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看「被偷走的那五年」,傳說中很催淚的電影。
的確,我太太是抱著面紙盒在看,他提了一個大哉問:「你看完為何不會哭?」
我也覺得很怪,為何我沒哭,基本上,我看出師表或陳情表都很麻木了,當然,對於一個傳統上來說很不忠不孝的人來說,看這種電影怎麼哭,我都不知道。
我個人對於女主角的感覺是,自從看過「失戀33天」之後,白百何的演技真的是沒話好說的棒。
特別是看這齣電影的前兩個小時,我才在看志玲姐姐演的「富春山居圖」,老實說,我覺得他還是回去走伸展台比較合適。
這樣比較實在不公平,不過,現實就是這麼殘酷,白百何演個失憶的前妻,和失戀33天的小資女,看得出他的演技就是很適合腳本建構的人物特質。
這次電影找來伍思凱客串,真是意外的驚喜。
在電影情節設計,以白百何度蜜月之後的失憶作為「記憶與時間被偷走」的起點,感覺是很有趣。
不過,讓我感到更有意思的是,白百何自認在失憶前後,其實並沒有性格上的太大落差,唯一有差異的是,「在旁人眼中」的自己有差異,就像他的丈夫與同事及友人在她的失憶之後,透過各自表述的方式,說出「旁人眼中」的形象。
而醫師則認為是,由於失憶,透過記憶的保護機制,篩選出好的部分留下來,這是一種創傷後的症候群。
只是這樣的說法,只是很勉強的解釋,自身「好」的一面,仍然保留在性格中。
但是,自身「壞」的那一面,就這樣被失去記憶的部分帶走。
似乎也是在鼓勵我們在戀情或夫妻失和的時候,應該用失憶作為最好的療癒方式。
或者說,老生常談的是:「只要記住對方的好」,「記住對方的優點,忘記對方的缺點」,不過,人往往都是只看好的,也是在這樣的基礎之下,男女主角的二次求婚才得已成立。
換句話說,早就應該在夫妻相處過程已失憶作為日常相處之道的模式,非得等到真正失憶之後,才能復合。
這不知道是暗喻人應該選擇性記憶,或者,人是自私的只需要自己所需要而選擇所需要的那一部分。
基本上,這部電影是走浪漫殘酷路線,因此,歡笑中帶著悲愴,我看完之後,還是在想一個問題,很老套的問題,就是很多夫妻或情人都會問的問題,就連革命先烈林覺民也在討論的問題,究竟是要你先走還是我先走。
很多人都會提出這樣的問題:「沒有你,我該如何走下去?」
因此,衍生出很多辯論,究竟應該要誰先走?
愛你是不是應該比你早走一步?或者,比你晚走一點?
再回到又一個基本上,這種事沒有答案更沒有結論,只有:「誰先走,誰先贏」的殘酷事實。
因此,我們無從得知,究竟被偷走的那五年之中,男女主角是在生活中遇到多少大小事的折磨,而決定離婚,我相信,若有人看過這部電影,不會同意上面所說的無從得知,但,沒有在婚姻或戀愛中,你實在很難了解分分秒秒在一起所發生的任何事情所產生的點點滴滴都會影響到後來的每個決定,不論事大事小。
而我也不能預設立場的認為,他們的作法究竟是不是愛到彼此都會痛,才會痛下決定。
不過,我認為,應該討論的還是在於「安樂死」這件事情,是不是應該想辦法去立法解決,不然,導演沒交代的在於,男主角的「痛下決定」,往後會產生多少不只是在愛他與否的問題,特別是在道德層面上。
說完這些沉重的部分,我先前看一些網路評價,通常是這樣的,如果票房不差的電影,通常會有網友去把雞蛋裡頭長的骨頭想辦法從雞蛋裡頭挑出來,以確保蛋液只有蛋白與蛋黃,我就不多做詳述這類批評。
只是我還是認為,那個第二次求婚的橋段,和我三個月前看韓國歌手이승철(Lee Seung Chul) 的MV「My Love」,真的很像。
就我個人主觀感受來說,個人比較喜歡이승철的MV劇情,感覺台版的求婚橋段是比較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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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蟹大家!
對了!這部電影還帶給我另外一個感想,被我太太用掉的那些面紙,讓我有種「被偷走的五塊錢」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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