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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0 17:58:51瀏覽303|回應2|推薦2 | |
我在網路上轉貼一位大陸留美律師/自媒體人劉先生的一期視頻節目(徒步的騎手),這期討論到漢娜鄂蘭的「平庸之惡」概念。劉律師對漢娜鄂蘭的這個概念表示不以為然,認為忽視了惡行背後的惡意(他們不但會思考,他們還很精明)。而我則表示漢娜鄂蘭的「平庸」並不表示不精明、完全未思考,而比較是指未在某個特定深層次做出思考。而我自己的解釋是:她所指的特別是未就行動的「超越意義」做出思考。 網友藍田先生跟帖表示了他和我的不同意見(原文附錄如後)。我認為這是個重要的爭議點,所以試著再做出關於「平庸之惡」概念的相關討論。以下是我的幾點想法。 一、容我先試著把對「平庸」概念的誤解說清楚 我試著指出我認為的應然解釋如下:漢娜.鄂蘭的「平庸」,從來不是指「平凡人」、「多數人」、「道德低落者」,更不是人性本惡;而是指「惡的動機與心理深度的平庸化」。 核心只有一句話:平庸之惡描述的是「惡如何在缺乏反思、缺乏內在對話的情況下,被『正常人』以行政、服從、例行程序的形式執行」,而不是在做道德統計或人性判決。 至於什麼是「內在對話」,這可以有簡單的解釋,不外就是自己和自己對話。但是,這樣說也可能顯得很奇怪,那不就是自說自話嗎?這有什麼特別意義嗎? 「內在對話」,一個可能的解釋是人的理性與良知對話。前者是邏輯的、非感性的思維,而後者則是感性的、有情的,也許聯結著人的善良本性的心靈。 總之,漢娜鄂蘭的所謂有思考,如果只是指工具理性層次的思考,就談不上什麼「內在對話」。一個人完全可以解一題算數題,卻完全無涉良知,不關乎「內在對話」。 而我會提到「超越意義」也並非胡亂打高空。我們不妨再想想,所謂「良知」,它牽涉的是什麼議題?人的心是在什麼議題上會聯結到良知?簡單說,良知牽涉的是「是非判斷」。這就關乎我所謂「超越意義」。是非判斷涉及是非標準,那不是具體實物,而是超越性、普遍性的準則。 是非或許也可以指具體選擇的正確與否,譬如車應該加哪種油、手機充電應該使用多少伏特的電...。但是,「內在對話」所要問的顯然不是這種是非,而是與正義、善良相關的標準。總之,這些是關乎超越意義的思考層次。 是的,納粹軍官艾希曼確實很需要通過思考,否則無從完成所謂對猶太人的「最後解決方案」的詳細計劃。但是,他的思考有沒有涉及上述的超越意義呢?或者有沒有做「內在對話」呢?當然,漢娜鄂蘭顯然認為是沒有,而也是在這個意義上,說他的惡是「平庸」之惡,是「不思考」之惡。 到此,我想反問藍田先生:如果「平庸之惡」是在指責多數人道德敗壞,那鄂蘭為何反覆強調艾希曼「不是怪物、不是狂熱反猶者、不是精神病」? 她關心的是制度如何把「不思考」變成常態,而不是人有多壞。 二、把「道德自省」說成不可能,本身正是鄂蘭要警惕的現象 藍田先生強調:一般人很忙、一般人沒心力「吾日三省吾身」,所以要求思考是道德高調。 這裡,我不擬反駁藍田先生所指出的「事實」,但是我試著直接翻轉它們的意義:正因為「不思考」是最容易、最省力、最符合日常生活的狀態,平庸之惡才成立。 「平庸之惡」從來不是要求人人成為道德聖人,而是在指出:當制度把「不思考」變成安全、合理、甚至被獎勵的選項時,惡就會變得沒有主體、沒有意識、也沒有責任感。 換言之:漢娜鄂蘭不是在要求「一般人不可能做到的事」,而是在指出「正因為一般人傾向不思考,制度才必須被設計成鼓勵思考與拒絕盲從」。 這點其實更符合民主精神。 三、最關鍵的一點:「共犯結構 ≠ 指責受害者」 藍田先生最激烈的指控可能在這裡:平庸之惡把極權責任推給被壓迫者,是汙辱北韓人、中國人、德國人。 這裡,我要非常清楚地劃出界線:鄂蘭從未主張「受害者有罪」。將「描述制度如何運作」誤解為「道德歸咎」,本身就是一種偷換概念。鄂蘭關心的是制度結構,不是定罪名單。 指出「由上而下」不等於「只有上層有責任」。我可以承認:極權確實主要是由上而下建構的,這一點沒有爭議。但問題是:如果沒有大量中層執行者、行政服從者、日常配合者,極權是否能長期穩定運作? 這不是責怪,是制度分析。 容我舉一個簡短但可能有力的例子:納粹集中營不是希特勒一個人蓋的,文革不是毛澤東自己在動手打人。文革的殘酷性是來自「暴力被日常化、正當化、輪值化」。 北韓、中國、德國的例子,反而支持鄂蘭的論旨。我們可以這樣總結:說「不能怪北韓人民」完全正確;但也正因如此,我們更必須理解:一個制度如何讓人民在不成為加害者的情況下,仍被迫成為運作的一部分。 這正是「平庸之惡」的分析價值。 四、結語 我認為藍田先生對「平庸之惡」的批評,主要是針對一個被誤設的版本。 漢娜.鄂蘭所說的「平庸」,不是指平凡人、不是指多數人道德低落,更不是人性本惡;而是指「惡在制度中被去深度化、去反思化、行政化」的運作方式。 指出「不思考是常態」,不是對一般人的道德指控,而恰恰是對極權制度最深刻的控訴:它使人不必思考就能作惡,甚至不再意識到那是惡。 因此,分析共犯結構並不等於指責受害者,更不是將責任從統治者轉移給被統治者;相反地,它正是為了避免把極權簡化為「幾個瘋狂暴君的問題」,從而忽略制度如何持續複製惡。 民主需要警戒,正因為人會疲累、會順從、會停止思考——這不是人性本惡,而是人性有限。 附錄(藍田先生關於「平庸之惡」我的相關討論的回應意見): 版主認為我對漢娜・鄂蘭所說「平庸之惡」有誤解才是誤解,版主回應1樓「人在不進行內在對話、不對自身行為進行意義與責任的審判時,惡可以在沒有深度動機、沒有仇恨、沒有狂熱的情況下被執行」這句話可以適用於廿一世紀半數以上台灣人(應該也適用於其他國家的人),信不信?版主當過大學教授覺得有多少學生會去實踐孔老夫子「吾日三省吾身」?若連較具理想較不受現實污染的年輕學生都缺乏道德自省,每天工作賺錢謀生的大多數人能有多少心力去「吾日三省吾身」? 版主回應1樓「任何制度,一旦鼓勵人們停止思考、停止自我審判,惡就會變得日常化、制度化、不可感知」這句話對於每天在職場上不得不與上司同事乃至下屬勾心鬥角的一般人來講純屬道德高調,試問一般人有多少比例能在每天日常工作中做到不斷思考自我審判來避免「惡就會變得日常化、制度化、不可感知」?「平庸之惡」顯然傾向人性本惡,人性本惡當然意味著多數人傾向極權專制而非民主,漢娜鄂蘭以多數人傾向極權而非民主為前提要求大家自我審判當然是好高騖遠,有錯嗎?極權邪惡當然不是百分百「由上而下」的產物,但極權邪惡源於「由上而下」比例明顯高於「由下而上」比例,有錯嗎? 版主回應1樓「漢娜鄂蘭要我們警惕的,不是暴君的瘋狂,而比較是常態化順從所形成的無聲共犯結構」這句話正是我反對「平庸之惡」關鍵,相信暴君政治源於暴民政治是主張人性本惡,人性本惡是真理嗎? 漢娜・鄂蘭所說「平庸之惡」最大問題在於將極權邪惡歸咎於被壓迫的被統治階層而非統治階層壓迫者,即使名符其實的歐美老牌民主國家大多數政治權力也是集中在佔人口比例極少數的政府官員手中,這事實卻被「平庸之惡」理論忽略才會推論出多數人必須為極權負責的結論,所謂「民主是永遠的警戒」並非要求人人「吾日三省吾身」而是要求大多數無政治權力者必須不懈怠監督極少數政府官員,例如北韓極權程度高於共黨中國,但大家不能因此把北韓極權邪惡歸咎於被壓迫的大多數北韓人更不能歸咎於朝鮮傳統文化,因為南韓民主證明了朝鮮傳統文化不是北韓極權根源,把北韓極權受害者的大多數北韓人當成極權幫兇更是顛倒是非汙辱北韓人,同樣道理,中共極權邪惡不能歸咎於被壓迫的大多數中國人更不能歸咎於中國傳統文化,即使納粹德國是透過民主選舉建立極權統治也不能得出大多數德國人是極權幫兇的結論,因為二戰前納粹黨已透過緊急行政命令一再延長政府任期而此任期延長已無關於選舉民意,漢娜・鄂蘭所說「平庸之惡」似乎關連到美國菁英階層藉著納粹歷史壓制德國牽制歐洲的國際強權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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