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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9 13:29:51瀏覽5005|回應5|推薦18 | |
過年的時候,不知道是哪台記者非常悶,又跑去騷擾老周,這種妓女與恩客的新聞再播下去,根本就是騷擾,而不是新聞,就算是拜年,也不用辛苦的扛著攝影機開著SNG車去吧。 這也讓我想到去年有則新聞,有衛生單位打算強制被查獲嫖客與妓女上衛教講習課及筆試,且要考80分以上才能重獲自由,有則網路調查的結果是有超過七成的比例認為:「好!讓他們了解愛滋病的恐怖。」這意味著網友支持,上過女人之後,大家都要一起上課的上個不停。 看樣子,衛生單位的衛生宣導應該是作得相當成功,否則不會讓大家體認到性病的威脅性。或者說,在這個未必符合統計抽樣的隨機調查背後,反應出投票者有七成的人口相當具有對於性病的危機意識。 可惜的是在這樣的調查背後,很難看的到嫖客及性工作者是否具有防治性病的「專業精神」,特別是在這個大家都有豐富的「性姿勢」,卻不一定遇有經驗豐富的「性知識」。 個人的看法是傾向:要上大家一起上,不能像罰娼不罰嫖一樣輕輕放過嫖客,只叫妓女一個人孤零零的看著恐怖的性病衛教短片,正所謂一夜夫妻百日恩,反正大家都發生過關係了,一起上課考試多少也很溫馨。 不過,嚴肅的站在衛生教育立場,強制嫖客與性工作者上衛教講習,多少能加強對於性病防治上的「敵我意識」,更可以讓很多不想帶套就要硬上的嫖客,因為害怕性病上身而增加帶套的意願,至於成效有多好,只有害怕才知道要帶套。 對於廣大的嫖客來說,這樣的做法,會不會類似當年老共大力掃黃,會在嫖客的護照上加蓋「淫蟲」等字樣的「侵害人權」,而引發「廣大嫖客」的反彈,這個效應實在值得多加觀察,至少,在台灣的廣大嫖客應該是邊幹邊罵,也不至於集結上街向衛生單位宣戰。 畢竟,很多表兄弟大概都會說:「嫖妓是你情我願的,是完全符合供需原則的,好歹也是幫助沒有工作的婦女同胞。」不過,真的敢用真實姓名站出來大聲向全國軍民同胞宣布:「老子是闖過林森北路六條通的萬人斬」這樣具有英雄氣魄的男人,實在是萬中選一,實不多見啊! 了不起,幾個男人邊喝酒邊吹牛,用來說嘴當下酒,要真的夠膽的,就跟老婆說一聲:「老子嫖過的女人沒有五百也有一千。」再不然,跟馬子屁一下:「在你之前,大爺好歹也是有跟無數的女人發生關係。」要真的有人敢這樣搞,居然沒被老婆休掉或是被女友把雞雞剪掉,小爺我真的只能甘拜下風,佩服至極。 話說回來,嫖妓這回事,嫖客說再多什麼人「性」的需求,很詭異的就是很少人敢在大庭廣眾之下,站出來勇敢的說出來:「老子就是要套套咧!不然你來剪我雞雞啊!」從這裡反證,我們也可以發現「嫖妓」的行為恐怕缺少勇敢站出來的道德正當性。如果嫖客想爭取屬於嫖客的人權,那就勇敢站出來吧! 因此,衛教單位想對嫖客與性工作者辦講習,大概是對於嫖客的困擾,但是對於性工作者未嘗不是一個利多,畢竟這樣的做法,可以讓蠻不講理的嫖客增加「被教育」的機會,降低性工作者的職業風險。 過去的年代,還有公娼的時候,衛生單位可以透過定期的身體檢查,間接保障對於公娼的職業風險,相對的也使公娼更具有對於性病的風險意識,如今公娼消失,私娼未必具有一定的「性知識」,更遑論性病對於這個職業的風險意識,嫖客當然可以抗議強迫嫖客與妓女去上為叫宣導及考試根本就是迫害人權,但是,有誰想到過這些性工作者在缺乏對於性病的認知下投入這個就業市場的職業災害問題,在政府不願意合法化以及核發執照的同時,對於性病的認知這種基本的職業訓練,除了透過事後的衛教課程及考試「補救教學」以外,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教育嫖客一定要帶套,以及加強性工作者的職業風險意識及職業災害防治觀念? 男人不帶套去嫖妓,一次兩次,了不起賭個運氣,只是中鏢而已,不一定會得愛滋,很多人應該會存著這樣的僥倖心態,甚至還會引用衛生單位的統計資料告訴你,現在愛滋傳染多發生在吸毒者的共用針頭。是啊!不想上衛教宣導及筆試,什麼理由都可以用來說嘴。 但是對於一天要接客N名以上的性工作者來說,每一次的接客,可以說就是對增加感染愛滋病或其他性病的機率又增加一些,站在妓權的角度來說,每個客人都缺乏正確的衛生教育觀念,差不多就是叫這些性工作者「為錢賭性命」,是吧! 所以呢!要真的講人權的話,你可以說衛生單位擬強制被查獲嫖客與妓女上衛教講習課及筆試,且要考80分以上才能重獲自由,這是對嫖客的人權迫害,但是,為廣大的性工作者著想,這不見得是人權的迫害,至少,在強力教育嫖客之後,性工作者的職業風險才能降低,好歹也是對於性工作者的生財工具的基本人權保障,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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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