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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9 12:36:49瀏覽487|回應0|推薦3 | |
財政部劉憶如部長在進行一連串的稅制改革會議,要擴大稅基,個人不反對,要課徵資本利得稅,基於有所得必須繳稅的國民義務,個人也不反對,資本利得稅劉部長說在證券交易所得稅中考慮對特定法人予以免稅,同時針對散戶是否免稅,她希望聽聽阿土伯的意見之後再做動作,看樣子本土法人最衰,是鐵定課稅,個人在此大大非議,柿子不能揀軟的吃,既然要課稅,就必須基於有所得必須課稅的公平原則,不能獨厚特定外資,否則就沒有課徵股票資本利得稅的需要,法律不能齊一平等,那就有頂著特定外資名義以為逃稅的假外資問題出現,最後有可能耗費公務人員公帑、精力卻還是無法落實課稅的現象,所以立法不能開小門、走小路,放大捉小這是不公義的事,對外資而言,是否能獲利才是真正的問題,台灣的產業發展穩健茁壯,EPS年年調高,外資會不申請投資投入股市購買嗎?台灣的產業年年虧損,重點扶植獎勵產業都變成了四大慘業,即使減免了證所稅,外資願意賞光捧場嗎?有人會不顧自己的績效,去對不起客戶的錢、斷掉自己的工作機會嗎?劉部長可能太過於一廂情願吧?證交稅政府一年徵收投資人近千億新台幣,手續費也約當此數,股市近年成交量約890億美元,台灣股市成交量的成長不到五成,政府捨棄清楚易明的土地、房屋、資本利得稅不課徵,想將資本市場當提款機,當心少了外資大塊肉,跑了大戶人頭稅,到頭來實際課徵成長不多,股市卻成了一攤死水,花如此大的心思,可真是苦了劉憶如部長。 | |
(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