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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慎記取教訓 做好邊坡巡查及邊坡偵測 七堵師公格山憾事不會發生
2010/05/03 16:04:09瀏覽998|回應0|推薦1

高公局慎記取教訓 做好邊坡巡查及邊坡偵測 七堵師公格山憾事不會發生

前言:老天有眼 天網恢恢 師公格午後晴空走山 高公局卸責無門

民國99425日下午約三時,北二高3.1公里處,靠近基隆七堵收費站往北一點,西部的山壁突然走山,大量土石往下滑落至北二高車道上,像是一座山壓在北二高道路上,南下、北上各三個車道全部中斷。

由於地質、環境人為開發等因素影響,台灣邊坡事件不斷。國道工程規格向來嚴謹,因此通車以來鮮少發生邊坡意外,堪稱台灣工程界的模範生。然而在風和日麗的前日竟發生大規模坍滑,導致國道通車以來首度全線受阻的重大事故,不幸中之大幸是發生在交通離峰時間,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師公格山地質如布丁 邊坡尤需認真巡查 多道防線小心呵護

  一位地質專家表示,此次走山的師公格山順向坡滑動,該處為傾斜約20度的順向坡除了風化岩錨問題,該區岩層結構也可能是肇禍原因。他形容,「就好像蛋糕內部一層層,其中有芋頭泥,有布丁,如切開斜擱著,鬆軟的布丁層就容易掉出來!」

  以被「三切」的師公格山而言,上方為易透水的厚砂岩,下方為透水性較差的頁岩,當水流至頁岩層蓄積一段時間後,這處介面就容易滑動,加上這處順向坡坡腳已被斬斷,如果邊坡支撐力道不足,山坡土石就容易大量崩落。

  「順向坡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做好維護、監測!」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長林朝宗說,維護邊坡的岩錨須要維護好,如果十根岩錨有一根損壞,就有崩塌危險。

   林朝宗強調,順向坡有完整的岩層支撐時,不會有問題,但當岩層人為自然風化因素被斬斷,如果沒有邊坡、擋土牆的工程補強,就容易坍塌,但是邊坡、擋土牆有其使用壽命,而施工品質也會影響,何時會壞不知道,須要時時維護檢測,當年林肯大郡事件就是一個例子。

林朝宗指出,順向坡並非不能施工,但要看工法及後續養護品質,「這次很可能是山區有未發現或無法發現的潛在危機,才導致突發走山,原因要進一步調查才能確認。」

中央大學應用地質所所長李錫堤認為,類似的順向坡滑落災害屢見不鮮,若當初施工設計時,未充分了解地層強度不足處,就可能潛藏危機,相關單位應有重新體檢的機制,防止不幸事件再度發生。

高公局是人民養的:路權外不管 養護流於形式釀巨災 如何面對死難家屬?

國道三號走山釀成巨災,高公局官員於民國99426日指出,高公局每日均有工程人員巡查邊坡,走山處距離國道有一百多公尺,已超出國道養護範圍;學者則抨擊此一說法推卸責任,也凸顯國道養護根本流於形式,才釀成巨災。

高公局總工程司連錫卿426日表示,高公局養護範圍是在國道路權內,以現場而言,約在道路以外十至十五公尺,而此次走山的邊坡,距離國道超過一百公尺,已經超出高公局養護範圍,確實很難防範。

根據高公局規定,國道邊坡每日均有工程人員巡查,巡查方式分經常巡查、重點巡查與特別巡查。經常巡查每日執行,由工程司帶隊,以時速三、四十公里速度緩慢從路肩開過,目視觀察邊坡穩定性,如有特殊狀況,則會下車查看,每月並需有一次由段長或副段長帶隊進行夜間巡查

重點巡查通常一至兩個月一次,也是採目視方式,但工程司必須爬上邊坡,更仔細地觀察邊坡的穩定性。特別巡查則是在颱風前後或豪雨、地震後執行,必須爬上邊坡查看。

根據高公局紀錄,事發地點最近一次的重點巡查,是今年二月一日,根據巡查紀錄,當時邊坡上的截水溝沒有變形,岩錨也沒有鬆脫或生鏽情況。

為何巡查沒有異狀,卻在沒風沒雨沒地震的情況下,竟然會發生此一重大意外?

一位地質專家指出,現場的地質條件「很簡單」,地表下約十五米的滑動面很清楚。邊坡在開發的過程中沒有適時補強,或補強不足,就可能導致嚴重後果。

他強調,邊坡上方若崩塌,土石會順勢湧入國道,不僅施工時就該處理,平常養護也應顧及,走山超出養護範圍實在說不通,該說法不僅在推卸責任,也證明平時養護根本流於形式。

北二高七堵段事故經過:排山倒海勢 碾軋泥頁魂 三家幽冥路 令誰不心疼

生死一瞬間,車速快慢造成命運大不同!各界積極搶救疑似受困的黑色賓士車之際,有兩輛貨櫃車在走山當日比賓士車早一分鐘通過七堵收費站,卻因車速較慢,幸運地可以在走山崩塌前緊急停下,逃過一劫。

「我看到整座山在動就趕忙煞車,在土石堆前廿公尺停住,近到小石頭及土石噴上玻璃都看不清楚,還好我的車滿載、開得慢,不然只差一秒鐘就撞上了!」貨櫃車司機劉金生當天行駛國道三號七堵路段碰到走山,是北上路段最靠近崩塌現場的第一輛車,龐大車體總算停下後,他嚇到呆坐車上不知如何是好。

葉茂竹所駕駛的藍色豐田汽車碎裂不堪。

擔任貨櫃車司機已卅多年的劉金生說,幾乎每天都要走七堵路段好幾趟,從沒發現任何異狀,週日那天他滿載廿四噸的出口貨要送去基隆港,時速七十公里,卻看到前方整個山坡在動,「山整個滑過去的速度很快,沒一、兩秒橋就垮了。」

台灣大車隊女駕駛林惠馨所駕駛的計程車。

「貨櫃車這麼大,往哪邊轉都會衝破護欄掉下去,我那時只能直直往前走,用力踩下煞車。」千鈞一髮的最後時刻,劉金生才煞住了車。

劉金生說,自己真是運氣好,「再開快一點就埋在裡面了」,「這種電影才看得到的畫面,一生就看一次!」

賓士轎車已擠縮成不到原來的三分之一

劉金生的同事李先生就跟在後頭,「有夠恐怖啦!」李先生說,他在一百公尺遠處看到整個山坡往右偏滑,然後橋從中間斷掉,整個土石堆壓過去,景象真的很嚇人。

李先生的貨櫃車比疑似受困的黑色賓士車早一分鐘通過七堵收費站,車速較慢而在走山前停下。

另一輛在賓士車後兩秒通過七堵收費站的鄧小姐也逃過一劫,當天載著小一女兒走北上路段,遠遠看到橋坍下來,前方還有兩輛車,大家都緊急煞車。

高公局要痛定思痛:走山之後 補強高架橋 多防線護坡

425日天氣晴朗,在國道三號南下三點一公里處,突然整片山壁崩落在高速公路上。本段國道路線經過順向坡,疑似由於穩定邊坡之岩錨失效,因而發生嚴重走山事件,並造成人車被埋的慘劇。

國道高速公路在目前國家設計規範,是歸類為最重要的維生幹線,須擔負重大災害緊急救災的交通路網功能,設計標準及需求均較一般省縣鄉道之標準為高,照理不應發生此次走山斷路之意外災害,類似的案例只有過去南部高速公路岡山段因淹水造成的斷路。

本次走山造成最嚴重的,為道路用路人慘遭埋入土堆中;此外,未來清除土堆、復舊公路及橋樑之成本,加上斷路衍生改道及社會經濟成本損失,公路生命期之總成本是非常可觀而且不便宜的。

本次走山覆蓋高度達數十公尺,所幸大部分土堆積壓在路塹段(兩側邊坡遠較路面高)之高速公路上,原路基承載力應可承受此覆土壓力,唯少部分土堆沖至兩側銜接之高架橋上,此覆土載重將遠超過原橋梁設計之車輛活載重,勢必對橋梁結構造成局部損傷。橋梁承受之載重,不外乎垂直向的重力及自然環境載重,如風力、地震力及河川沖刷的變化,再依其使用的功能承受行人、公路、鐵路、捷運、水路及管線等活載重。

在本次緊急搶救任務結束,移除所有覆土後,應全面以目視檢查及儀器探測鄰接之高架橋構造,觀測所有裂縫及位置與檢測橋梁是否產生明顯變形,先以理論解析評估其殘餘承載力;最後則依其損害情形作必要之補強措施(如鋼板或碳纖補強),補強後再以車輛載重試驗驗證其補強效果。

另就現有潛在順向坡問題後續處理而言,亡羊補牢不應只針對現有高速公路,應全面檢查國內現有鐵公路網系統,是否有類似穿越山區順向坡情形,並建議採取多道防線之保護措施,第道為加強現有護坡工法(如岩錨、植生、打樁等),第道為新增坡腳大型擋土排樁,第道為增加坡腳破壞緩衝空間,第道為設置邊坡滑動主動式預警監測系統。此外,在高路塹區域甚至作成假隧道構造,上面覆土以自然平衡土石推擠力。

未來鐵公路網系統穿越山區,選線應儘量避開高風險之順向坡滑動區,若路線實在無法避開,建議採用上述多道防線系統,或改用覆土式假隧道構造穿越此高風險順向坡滑動區。

大自然的反撲力量是難以抵抗的,工程規劃設計理念應多順應自然,少即是多(Less is more),能避則避,否則應作多重保險設施,打造真正融和環境生態且低風險的交通網路。

結論:地質、土木,建築三法 護持國土建設永無災難

國道三號走山悲劇,帶來許多臆測。工程的高深理論固然讓人無法急就章地解讀致災原因,但是,調查、設計、施工、維護等建設四部曲,卻可以令人很清楚地分辨禍端何在。

不管是一般房屋建築,抑或是以道路、橋梁、隧道為工程主體的高速公路,設計之前必須先有嚴謹的地質、水文調查。然後,才做開挖邊坡穩定分析與基礎工程設計,以保障房屋或高速公路的安全使用。諸如岩錨、土釘、排樁、擋土牆、排水溝、跌水工程等,都是基礎工程的代表作。如果負責設計的大地工程師認為基礎工程的未來有一方面使用、一方面監測的必要性,則會於設計書中詳細載明,列入移交,業主務必執行該管理維護工作。

所以,林肯大郡發生順向坡崩塌事件後,內政部營建署隨即訂定山坡地社區管理委員會負責社區安全檢查,並編列預算示範執行兩年。可惜原應當比照電梯和防火建材之安全檢查,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中增加此強制性的立法工作,十年來仍然在內政部審議中。因此大多數山坡地社區管理委員會未見得主動執行本項重要檢查維護工作。

雖然在莫拉克颱風中也發生許多嚴重的崩坍,可是小林村等受難地區並未有如國道工程擁有事先的地質調查,事後只能由中央地質調查所調閱崩山前的原始資料。所以,工程專家學者早都一致呼籲訂立地質法,同時也須提升中央地質調查所的規模至水土保持局的層級,山崩危險潛勢區才能如危險潛勢土石流一般被專業監管。 

任何公私立房屋建築設計,在建築法的嚴謹規範下,都必須經過客觀第三者再審關卡同意後,才能施工。房屋建築過程中,也都有客觀第三者的監造,此為建築法的優良貢獻之處。由於北二高七堵段師公格山的走山意外,公共工程設計並未經過客觀第三者審查的問題也意外浮上檯面。事實上,工程專家學者有鑑於此,早先已經主動草擬涵蓋公共工程設計審查使用管理維護等兩大重要任務的「土木工程法」,冀望彌補建築法未能保障的其他公共工程設計和施工之遺憾。

一般鋼筋水泥建築物的使用壽命約五十年,台灣的公共建築大多數已經進入此使用尾聲期,加倍維護保養工作是為關鍵。適逢政府組織再造四法即將上路的契機,國人不妨把北二高走山視為大自然的警訊,理性探討對策,早日讓地質法土木法通過,以便利其和建築法聯手成為護持國土建設永無災難的三大法。

本文發表在:http://tw.myblog.yahoo.com/jw!McyTYLCRGB4aHq_gfDTdlYQ-/article?mid=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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