也轉為嚴肅的以醫學的角度說明盲腸炎(闌尾炎)這個疾病,尤其是兒童身上,早期的診斷是非常困難的。但母親未多做表示便結束談話。

事隔一個月後,家屬到診所影印病歷。接著甲醫師接到地檢署的來函,被傳喚以證人身分對到署說明。二個月後,甲醫師再度被傳喚,這次卻是以被告的身分。最後家屬說會尊重醫審會鑑定報告,並提及其實他們主要是針對急診室醫師不滿才提出告訴,對甲醫師並沒有特別的意見。只因為律師建議對所有處理過的醫師都要提告,案情才會完整。甲醫師非常生氣,心中百感交集,為何長期醫病關係良好的雙方竟會鬧到對簿公堂的地步。事隔多月後,甲醫師收到不起訴處分書,而這家人再也沒有出現在診所。

醫療促進溝通調解的其中一種類型Self Mediation(自我溝通調解)可以應用在這個案例上。首先是家屬來電詢問,代表原先對長期照顧全家健康的甲醫師有一定程度的信賴感。但因甲醫師用防衛的心態,以本身的專業知識與判斷提出合理的原因,試圖說服家屬,讓家屬接受,就是所謂的「說服性應對」。如此,對情緒混亂的家屬而言感覺都是藉口與推辭而已,反而會加深家屬的憤怒跟疑惑。

受了情緒影響,「認知框架」更會被強化甚至產生被背叛的感覺,因而擴大認知分歧,一發不可收拾。如果能認真地去傾聽,當家屬感覺被接納被尊重,形成夥伴關係,便可以協助家屬,建構其接受「其他觀點」的心理建設,如此醫方真摯的說明才有可能被接受。也唯有如此,才有機會撫平家屬的心中的誤解與不滿,進而免除這場勞民傷財雙輸的官司。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會訊第40期 106/3/20)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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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ouhj543&aid=12133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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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魯司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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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2018/12/14 04:52

早安 夢周公---從球場浪人到醫法雙修

律師有時候

會站在法律的角度

讓醫病關係更緊張

病患已經沒有

尊重醫師的觀念

只剩下

動不動就告

時勢如此

該如何應對呢?

*周公*(chouhj543) 於 2018-12-14 08:19 回覆:

您好,時代演進,人民勇於主張自身權利,不只是醫師,各個行業的訴訟風險皆顯著提高,學習衝突管理,是每個人重要的課題。

關於此議題另有專文著墨,發表時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