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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6 01:23:12瀏覽1835|回應4|推薦43 | |
這兩天被迫關心馬英九特別費案的相關新聞,發現不分藍綠,絕大多數的意見還是在於針對「結果」與「立場」發表意見。 老實說,「特別費」這個行政慣例行之有年,早就是蘇貞昌口中的「歷史共業」,不分藍綠,人人有份,要嘛!就是全國檢察官對內喬好再決定要怎麼辦,頂多,民進黨四大天王托馬英九的福僥倖逃過一劫。要不嘛!就像南北兩檢對幹,見解不一,看誰倒楣就被判有罪;判沒罪的,不管選不選總統,抓來問到有罪為止,或是上訴到有罪為止,反正司法院的老大翁岳生也被特別費帶賽下去,還藝高人膽大的不用律師親自上陣咧! 那,特別費到底是要從檢察體系喬好再說?還是要從行政體系去喬呢?反正,馬英九獲判無罪,接著就是力拼總統大選,誰還管這個「歷史共業」啊?反正特別費問題只是騷擾對手的選舉戰術而已。 到目前為止看到的群眾反應,還是停留在分邊站的狀態。總之,馬英九獲判無罪的「歷史意義」,在藍營來說,好人有好報;在綠營來說,「司法已死」,要給司法送終。 馬英九獲判無罪,頂多只是大振藍軍士氣,安慰泛藍死忠份子的心靈,讓老王失去邁向總統寶座的機會。 在這之後,恐怕還有很多攸關民眾權益的法律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好像在這個特別費案宣判之後,許多法律人集中火力詮釋「特別費」的歷史意義,與特別費的法律定義,還有特別費的適法問題。 不過,好像沒有太多法律人用力分析,馬英九當初為何「悲憤莫名」?為什麼還要「田螺含水過冬」?為什麼馬英九會覺得自己的清白被玷汙? 要不是得交作業,蹲在電視前面聽了地方法院發言人解釋N遍,還真的不能明白馬英九的心情。 問題出在侯寬仁當初是以關係人的身分傳喚馬英九,後來馬英九莫名其妙變成「被告」。 我看這種搞法不會輸給宋代的「莫須有」,也難怪地方法院判決書要把宋代的「公使錢」搬出來考古,恐怕是隱約在暗示些什麼東西吧? 最可惜的莫過於馬英九只能維護自己的清白,但是對於檢察官這種「釣魚手法」,還是莫可奈何。也就是說,除非有能力找到一個夠屌的律師,才能挑出偵訊筆錄「構陷入罪」的手法證據力不足,使得侯寬仁的窮追猛打反而變成馬英九案的貴人。 有人想過嗎?馬英九被侯寬仁擺這一道都會悲憤莫名,要是一般老百姓,被檢察官這樣釣魚,又拍桌子大吼兩聲,又唬又哄的,會不會嚇到無罪變成有罪? 那,你覺得馬英九獲判無罪後,民眾到底是站出來挺馬選總統重要?還是希望不要哪天有個「莫須有」的罪名掉到你頭上重要呢? 2007/08/17 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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