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1/22 23:34:17瀏覽335|回應0|推薦0 | |
2011年 01月22日 蘋果日報 【吳靜君╱台北報導】為防止壽險業養地,金管會將依據《保險法》授權,增定「防止養地條款」,希望壽險業不要買空(地)、賣空(地),且要加速開發空地。 素地3個月內須開發目前保險法已對壽險業者養地有相關規範,壽險業者買入素地後,2年內須開發,且要有立即的收益率,但因立即收益率定義模糊,因此金管會將依據《保險法》授權,擬定更嚴明的相關辦法。 空地風險係數變2倍除此之外,投資房地產的財務也將嚴格控管,未來壽險業者計算RBC(Risk-Based Capital)時,購買空地部分的風險係數變2倍,也就是說若未來壽險業者購買空地投資,須增加自有資金,防止RBC跌至200%以下,進而其他投資事業遭到限制。 |
|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