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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1+1 ? or 婚姻>6 ?
2008/08/15 00:48:29瀏覽431|回應0|推薦10

                                              婚姻=11 ? or 婚姻>6 ?

文本

     婚姻是一普遍律則和普同信念,也是維繫人間倫常的最根本機制,是男女兩性間建立的一種社會公認的夫婦關係,這種關係也是維繫人類社會以及家庭和子嗣合法存在的基礎,亦是安定家庭最重要的核心關係.但是婚姻體制的關係認知是僅指夫妻二人的互動?還是意在關係交錯下衍生出的社會禮教與規範?根據美國著名的婚姻與家庭教育專家David Olson對婚姻關係的定義,曾提出精闢的見解:婚姻=11 ? or 婚姻>6 ?

    上述Olson的觀點,在我國古籍所載的文獻資料中,其實早有真知灼見,古來社會傳統構念下,婚姻的符號解釋意為女婚為嫁,男姻為娶.所以婚姻又可別稱為「嫁娶」;《詩經.鄭風.疏》有雲:「論其男女之身,謂之嫁娶;指其好合之際,謂之婚姻.」除了這種夫妻關係稱為婚姻之外,男女雙方的家庭親屬間,也隨之形成一種婚姻關係,俗稱「姻親」.

    《爾雅.釋親》說:「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由此可見,婚姻所關涉的最基本對象包括:夫妻(相對)關係,對(雙方)父母的關係,和對子女的關係(如果有生育子女).這三種基本關係所形成交錯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社會自古至今人倫典範所遵循的「婚姻」意涵.

     觀察我們社會的兩性關係大多會步步走入婚姻的暗巷中,漸至無話可說的膠著狀態,細入深究原因,社會禮教與規範對婚姻的箝制性根深蒂固,在我國的姻(婚姻)緣(情緣)觀裡,粗略可分為兩種結果,如是「姻」與「 緣」不相衝突,雙方家族互相認同,則關係初始良好,後續持之以恆的遵循主流社會所訂的規矩,如是婚姻堪稱順利,但是"關係"的發展良莠則須在百轉千折的日頭裡淬煉出來

  倘若「緣」的產生不符合「姻」之世俗規矩,在婚姻締結的關係不是為了滿足個人的快樂,而是為了一個家族的延續,所被賦予的責任義務遠超過婚姻的意義,這種指涉功能性強大的婚姻關係,在夫妻初始的情愛階段或許是充斥著熾烈情感、親密關懷、相屬承諾等感情,但隨著夫妻角色規範的逐漸變調,婚姻將在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中相扯相離…..

     傳統的婚姻典範是一種累積的過程,世代傳承著為多數人所接受的價值觀,維持著社會正常運轉的軌跡,彰顯的婚姻關係是天地化、家族化、普遍化!「個體」在古來社會裡就沒有獨立的價值,「個體」在婚姻關係裡是與家族生命緊密結合.

     現今社會因應時代潮流,婚姻中需要新的兩性關係才能符合需求,但是非常弔詭的是:當人開始有了獨立的自我選擇權時,卻因為多元而陷入另一種混亂,衝突並不因為個體有了自由而消失,伴隨著家庭制度的變遷,小家庭組織的興起,,現代人開始嘗試與各種傳統規範的束縛脫勾,兩性從傳統的性別角色中脫離刻板印象, 分別以「自我意志」重新思考愛情、婚姻,重新關照自己,傾聽內心的聲音~~「當外界不斷的在變時…能不能容許自己的不變?有什麼是自己可以堅持的?」婚姻關係所牽連的內外系統宛如一個社會百態,而如何以正向的態度看待週遭和自己的衝突、互動、連結,審視的不單單只是「婚姻」實相,更是一個生命尊嚴的反思!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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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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