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從陳光標的行善談愛有差等----回應東海君
2011/02/02 08:33:10瀏覽245|回應0|推薦2
從陳光標的行善談愛有差等----回應東海君
2011-02-01

 

 
關於陳光標在台灣行善發放五億紅包一事,在台灣引發不小爭議,主要是台獨人士素有仇中情結,任何涉及中國的事,不管是兒女之私愛‧親人共居‧讀書‧學歷等等,都會引起這些人士強烈的牴觸情緒,什麼:統戰偽善侮辱台灣人的尊嚴‧不愛台灣….等等罪名,都已成了他們萬變不離其宗的口頭禪。
對這些政治棍子的口水戰,聽過就好,不用認真。不過在原道網上看到一篇東海一梟的〈我看陈光标---兼论爱有差等与德有阴阳〉,覺得似應略為一評,因為他近年已脫離憤青角色,有意往儒者的大道上邁進〔也許應該稱他為東海儒者〕,彼此在義理上具備了討論的基礎共識,或不致流為口水遊戲吧!
東海在該文中說:「陈光标的行为,衡以中华文化的标准,亦不尽符合。儒家仁爱无局限,大爱无疆,但有差等,“亲亲仁民爱物”,先亲后民,先人后物,秩序井然。“仁民”(仁爱民众)也有差等,先本土,后他方,先祖国,后他国。一般情况下,这个秩序不能颠倒。
遇见危险,个人如果放着亲人不管先抢救陌生人,放着人不管先抢救动物或什么“财产”,是不义的;……陈光标的台湾扶贫行为不尽符合儒家道德标准,作为个人行为,却也没有违背。只要资金来源正当,即使“专门利人”地扶贫台湾甚至扶贫西方,亦是他的自由,无可厚非,何况他在此之前帮助过大陆民众,何况台湾并非异国又有贫可扶。
 
這一高論不能說錯,但我有一些不同意見,似也可以一談:
1‧〝陈光标的台湾扶贫行为不尽符合儒家道德标准,作为个人行为,却也没有违背。〞這句話我實在看不懂,他究竟運行了那一套邏輯?既然提出〝不尽符合儒家道德标准〞,接下來應該就是論說不符之所在,沒想到東海急轉直上,耍了花腔,〝作为个人行为,却也没有违背。〞,陳光標到台灣發紅包,難道是國家行為?或難道是儒教行為?當然是個人行為啊!難道國家這樣做就違反儒家道德,個人就不違反?理論依據在哪?
2.〝扶貧〞用語不當,據我所知,台灣報刊只用〝行善〞‧〝發紅包〞來談論陳光標,從沒用過〝扶貧〞兩字。也許東海浸潤過久,習以為常不以為異,但我以為不宜套用在陳光標的台灣活動上。所謂〝扶貧〞在大陸上有政策與政府的指引,目的是解決貧困問題,或解除一些人的貧困問題,這常常需要一套計劃,並長期堅持。陳光標只是去〝行善〞‧去〝發紅包〞,用上〝扶貧〞兩字,個人深覺牛頭不對馬嘴,頗有些可笑。
3. 此次陳光標在台灣行善,台灣某官員勸他讀《金剛經》,據某記者解讀,是勸陳光標〝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不著相〞。東海的評論一再說及〝異國〞‧〝本國〞‧〝台灣非異國〞,顯見他非常著相,國界之相牢據胸中。據記憶所及,《說苑》有個故事說楚王打獵掉了弓,隨從主張去找回來,楚王說〝楚人失弓,楚人得弓,何必去找呢!〞孔子聽到後評論說:〝惜乎其不广也。胡不曰:人遗弓,人得之,何必楚也?〞有人掉弓,之後有人撿了弓,何必一定要楚人才能撿弓呢?是的,對匹夫匹婦來說,國家也許很偉大,是他們眼界上最偉大的存有,但對君子來說,人間還有天道‧有人倫之道,還有不可撼動的良知良能,不可踐踏的德義與大愛。所以儒家重視以天道而定仁義,天下一家,四海兄弟,不把國家政權放在大義的中心,這種浩然大氣,才使儒學能永遠挺立天地間。當前全球化的時代,交通便捷,地球一家,行善行惡雖然都不能捨離國家,但儒者也不應該將國家觀念牢據胸中,以為是〝本國〞就如何‧如果是〝異國〞又當如何?如果東海或陳光標是國家工作人員,拿著國家的錢,擔著國家職務來行善,基於法政義務,行善先論〝本國〞〝異國〞,當然是情理所應有。但是陳光標只是一個個人,一個自由人,拿他自己的錢去做他心中的善。簡單的說就是一個富人幫助了一些窮人,再簡化就是:人幫人‧人助人。如此而已!東海有必要這般小鼻子,小眼睛,如此不厭其煩的一再提醒陳光標,注意〝異國〞‧〝本國〞‧〝台灣非異國〞嗎?
4. 東海在判定「陈光标的行为,衡以中华文化的标准,亦不尽符合。」之後,大談儒家愛有差等,這樣的論說方式有些流氣,至少是不嚴肅。應該知道中華文化包含至廣,墨子的兼愛,道家的齊萬物,一生死,佛家普度眾生,眾生平等,都是其內含之物,萬不可自限自小,只把儒學看成中華文化。既然中華之道至大至廣,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那麼衡量陳光標就可以有多種立場,多層標準,東海又是依據什麼立場可以輕言〝衡以中华文化的标准,亦不尽符合。〞呢?
5. 東海大談儒家愛有差等,〝先本土,后他方,先祖国,后他国。〞我認為這段話是有問題的。東海在〈儒家应该意识形态化-----质疑汤一介先生〉的文章中,批評汤一介〝不要把儒家“意识形态化”〞的主張。我在回帖中說:
〝就我而言,意識形態是一個先驗的處事框架,不問事情究竟如何,永遠用自己的意識形態去套弄,比如唯物史觀總用那套東西處理世界與人心。儒學有道有經,有至善的最高追求,不為事物先設框架,唯善唯理唯是之所求,所以為君子,所以為有德,如果意識形態化,不問善與是之何在,一切善與是先驗的由自己的意識框架來決定,那就不脫俗情俗見,不值得皈依,也不足以安身立命了!湯一介此處不誤!〞。
我認為儒學與意識形態的主要差別在:儒學做為大道大愛的追尋者與證成者,核心要圖是要追尋智慧,要對天地人最高最深的靈性靈機進行探索與皈依。也就是要尋道‧悟道‧從道‧所以要謙遜‧要好學‧要每事問‧陰陽並建,乾坤共成,不二不一,有無共在。正如《论语·微子》中孔子評論古之逸民之後,自稱:〝我则异于是,無可無不可。〞無可無不可,所以可以唯道是求,唯義是遵,可以虛己以求真善美之所在。與此相反,意識形態卻是一種意必我固的東西,追求一種獨斷意識,斷然不允許無可無不可。只能執一,必須執一,因為執一才能統一意志,形成強大力量。這就是孫中山所說〝主義是一種思想,一種信仰,一種力量〞,主義的意識形態總是高喊:只有我是真理,不同於我的都是胡說,都是反革命!
 
用這個視角來看東海的論說就比較清楚了,他執意於愛有差等,就以意識形態的心識加以執一,執一以論天下,執一以論萬事。你要說他大錯也未必,但明顯有教條化的傾向,明顯失去彈性,失度,失去時措之宜。應該看到大道非一非萬,任何執一,執定一個是,就會落入下乘,喪失靈機。既然道大,無可無不可,那麼任何言說都有其遮蔽,都有其象徵隱喻面向,都不能死解,都必需靈動的,多層次,多角度,多元價值的看,還必須置入具體境遇而論。這就是為什麼《論語》中提到一百多次〝仁〞,卻從不給予定義,都是隨人隨事隨機指點式的說。同理《易經》特重與時偕行,經常講:彖之時义大矣哉‧豫之时义大矣哉‧革之时大矣哉!這個〝時〞就是綜合統貫人心,事理‧天機‧當時當地當人的一種場域勢能之總稱,需要處之者心虛‧心定‧心靜的用智慧明德觀其奧,進而隨順之。
就儒學來說,緣人情以制禮,禮不外人情之宜之欲。基於人的有限性,不可能施用神的大愛,所以愛有差等。但是人性的深處是神性,我生有限我願無窮,儒者也嚮往天地之大德大愛,因此,施自親始,以孝悌為行仁之本,由近及遠,漸成漸大,一如人的良知良能,充擴自己的深情厚意,進而推及萬類,有男女之愛;有事業之愛,有學問之愛,有對朋友的愛,也有對美‧對藝術‧對國家‧對萬物的愛…..。最終成就一個君子,一個完人聖人。這種愛不是一種道德條規,規定我們只能這樣愛,也不是限縮我們的愛只有這麼多,規定我們如何分配這固定且有限的愛。而是反過來,告訴我們一條成仁成德的大路與方法,從小到大,進而希聖希賢,皈依天地。所以這種愛,不是親人間的私愛小愛,不排斥其他萬種萬類合德合理之愛,更不排斥人知周萬物道濟天下,安土敦仁的大愛。所以儒家的愛重在能充擴開來,進而不獨親其親子其子,汎愛眾而親仁,好學不倦,與天行健,為生民立大命。可是東海的理解看來有誤,他不談擴充而談差別,似乎認為我們的愛只有這麼多,所以要看血緣關係的親疏遠近而定愛的多少。那麼,人間偉大真誠的愛成了血緣的附屬品‧應聲虫,不但談不上偉大真誠,反而成了血緣的奴隸工具,豈不可憐可哀可悲也夫!
還有這個〝施自親始〞的擴充原則,雖然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由小到大,及於天下。但也不宜用地域概念加以偷換,以為必須從自己住的村鎮街道開始,進而縣市,進而省市,進而自己國家,再及他人國家。這種依附於行政框架的意識形態儒學必成死學,斷不合今日之用。否則台獨人士的台灣優先,台灣至上說,豈不成了現成儒學的實踐案例?而國際人道主義,國際慈善救助反成了悖離儒學的惡例!再者現今國際交往繁多,人因旅遊因讀書,借婚姻借生活,完全可能愛他國他鄉更甚於故國故鄉。今天如果我們還把〝愛有差等‧施自親始〞的原則,偷偷置入行政地理的框架,弄成僵死的教條,拿來規訓一切,限制行善,那麼這種儒學恐怕只能成為死學了!
具體就陳光標的行善來說,他既有行善的願望與能力,也切切實實的做了。儒者如果還追求善與慈悲,自然應該贊許他,肯定他。假使覺得他有所不足,那麼盡可以給他一些建議,幫助他行善,但很不適合以道德驕人,自以為站在道德的高山,施用太多著相的分別心,指教他愛要有差別,〝更多地投向大陆的贫困地区〞。這樣的教條儒學,其道學氣‧學究味真要使人作嘔!只會引起不必要的厭惡,製造儒學的壞名聲!熱愛儒學,傳播儒學的人,在此關頭尤其應該謹言慎行,多一些反思與自照吧!
 
孔子2562 2 1 [11] 皮介行寫於光文講堂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shi999&aid=484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