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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現代法律的禮義廉恥
2009/08/26 18:33:07瀏覽364|回應0|推薦0

拯救現代法律的禮義廉恥

-----------------為許博士歸來而作

 

在中國住久了,自然會發現很多問題,我認為大都是毛氏胡作非為留下的後遺症,後毛時代的執政者,還真是有他的難處與苦處,應該給予同情的了解。特別是改革開放,各方面越來越好,是很有大國崛起的架勢。而我人對未來光明美好的期待,主要來自對中央政府的信任,我認為最爛最不像樣的就是縣與鄉鎮官員,特別是偏遠的縣鄉鎮,越到上面越明理,越開通,中央政府在內外雙重壓力下,最明理,最開通,最有智慧。

此次公盟事件發生後,有朋友提到許志永博士,我還從不知道此人此事,上網搜索了解一番,慢慢知道了一點梗概。卻一下子打擊了我對中央政府的信心,使我的基本信念發生根本動搖。

管子有謂“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無禮就是無規矩,無章法。無義就是不講理,蠻幹亂來。無廉就是貪污腐化。無恥就是沒羞惡之心,什麼事都幹得出來。許志永是人大代表,是法學博士,雖然不能比擬為羅馬時代的護民官,但人大代表的職責也是護民,他不過接受捐款,以他的法學知識,個案式的幫助一些窮苦無告者,這是人大代表為人民服務的當然職責,中央政府應該頒予金質獎章,以鼓舞他為國分憂,苦民之苦,怎麼可以捉起來法辦?如果法律不允許人大代表執行護民之責,法律不辦惡人,卻用來辦好人善人,那麼法律的核心價值與基本信任就會崩塌,一旦法信崩潰,將誰與為治?

所謂“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古人早說過了,國家是大家的責任,每個人都應該關心國家,為國家的安富尊榮盡力。這應該是一個正常國家正常國民的正常狀態,許志永做為人大代表希望成立公益團體,為國家多盡責任,這應該受到國家的歡迎與贊許,格於無階級國家的法令,所有依法登記的社團,都成了國家機關之下屬,許志永不願走此無階級老路,甘願以公司名義登記,這應該也是法律不禁止,道理說得通的,當然納稅成了他的義務,不過基於特事特辦的道理,既然他是因公益而納稅,因受捐款而納稅,這個稅就應該宜少不宜多,宜寬不宜緊,不應該緊迫釘人,緊急處分,稅務申訴程序還沒走完,人就被逮捕了

以我粗淺的法律常識看,法無明文不罰,現代法律與君主封建法律最大的區別是不連坐,罰只罰行為人個人,不連帶罰他的親戚朋友。罰只罰行為人個人的違法行為,不罰他其他行為。更且現代法律還負有保護人民正當權利的責任,許志永的行為,除稅務問題有爭議之外,其他行為都還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行為。現代國家的現代法律體系還有一條,就是非法定執法機關,不得執行法律,不得對人民基本權利進行處分。可是在現代祖國全亂套了,許志永一遭逮捕,他的名字就成了違禁品,文章談到他,也就連坐不得發表,他原來合法的文章,合法的新浪博客,也就連坐遭新浪封禁,我不知道是什麼法律.什麼機關付與新浪公司成了一間有權管制人民言論的公司!一連串的連坐,只要該人受到法律追訴,所有與他相關的報導. 談論. 包括他以前學生時代的文章博士論文,都成了違禁品,連坐得一塌糊塗,今日何日,此世何世,真叫人一陣暈眩,難道我們“偉大祖國”,又回到偉大中世紀了嗎

言之無用,言之無奈,本來也不想言,但據說許博士“取保候審”,暫時放出來了,這恢復我的一點信心與希望,也就不妨約略一言吧!

孔子2560826[09]  皮介行 寫於 光文講堂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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