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機關所要做的事
據報載:國民黨立委赴促轉會踢館,主委黃煌雄自爆遭架空,並稱一直到7月中旬都沒看到內部公文(註一)。一個新成立的機關可謂「千頭萬緒」,會沒有看到內部公文,真是匪夷所思。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乃去(106)年12月27日總統公布實施,既然依法要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在主委、副主委及委員等成員,經同意任命後,應立即進行籌備工作,包括:調派人員、確定官署、內部整理…等;並須訂定《處務規程》、《編組表》及相關的行政規則,以利各種行政工作之進行,上述行政規則有些還要行文立法院備查。此外,文書作業是所有行政工作的樞紐,如何收文、如何發文、如何簽辦及歸檔?雖有《文書處理手冊》可資依循,但《分層負責明細表》及《檔案分類表》都得依機關屬性,在新機關成立伊始,儘早確定。
再者,印信是機關的象徵,也是機關得以行使公權力的憑藉。依《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第5條規定:「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之印信啟用時,應銼去四角小柱,填具印信啟用報備表(表內印模以墨色拓印,格式如附件二)並於啟用後一週內,依原申請製發程序,報請製發機關備查。」促轉會係5月31日掛牌成立,理應於6月初依規定填具印信啟用報備表,向原製發機關(總統府)備查。這些都是重要工作,怎可能如黃主委所言:成立到7月中旬都沒看到內部公文。
有道是:萬事起頭難,新機關成立所要做的工作,必然很多。詎料,副主委張天欽在成立不久的8月下旬,居然有時間召集主秘、研究員及副研究員,在辦公室「練肖話」(註二),還得意洋洋把促轉會自詡為「東廠」,這個機關若不打掉重練,套用柯P常說的話:「實在對不起國家民族」。
註一:參閱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05887207383.html
註二:參見【居然有人自詡為東廠】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