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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8 17:43:58瀏覽1935|回應20|推薦87 | |
在「默默的愛」這篇網誌裡,Kendreck 認為把愛藏在心底,自個兒默默的愛,是一種理想的愛的方式,理由是失戀的機會比較小,痛苦比較少。我倒認為,單相思和失戀,痛苦的程度其實不分軒輊,如果要在兩者之間任選其一,我寧願選擇失戀,至少失戀的意義是「曾經愛過」,而默默的愛缺了一邊,只有痛苦沒有甜蜜,沒有故事,沒有回憶,那能稱得上是愛情? . 西方有一句諺語:「這世間有三種事情不能隱藏:愛情、煙、男人騎駱駝。」煙是蓋不住的,你怎麼蓋它都要冒出來;駱駝已經夠大了,上頭再騎個男人,更是藏不住。愛情也一樣,除非你愛的是已經成仙的瑪麗蓮夢露,或者是遙不可及的蔡依林,你愛的對象如果是一個活生生、就在你周遭的人,當你們相遇的時候,你想掩藏愛情,簡直不可能,你放出去的大量「愛的電波」,難道對方會收不到嗎?不管你再怎麼假仙掩飾,別人還是可以看到你臉上明明白白寫著幾個大字:「我愛她。」 印度哲人說:「要熱烈而深情的去愛,即使明知會受傷,但這是追求生命圓滿的唯一方式。」愛情變化萬千,有時讓你上天堂,有時讓你下地獄,但是,當愛情來的時候,你就是要勇往直前,義無反顧。有人說,愛情像發痲疹,一生只有一次,初戀當然最甜蜜,但是大多數的人即使發過痲疹,病根還是沒有去除,一輩子都還患有「愛的渴望症」。 如果用默默的方式對待愛情,或對愛情帶有各式各樣的顧慮,到頭來大半會出現下列情形:一、二十年後,夜深人靜時,一個中年人坐在孤燈之下,喝著苦咖啡,隔不了幾分鐘就往自己的頭猛敲一記,嘴巴裡還唸唸有詞:「悔不當初,悔不當初-----」 |