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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7 14:25:26瀏覽79|回應4|推薦0 | |
臉書上有人討論到文革。我和作者做了簡單的對話,我佩服他的見解,不過我也加上了一些自己的看法、想法。卻不想,一時之間好像不容易獲致充分共識,於是,我打算自己來做一番討論,方便暢所欲言。 談到中國的文化大革命,人們往往立刻聯想到鬥爭、批鬥、紅衛兵、抄家、迫害、冤死,以及巨大的社會災難。這些印象當然並不錯。文革確實是一場極其慘烈的政治與社會浩劫。對此若刻意淡化,並不誠實。 但是,如果只把文革理解為一場單純的權力鬥爭,恐怕也仍然不夠。 最近看到有人說:「文革與(台灣)白色恐怖在肅清的本質上是一致的。」這句話並非全然不能成立。因為兩者都涉及國家暴力、思想控制、政治清洗與對異議者的壓制。 然而,若因此直接把兩者視為「一丘之貉」,我仍然會有所保留。因為,歷史現象除了「手段」之外,還有其更深層的方向性、文化意圖與制度後果,而這些差異,其實非常重要。 問題不只是有沒有「肅清」,還包括:「究竟在肅清什麼?」「試圖建立什麼?」「又留下了什麼可能性?」。這些差異,不應被抹平。 一、文革不只是奪權,也不只是諉過 關於文革的動機,長期以來大致有兩種主流解釋。第一是「奪權論」。亦即毛澤東在大躍進失敗後權威下降,因此藉由群眾運動重新奪回政治主導權。第二是「諉過論」。以楊繼繩(「墓碑」一書作者)等人的觀點為代表。他們認為,毛澤東需要把大躍進造成的大飢荒與制度災難,轉嫁給「走資派」、「官僚主義」與「修正主義」。 這兩種說法,我認為都成立。但是,我卻不認為這已經完整說明了文革。因為,文革之中應該還存在另一種真實的動機:「文化改革」。文化改革其實是文革的「陽謀」。重點是人們是否要相信這個陽謀也是運動的動機。 而且,文化改革很可能不只是毛澤東一個人的想法,而是近代中國許多革命者共同擁有的歷史焦慮。 二、近代中國革命者的共同焦慮:中國文化出了問題 從晚清以來,中國知識界其實一直有一種深層的不安:「中國為什麼會落後?」「中國為什麼積弱不振?」「中國人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五四運動如此;新文化運動如此;早期國民黨如此;共產黨其實也是如此。因此,「文化改革」並不是共產黨獨有的問題意識。 很多人今天容易把文革理解成一場純粹邪惡的瘋狂運動。但如果如此理解,就很難明白:為什麼當年竟有那麼多人投入其中?為什麼那麼多青年曾經真誠地相信自己正在改造中國? 因為,對很多參與者而言,文革並不只是權力鬥爭。它還帶著一種強烈的歷史使命感:「中國必須被重新塑造。」這一點,如果完全否認,恐怕也不符合歷史真實。 三、問題不只是改革失敗,而是根本沒搞清楚「文化是什麼」 然而,文革最大的問題之一,也正在於:他們其實沒有真正理解「文化」是什麼。近代中國人雖然開始意識到傳統文化可能有問題,但對於很多相關問題,其實多數人並沒有清楚的、深刻的理解。好比說:文化如何形成?文化如何影響制度?文化如何被再生產?文化與人格、權威、家庭、制度之間如何互動? 因此,「文化改革」往往變成:摧毀符號、摧毀傳統、摧毀權威、摧毀舊秩序。但卻無法真正建立新的公共倫理。 於是,改革最後變成:「以政治激情取代文化理解。」這是文革極其深刻的悲劇。 四、毛澤東真正想打擊的是什麼? 毛澤東顯然非常討厭中國傳統中的某些東西。例如:官僚主義、家族主義、鄉愿文化、保守秩序、等級服從、依附權威。他尤其厭惡那種:「只會服從權勢、沒有革命精神的人。」因此,文革有一個核心方向:打擊官僚體制,鼓勵群眾動員。 這麼做,倒也未必全錯。因為,任何制度一旦僵化,都可能形成封閉官僚利益集團。問題是毛澤東並沒有建立真正的制度性監督。 他採取的方式是:直接動員群眾去衝撞體制。於是,制度改革最後變成:群眾激情、忠誠競賽、道德表演、獵巫政治、身份審判。 我估計,毛澤東在推斷文革之前,應該已經讀過南斯拉夫副總理米洛凡吉拉斯的「新階級:對共產主義制度的分析」(1957)一書已經出版,或許對毛澤東會有觸動。所以,他可能確實不希望中國共產黨變成官僚體系。只是,藉助群眾動員來遏制共產黨的官僚化,卻可能是出於毛澤東自己的個性偏好(與大膽嘗試),卻有嚴重的副作用。更大的問題是:即使他的原意是要反官僚,最後卻製造出更恐怖的權力崇拜。 五、中國文化真正深層的問題,也許不在「傳統」本身 我認為,文革還有一個更深的問題:它其實沒有真正抓到中國文化的核心病灶。 中國文化真正深層的問題,也許不只是:有沒有傳統、有沒有儒家、有沒有家族制度,而是:中國人如何理解「權威」與「人」。 例如,對權威的態度,中國傳統中的權威往往偏向權力性的權威、身份性的權威、地位性的權威,而不是原則性的權威、法律性的權威、專業性的權威。 因此,人容易服從「有權力的人」,而不是服從「合理的原則」。 相對地,中國人對「原則」的態度比較曖昧。中國社會長期存在一種傾向:「原則」是可以被「關係」調整的。於是:法律容易彈性化、是非容易人情化、公共規則容易私人化。而這其實會嚴重削弱制度信任。 與前者相關而不完全等同的,還有對人的尊嚴的態度。 中國文化中的人際倫理,雖然強調情感與關係,但也常常缺乏:個體界線、普遍人格平等、對陌生人的尊重。於是,人很容易變成關係中的工具、集體中的零件、政治中的對象,而不是擁有不可侵犯尊嚴的個體。這大概和專制統治有密切關係,兩者互為因果。在專制體制下,人實際缺少尊嚴,也缺少對尊嚴的價值。而這種價值態度又會回頭支持專制體制的延續。 六、毛澤東反對家族主義,但走向了另一種極端 毛澤東顯然不喜歡傳統中國的家族主義。因為家族主義強調:親疏有別、血緣優先、關係忠誠、小共同體。但毛澤東提出的替代方案,卻是集體主義;與此相關的則是集體計劃經濟。 問題是:家族主義雖然有侷限,但它至少還保留了「初級人際關係」中的情感連結。而極端集體主義則容易把人抽離具體人際關係,直接投入政治共同體。於是,國家凌駕個人、革命凌駕家庭、集體凌駕人格。最後,人不再屬於自己,也不再屬於家庭。人只屬於「革命」。 這其實是一種更危險的吞噬。 1960年前後,大躍進運動出現嚴重問題,導致大饑荒,餓死人數可能達到三千多萬人。災難的成因當然有多重。不過,我以為一個最重要的關鍵因素恐怕是「人民公社」,也就是強行讓本來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生產、分配、消費模式,改變成以公社為單位,也就是以集體(次級群體)為單位,而遭到嚴重抵制的結果。換言之,中國人並不接受以集體(公社)為生產、分配、消費單位的做法。 七、文革最終失敗,不表示文化問題不存在 今天有些人因為文革失敗,於是乾脆認為:「文化根本不是問題。」「一切只是經濟問題」、「一切只是權力問題。」對此,我並不完全同意。因為,文化確實會影響:人如何理解權力、如何理解責任、如何理解公共性、如何理解制度、如何理解他人。 以家族主義來說,這種價值觀很可能衍生如下的行為、態度傾向:犧牲公共利益,以實現家庭利益。而習於以人際初級關係為關注焦點,很難培養出對超越性規則的重視態度。這種習性不改變,異質社會的秩序很難被確立。 再者,長期專制體制統治下,人們不只是容易習於高壓統治式的人際關係模式;而且,個人之間彼此尊重不足,對自己的尊重也可能不足。而對專制統治者的疏離感,也可能衍生成為對誠信原則的輕視。以上這些當然只是簡單舉例。 只是,文化改革不能靠政治暴力完成;更不能靠群眾鬥爭、道德清洗、思想統一、革命激情來完成。因為文化真正的改變,需要的是:長期制度累積、公共理性、教育改革、法治精神、人格尊嚴、對權力的限制。 文化改革不是要用權力消滅文化;而文化的究竟問題,也只能通過謹慎的理性溝通來揭露,來找出路。 八、兩蔣與毛澤東:為何仍然不能簡單畫上等號? 前面提到的那位作者,提到文革與台灣白色恐怖的某種同質性(進行某種「肅清」)。我試著指出也要重視兩者之間的差異。這是我真實的感覺。所以,我不太能接受「兩蔣與毛澤東類似」的暗示。容我試著闡明我的想法。 首先,即使兩者都曾經採取威權統治,但:對自由主義的態度、對知識份子的態度、對制度轉型的可能性、對未來開放的容納空間...等,兩者之間都仍然存在重要差異。 例如胡適在台灣受到的禮遇,就並不會純粹是表面文章。它至少顯示:國民黨內部仍然存在某種對自由主義與知識傳統的尊重。而這種空間,後來也確實成為台灣民主轉型的重要基礎之一。無論如何,它顯示老蔣對自由主義思想抱持一定程度的尊重。即使這種尊重有限,還包括某種程度的儀式性,但是,如果背離行動者的價值,所要表演的儀式完全可以是另外一種操作。毛澤東打擊學術界,難道就沒有儀式意義嗎? 因此,我才會大膽提出一種可能顯得突兀的說法:兩蔣之於台灣,某種程度上,或猶如摩西之於以色列。這並不是說他們完美,而是說:他們帶領一個流亡政權,在極其艱困的歷史條件下,留下了一個仍可能走向自由的空間。這一點,其歷史意義並不小。 (按:相關的討論其實還有很多較細部的內容。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按照佛洛伊德的說法,猶太人對摩西心存「弒父情結」,而這種情結據說對猶太人集體性格的塑造很重要。部分台灣民眾對兩蔣,可能也產生了類似情結。) 九、文革最大的歷史教訓:文化改革不能脫離制度理性 文革真正值得後人反思的,也許不是「文化是否需要改革?」,而是:「文化改革究竟應該如何進行?」 如果沒有制度理性,文化改革很容易變成群眾狂熱、道德暴力、身份清洗、正義表演。最後,反而摧毀了文化本身。 而中國直到今天,恐怕仍然沒有真正完成這個問題的思考:如何建立一種既能批判傳統、又能尊重人的文化改革? 這,也許才是文革至今仍然沒有真正結束的原因。 後記: 之前,當一位江姓學者批評,在台灣民主化道路上出現了民粹問題時,我曾經回應地提出社會學先驅韋伯關於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的相關討論,特別是其中關於儒家倫理的一些特質及作用。簡單說,我認為那是傳統中國文化,而這種倫理文化影響華人的行為模式,包括對民主制的迎拒態度。這位江教授似乎不太接受韋伯的論述。我不確定,他是不是也把「制度」和「文化」區隔開,而片面強調「制度」對社會發展的作用。而我以為,「文化」與「制度」很難完全切割。如果硬性切割,那麼,文化(價值、觀念、信仰、符號...)的作用可能更隱性、效果更需要長期觀察,才較明顯。然而,如果忽視文化的作用,片面強調制度的改革意義,很可能會產生偏頗、局限的社會發展理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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